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相互借款合同效力如何进行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3 12:28:43
201 人看过
扩展阅读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向丈夫借款,离婚后如何处理
102人看过
-
夫妻关系存续间的相互债权债务关系
295人看过
-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间的借款有效吗
475人看过
-
如何举证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
271人看过
-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169人看过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不和怎么离婚?
217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怎样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关系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0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以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止的期间。即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它既包括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也包括登记之后尚未同居期间,夫妻双方婚后分居期间,以及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准予离婚姻的调解或者判决尚未生效期间。
-
夫妻间怎样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09如果夫妻一方向另一方借款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治疗疾病或双方因生产经营所借,不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应该由双方共享共担,离婚时,债权一方不能主张债务一方偿还。如果夫妻一方向另一方借款的用途与夫妻的共同生活无关,那么债务一方负有法定的清偿义务,债权一方可以向债务一方主张权利,要求债务一方偿还。
-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相互打的借条到底有没有效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14双方约定了各自的收人归各自所有的,相互打的欠条有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
-
夫妻婚姻继存期间是否可以存在借贷关系,如何认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81、婚前首付,婚后贷款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加上女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婚内偿还贷款不需要提供凭证4、如婚前约定为共有,有证据证明即为夫妻共同财产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借款,如何认定为个人债务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9根据相关法律,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借款,一般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存在以下情形:夫妻个人债务一般是指男女一方在婚前所欠的债务,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的为满足个人欲望而挥霍享受所负的债务。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