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7日,被告人XX于2005年4月7日至2006年5月7日在信用社储蓄所借款2万元,月利率9.6‰,年利息2521.6元。2006年5月6日上午8时57分,被告人XX到信用社储蓄所还款。原告持面值3.840元的定期生活存单支付贷款利息后,原告工作人员将贷款凭证原件放在柜台上。被告人当即将应退还的现金放进口袋,拿走放在柜台上的贷款凭单原件,离开储蓄所。当原告立即派人向XX索要2万元欠款时,XX以已持有借款凭证原件为由拒绝归还借款。因此,信用社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债务2万元,并支付全部诉讼费用和损失。法院认为,XX公司因履行合同不充分,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未能向原告偿还借款2万元本金,应承担违约责任,诉讼理由应为“借款合同纠纷”。不当得利债务的效力不当得利成立后,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不当得利债务。不当得利是不当得利债务的基础,不当得利债务是不当得利的效力。不当得利义务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和受害人请求返还不当利益的权利。因此,不当得利的基本效果是被害人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首先,当受益人是善意的,即受益人不知道没有法律依据时,返还利息的范围仅限于利息的现存部分;如果利息不存在,受益人没有返还的义务。所谓存在利益,并不局限于原客体的内在形式。如果形式发生变化,其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者能够得到补偿,仍然属于现有利益。其次,当受益人是恶意的,即受益人在明知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取得利益时,利益的范围应当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时已经减少或者不再存在,返还义务也不免除。究其原因,是受益人明知自己的利益没有法律依据,但仍然无视被害人的合法利益,不需要法律特别保护。第三,如果受益人是善意取得利益,然后又是恶意取得利益,则返还的范围应以我的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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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不当得利需要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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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不当得利需要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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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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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走别人遗忘的东西构成不当得利么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271、拿走别人遗忘的东西属于不当得利。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可能涉嫌侵占罪。如果对方已经知道是你拾得了他的物品,如果他在还没丧失占有的情况下,你就已经拿走,那么还有可能涉嫌盗窃罪。建议尽快归还他人财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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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不当得利有哪些不当得利返还条件是什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3-12-02返还不当得利的方式有:原物返还或作价返还。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时,可作价偿还。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应一并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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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利的不当得利还能返还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07对不当得利中的善意与恶意区分源于非给付不当得利中一种: 1、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不知无法律上的原因,不以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因过失而不知者,亦属善意。 2、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基于得撤销而经撤销的行为所为的给付,受领人知其撤销原因的,也视为明知无法律上的原因。受益人于受领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其后知晓的,自知晓之日起,成为恶意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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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不当得利成立不一定能拿到返还义务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02不当得利返还义务可以转让,以使受损失人获得救济,但需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