强奸共同犯罪要不要遵循部分实行全部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16:40:50 274 人看过

强奸共同犯罪是否应当遵循“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共犯原理

在强奸罪中,存在几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强奸罪的犯罪目的是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这种犯罪目的决定了每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具有不可替代的性质,只有本人完成了法定行为才是即遂,一个共同犯罪人的即遂并不标志着其他共同犯罪人的即遂。同样,对于中止犯的情形,在犯罪行为具有不可替代性质的个别犯罪如强奸罪、脱逃罪(即所谓的亲身犯),共同犯罪人想要中止犯罪,只要放弃本人的犯罪行为即可,不以制止其他共同犯罪人的犯罪为必要。

第二种观点则认为,即使在强奸共同犯罪中,一部分共犯奸淫即遂,而另一部分共犯放弃奸淫或者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奸淫得逞,仍应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理对强奸即遂承担责任,但不宜对轮奸承担责任。具体来说,在两人以轮奸的故意实施犯罪的场合,如果一人奸淫即遂,而另一人放弃奸淫或者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两人均成立强奸即遂,但不成立轮奸。在三人或者三人以上以轮奸的故意实施犯罪的场合,如果其中数个犯罪人奸淫得逞,而其他犯罪人放弃奸淫或者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奸淫得逞的犯罪人适用轮奸的法定刑,而对于未得逞或者放弃奸淫的犯罪人宜认定为普通强奸即遂,不适用轮奸的法定刑。

第三种观点则认为,在强奸共同犯罪中,根据“一部即遂,全部即遂”的原则,只要行为人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并实施犯罪,只要一人以上强奸即遂,对于各行为人均应以强奸定罪并按轮奸情节予以处罚。

笔者在处理上同意第三种意见,但认可第二种意见的部分观点,理由如下:

1、对于主动放弃或者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放弃奸淫行为的强奸共犯如果按中止或者未遂处理,则会产生对于帮助犯(尤其是女性帮助犯)处理上的不公平。例如,甲女帮助乙、丙强奸丁女,乙强奸即遂而丙未遂,则甲乙成立强奸罪即遂,而丙成立强奸罪未遂。从而出现实行犯犯罪未遂,而帮助犯犯罪即遂的反常情况,导致共犯中实行犯和帮助犯犯罪形态的不统一。

2、将强奸之类的所谓亲身犯规定为“一部即遂,全部即遂”原则的例外,可能会导致滥用的危险,并给司法认定带来难度。例如,在理论上对于强奸罪是否属于亲身犯本身就存在争议,而如果允许强奸罪存在例外,对于其他一些类似共同犯罪的处理,如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等,都可能带来更多的问题。

3、对于共同强奸犯罪中主动放弃犯罪或者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的一部分共犯,虽然在定罪上需要一体把握,但在量刑上仍可根据主犯、从犯、胁从犯的“角色”予以区别对待,并不会出现第一种观点所担心的量刑过重,有违公平的情况。例如,汤*健虽然在定罪上构成强奸即遂并适用轮奸的加重情节,应当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幅度范围内定罪量刑,但法院综合从犯、认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轻微等法定和酌定情节,最终依法对其免予刑事处罚,较好的体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从而保证了实质上的公正。

