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公司辞退怎样要拖欠的工资?
可以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责令公司支付工资。
《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被拖欠工资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一般下列劳动争议都能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被拖欠工资是否可以自离?
可以,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公司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职工一定要在法定途径内要拖欠的工资,除了向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之外,员工也可以收集证据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此外,被公司违法辞退的还可以索要赔偿金,对于公司来讲,有正当理由扣除工资的,被投诉以后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n(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n(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n(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n(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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