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下落不明谁来负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4:20:37 377 人看过

债务人下落不明,担保人赔偿

2009年3月31日,某公司项目经理诸某以工程资金紧张为由向于某借款30万元。在诸某出具的借条上,陈某作为担保人签名。为表示还款决心,诸某向于某出具了一张金额为30万元的公司支票作为质押担保。但支票仅有出票人签章和金额,其他均为空白。

同年7月1日,陈某向于某偿还了10万元。由于所剩20万元未能讨回,于某于同年底持质押支票去银行取款,却被以余额不足退票。更令于某头痛的是,诸某因犯罪被海盐法院判刑1年。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诸某便下落不明。为此,于某于去年8月找到陈某。陈某认可担保事实,在涉案借条上继续写上“本人继续对以上(债务)承担担保责任”的字样。不久,涉案的担保支票被法院以未记载出票日期为由确认为无效票据。

无奈之下,于某将诸某所在的公司和陈某诉至法院,要求承担担保责任,赔偿20万元等。

担保人

债权有物的担保,不全部担责

诸某所在公司辩称,于某和公司之间未达成任何质押合同,公司只是涉案票据出票人而不是出质人。诸某虽曾为公司项目部副经理,但因伪造公章已被判刑,且支票是诸某所盗用,因此公司不应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陈某承认借条上的支票号码以及支票背书上“质押”两字均为自己所写,但辩称该笔债权既有保证人又有物的担保,其作为保证人只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且自己已经替诸某归还了10万元。