4、轮奸属于强奸罪量刑的加重情节,而非独立罪名,与强奸罪的其他加重情节一样,只有是否存在的问题,而不应存在即遂或者未遂的问题。在两人以轮奸的故意实施犯罪的场合,如果一人奸淫即遂,而另一人放弃奸淫或者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因为轮奸的客观事实并不存在,两人均成立强奸即遂,但不成立轮奸(如意图在公众场所当众强奸妇女,但由于强奸场合事实上并非公共场所,因此就不能适用这一加重情节)。在三人或者三人以上以轮奸的故意实施犯罪的场合,如果其中数个犯罪人奸淫得逞,而其他犯罪人放弃奸淫或者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因为轮奸的客观事实已经存在,则各行为人均成立强奸即遂并适用轮奸的加重情节(如强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即使放弃奸淫或者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仍然适用这一加重情节)。第三种意见的错误在于,将加重处罚情节视为主观因素,而非客观存在,从而在处理上出现了主观归责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23: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缓刑犯罪分子要遵循什么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有三种情况:第一,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9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第二、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第三,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予以宣
    2023-02-15
    477人看过
  • 缓刑犯罪分子要遵循什么?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有三种情况:第一,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9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第二、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第三,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予以宣
    2023-03-09
    124人看过
  •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应遵循哪些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使用强制措施实现行政法义务的国家执行制度。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没有及时充分地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国家机关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义务履行的同一状态。我国现行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实行以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实施为主,由行政机关依法律、法规授权独立实施为辅的制度。对于人民法院实施的行政强制执行,行政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
    2023-02-06
    316人看过
  • 共同犯罪构成要件部分瑕疵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几种情况
    (一)间接正犯不构成共同犯罪间接正犯是指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或者主观上无故意者来实现自己犯罪目的的犯罪者。分两种情况: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来实现自己的犯罪目的。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被利用者的主体要件存在瑕疵,没有犯罪主体的资格,因此不能构成共同犯罪。例如,20岁的甲教唆15岁的乙多次实施盗窃,此种情况由于乙对盗窃罪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因此不能构成共同犯罪,甲为间接正犯,单独承担刑事责任。利用主观上无故意的人来实现自己的犯罪目的,这种情况由于被利用者的主观要件存在瑕疵,主观无过错,即无犯罪故意,因此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二)同时犯不构成共同犯罪同时犯是指二人以上没有共同犯罪故意,在同一时间,各自实施侵犯同一对象的犯罪。如二人同时进入商场盗窃,各盗各的,互不影响,互不干涉,主观上缺乏犯意沟通,客观上其行为不能紧密结合,因此不能构成共同犯罪。(三)超出共同故意范围的犯罪,不成立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过
    2023-03-06
    455人看过
  • 交通事故醉驾要不要负全部责任?
    法律上醉驾交通事故不一定需要负全责。交通事故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认定,根据作用大小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一、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承担比例是怎样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承担比例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当事人的责任。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有过错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二、无信号灯十字路口被车撞责任怎么划分如果在无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发生了撞车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进行认定,当事人要根据作用大小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全部责任。三、车辆超速发生事故的判定车辆超速发生事故的判定标准,应当根据事故发生的
    2023-03-31
    441人看过
  • 全部责任交强险怎么赔
    全责交强险的赔付是由投保的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全责死亡伤残限额是十一万、医疗限额一万、财产损失限额两千。一、交强险是怎么赔付的交强险赔付: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二、交强险受伤赔偿多少钱(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十一万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一万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两千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一万一千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一千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一百元。三、一般交强险有护工费吗误工费护工费在赔偿范围内。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
    2023-03-29
    29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强奸共同犯罪要不要遵循部分实行全部责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5
      1、第一种观点认为,强奸罪的犯罪目的是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这种犯罪目的决定了每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具有不可替代的性质,只有本人完成了法定行为才是即遂,一个共同犯罪人的即遂并不标志着其他共同犯罪人的即遂。同样,对于中止犯的情形,在犯罪行为具有不可替代性质的个别犯罪如强奸罪、脱逃罪(即所谓的亲身犯),共同犯罪人想要中止犯罪,只要放弃本人的犯罪行为即可,不以制止其他共同犯罪人的犯罪为必要。 2、第二种观点
    • 实行过限和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区别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18
      实行过限和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区别是:实行过限是进行其他的行为,部分实行全部责任是全部承担后果。实行过限,指在共同犯罪中,原共同犯罪中某一或数个共同犯罪人,实施了超过原共同认定的故意范围以外的犯罪行为。部分实行全部责任是共同故意犯罪的处罚原则,也就是共同犯罪的参与者都要对结果承担责任。
    • 出要不要负全部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2
      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则,无证驾驶一般都会负一定的责任,但是,无证驾驶并不意味着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被撞伤的小孩也严重违约交通规则,则对无证驾驶人来说,可减轻一定的事故责任。至于要不要判刑的问题,如果事故是你朋友负主要以上责任,且小孩经法医鉴定为重伤的话,你朋友将要负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判刑坐牢。当然,如果你和受害者这边如果达成和解的话,在小孩这边的损伤也仅达到重伤不致成严重残疾的情况
    • 强奸罪取保候审要遵循哪些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9
      犯罪分子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循的规定是: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交强险赔偿后, 不足部分, 一人承担一半责任, 还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8
      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一人承担一半责任,赔偿参考如下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