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和施工可以同一家公司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9:31:49 61 人看过

不可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一、工程招标要走哪些流程

招标是指招标人事先发出招标通告或招标单,品种、数量和有关的交易条件提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备买进的商品名称,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的行为。

工程招标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复杂的,招标一般有以下12个流程:

一、招标人准备工作,包括项目立项、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二、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

三、在工程交易中心的网站发布招标公告;

四、资格预审,包括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接受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申请、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五、发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

六、接收投标文件;

七、抽取评标专家,在开标前两个小时内,在相应的专业专家库随即抽取评标专家,另招标人派出代表(具有中级以上相应的专业职称)参与评标;

八、开标,在通知的时间、地点,招标人、投标人、公证处、监督单位、纪检部门等与会人员签到,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性,主持唱标,并记录开标过程,存档备查;

九、投标文件评审,包括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出具评审报告;

十、定标并公示;

十一、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十二、签约前合同谈判及签约。

二、建设工程招标程序是什么

(一)工程施工招标的程序:A.审查建设单位资质:1.建设单位必须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和管理人员。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4.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5.有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的能力。B.招标申请。C.编制招标文件。D.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邀请书。E.资格审查F.发放招标文件。G.踏勘现场。H.标底的编制。(二)工程施工投标的程序:A.报名参加投标。B.按要求编制并填写资格预审书。C.领取招标文件。D.研究招标文件。E.调查投标环境。F.编制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方案。G.编制投标文件。H.投送投标文件。《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第十七条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第二十一条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第二十二条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三、建设工程招标的法律约束力有什么

依我国法律及有关交易习惯,建设工程招标具有一定程度的法律约束力,具体体现在:

(一)招标人不得擅自改变已发出的招标文件。

(二)如果招标人擅自改变已发出的招标文件,应赔偿由此而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

但是,在下列情形下,招标人不再受招标行为的约束:

(1)在招标的有效期内,无任何人响应;

(2)招标工作结束,招标人已选定合格的中标人并与其签订了合同;

(3)招标人终止,如死亡、解散、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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