法院

质物灭失仍签名保证应担全责

法院认为,法律规定,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涉案票据被判决确认为无效票据,应被视为是质物的灭失,因此于某质权随着票据无效而消灭。同时,于某虽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但其所称的与该公司之间的担保关系实则为质押担保关系,因此,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于某无权要求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23: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债务人下落不明,追讨债务的方法
    在不知道债务人现住址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依据债权债务关系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债权人提供的相关证据获得法院生效判决后,可以依法申请执行,并积极搜寻债务人的行踪线索和财产线索,协助执行法官执行。债务人坐牢后应如何追债如果债务人坐牢,债权人有下列追债方式:债权人仍可以就双方之间的借贷纠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债务人有还款能力的,判决书生效后即可执行还款义务;如果债务人没有还款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3-07-18
    313人看过
  • 负债人身亡,债务谁来还?
    继承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被继承人遗留有债务,继承人应当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然后再分割遗产。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被继承人中有的是为了个人生产或生活需要而欠了债务,也有的为了家庭的生产或生活的需要而欠下了债务。这两种债务,即死者个人债务和家庭共同债务,往往不易划分。因此,必须将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和家庭共同债务分开来。一、夫妻一方死后债务如何处理夫妻一方死后其生前所欠债务的处理方式如下:1、如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另一方应该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2、如为死亡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遗产继承人承担,继承遗产后,继承人以继承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继承人不需要承担,也可以自愿偿还。二、遗产债务范围具体包括了哪些遗产债务就是指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即遗产中属于财产义务或消极财产的那一部分。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
    2023-03-10
    364人看过
  • 楼檐掉落物,谁来负责?
    如果是个人的自建房,在出现这种情况后,应由自建房所有人承担相关责任;如果是小区的楼房,属于公共区域,则由小区物业或施工方承担责任。在责任人无法证明无过错情况下,应先承担赔偿责任,在明确有其他责任人后,则可向其他责任人提起追偿。楼上漏水下来是谁的责任楼上漏水的责任划分视情况而定:1、如果是开发商交付的装修房防水出现质量问题:(1)若是开发商交付的装修房出现漏水,应当告知楼上,并立即联系物业管理公司;(2)由物业出面让开发商按照质保协议进行维修。若已经过了质保期,应当让物业责令楼上业主自行维修;2、如果是楼上装修时防水处理不合格:(1)当楼上是毛坯房自行装修的情况时,应当首先告知楼上邻居,以友好协商的态度要求楼上尽快处理;(2)若邻居不配合,可以联系物业管理公司,由其负责与楼上业主沟通处理。若楼上业主过物业拒不配合,应当拍摄照片、视频等证据,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社区干警反应情况。法律依据:《物
    2023-07-12
    446人看过
  • 债务人因债权人下落不明该如何承担债务?
    一、债务人因债权人下落不明该如何承担债务?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债权人下落不明,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是使债务关系消灭的一项重要民法制度,各国立法均有具体规定,中国《民法典》对此也作出了规定。提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债务纠纷的及时解决,更好地平衡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利益冲突,保证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提存在法律性质上,兼具私法和公法的双重性质。提存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并按法定的程序进行。提存实施后,在债务人、债权人、提存机关相互之间将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二、债务人申请标的物提存的程序是怎样的?1、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该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此外,债务人应提交有关债务
    2023-04-17
    173人看过
  • 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应怎样维权
    第一、应在诉讼时效内及时主张权利,向人民法院起诉。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或者说应当从还款期满日的次日起计算,一般不得超过2年。但是,我国法律还规定,即使对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也应受理。受理后查明诉讼时效是否有中止、中断、延长的事由,如果没有则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如果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事由,则应当进行实体上的审理和判决。第二、债务人下落不明,可适用诉讼时效中止,防止债务人逃债。如果甲公司没有宣布破产,也没有吊销该企业执照,有没有可供执行或保全的财产,应当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规定,待甲公司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出现后及时主张权利,提起诉讼。中间的时间差,应当不计算在内。如果,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债务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第三、债务人恶意逃债,下落不明的,可以按照诈骗犯罪提出控告,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2023-05-02
    275人看过
  • 债务人下落不明,借出去的钱还能否要回来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借出去的钱还能否要回来债务人下落不明借出去的钱还能要回来。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借钱不还可以强制执行吗借钱不还可以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之后,债务人不
    2023-05-03
    461人看过
  • 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如何履行债务
    债权人下落不明的债务人无法履行其债务的,可以提存,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一、双务合同可否适用提存双务合同满足提存条件的,可以对标的物进行提存。提存的条件为: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而未确定继承人或者监护人等。根据《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合同提存的效力1、自提存有效成立时起,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有效的提存,即视为债务人履行了债务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
    2023-03-26
    119人看过
  • 谁负有责任来偿还爸爸所欠下的债务
    一、谁负有责任来偿还爸爸所欠下的债务爸爸欠的债务不需要子女偿还,由自己偿还。如果父母过世后,子女继承了父母遗产的,也只需要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二、债务起诉时效是多久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
    2023-12-16
    389人看过
  • 家政服务中擦玻璃坠落,谁来负责?
    要看具体的情况来认定责任。三种情形。一是业主与家政公司签合同,家政公司派人服务,业主付钱给公司。二是经家政公司介绍,家政人员上门服务并收取报酬。三是业主自己找家政并支付报酬。第一种情况,业主与家政公司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家政公司与家政人员之间是雇佣关系或劳动关系,家政人员受伤业主无需担责,而由家政公司承担责任。第二种情况,家政公司只是居中介绍,业主与家政人员形成雇佣关系,应对家政人员的受伤担责。第三种情况,业主与家政人员系雇佣关系,业主需要担责。精神病人医院意外坠楼身亡谁之过近日,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原告贺某患有精神疾病的儿子贺A住院期间坠楼身亡,贺某以苏州市某护理院、苏州市某医院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为由,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40余万元。1975年,28岁的贺A被鉴定为患有精神疾病。1985年,贺A由其原单位负责送
    2023-07-18
    362人看过
  • 谁来负责婚后债务的还款
    一、谁来负责婚后债务的还款关于婚后债务由谁承担的问题,首先要认定到底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由双方协商处理,一般都是用共同财产先进行偿还,不够的部分由夫妻进行协商偿还方式,但是协商的结果不得对抗债权人,也就是说债权人依旧可以找任何一方偿还债务,如果约定不是这方偿还的,这方偿还之后可以找另一方赔偿。如果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何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如何区分婚内债务夫妻债务可以通过以下两点进行区分:1.夫妻双方根据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中
    2023-11-01
    247人看过
  • 承租人下落不明,企业租赁期间所欠债务应该由谁来承担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民法典》第七百二十条【租赁物收益归属】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二十一条【租金支付期限】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023-06-13
    446人看过
  • 债务人人死后下落不明怎么样把钱才能要回来
    债务人死亡的,若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由死者的配偶清偿,如果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要求用其遗产来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的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可以要求其继承人偿还债务。债务人下落不明如果满两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由其代管人偿还债务;或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还款。一、债务人死亡其债务应当谁承担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可以由以下人员承担: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二、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该如何起诉1、债务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债权人可以起诉继承人,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来偿还债务。2、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也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的配偶。3、有债务担保人的
    2023-03-28
    124人看过
  • 法人去世后债务谁来负
    法定代表人去世后,遗产用于偿还债务。如果遗产被继承人继承,那么继承人在其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个体工商户法人去世后能变更法人吗个体工商户法人去世后可以变更法人,具体流程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咨询。法定代表人变更流程:(一)召开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并做出产生或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决议。(二)办理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手续: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2023-07-25
    74人看过
  • 楼上下水管脱落谁负责
    法律综合知识
    一、楼上下水管脱落谁负责此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首先,若问题系因楼上住户进行室内装修或其他人为行为所导致,则责任理应由上楼住户承担;其次,若楼上下水管出现漏水乃房屋自身存在品质问题,则相应之责任无疑应当由房屋开发商承担。针对不动产之相邻权人,他们本应对生产便利性、生活便捷度、团结互助以及公平合理性等准则有明确认识,并依法理性地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然而,倘若下水管道位于公共领域,依法律规定,维护与修理工作应由物业服务公司承担,因其关乎到全体小区业主的正常使用权益,故物业服务公司理应负担起相关职责。再者,若下水道漏水非人为因素引发,且尚处保修期限之内,则责任应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修复工作,同时对于因管道漏水给住户造成之损失亦应给予适当补偿。《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
    2024-03-03
    201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借款人死了债务谁来负责
      安徽在线咨询 2024-03-22
      借款人死了债务谁来负责,根据实际的情况分析:1、欠钱的人死了钱需要还,一般是由继承人进行偿还,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2、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但是如果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不愿偿还,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在使用债务人遗产偿还后不足部分或者债务人无遗产可以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或债权不足部分将彻底消灭,无法得到补偿。
    • 欠债人下落不明担保人有责吗,下落不明如何起诉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欠债人下落不明担保人有责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与债务人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但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都应该在保证期间内及时主张权利,否则将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我国担保法第25条、第26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均为主债务履
    • 债务纠纷债务人下落不明会怎样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22
      处理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务纠纷案件:债务人符合失踪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失踪人,财产管理人偿还债务;不符合失踪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 债务纠纷起诉谁来负责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5
      1、债务纠纷起诉费用先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 2、法律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 3、被告提起反诉,依照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4、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
    • 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如何履行债务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31
      如果找不到债权人,债权人下落不明,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债务人可以存款。 存款是指债务人在履行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原因无正当理由接受债务,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将履行债务的标的物交给有关部门,而不是履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