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对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怎么样裁判?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
3、侵害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由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致人死亡的行为构成。
5、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与它罪的界限
1、与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界限
二者的共同之处在于都以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为特征,但两者的构成特征是不同的:
(1)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蒙骗他人,因而致人死亡,而后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2)本罪以致人死亡为客观要素;而后罪以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为要素。如果行为人利用迷信,或者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同时造成致人死亡后果的,应以后罪论处。
2、本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主观方面是故意,这都与本罪不同。本罪一般是利用迷信愚弄他人自杀、接受怪异的生活方式、迷信的治疗方法等而导致死亡。如果利用迷信,或者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唆使信徒杀害其他信徒或者其他人的,或者故意地引起他人自杀的意图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我国法律上对于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的既遂判刑的处理是十分的严厉的,对于相关事项的认定,可以基于实际造成的违法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本罪的违法事实是对社会的安全稳定造成了严重的破坏的,应当由法院进行判决。
-
犯组织邪教,邪教组织内容致人重伤
233人看过
-
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犯什么罪
230人看过
-
组织的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本人会判得轻吗?
361人看过
-
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什么情况下加重处罚
469人看过
-
2021年:如何定性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
475人看过
-
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怎么量刑,罪名重大有关吗
294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组织邪教致人重伤罪到法院起诉怎么判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30行为人构成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既遂的,法院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犯组织邪教,邪教组织内容致人重伤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22现行刑法对组织邪教组织造成重伤罪的量刑规定如下: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利用邪教组织案中的伤害致人重伤罪要判刑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28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既遂的判刑规定是:行为人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构成犯罪的,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组织邪教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量刑标准:组织邪教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27犯本罪的,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即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情节。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根据《解释(一)》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是指下列情形之一:(一)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2)死亡人数不足三人,但造成多人重伤的;(3)因邪教活动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欺骗他
-
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什么情况下加重处罚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15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组织机构或者发展成员的; (2)勾结境外机构、组织、人员进行邪教活动的; (3)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宣扬邪教内容出版物以及印制邪教组织标识,数量或者数额巨大的; (4)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