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对两次结论不同的医疗事故鉴定予以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20:12:02 323 人看过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2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如果两份鉴定结论截然相反将如何予以认定?

医疗事故鉴定分为两级。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1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2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再次鉴定。

大多数医疗纠纷案件需要借助专业技术鉴定予以分析判断,因此鉴定对于查明案件事实、进行责任认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此外,鉴定结论还是判断其他证据的重要手段。鉴定结论虽然具有如此重要的作用,但其仍只是证据的一种形式,对于证据的认定就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结合全案进行综合认定,不能只片面的择取再次鉴定结论,而应将两份鉴定结论予以综合分析,得出法官自己的结论。

认定鉴定结论时应考虑到两次鉴定的不同效力。

毕竟再次鉴定结论系上级鉴定机关做出,应比首次鉴定结论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但分析鉴定结论是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9条规定判断,即要看鉴定人的资质;鉴定结论所依据的材料是否充分、真实;鉴定的设备是否先进、鉴定的方法是否科学;鉴定结论的依据是否科学等。

综上所述,在医疗纠纷案件中,法官应正确依靠鉴定结论这一重要证据对于案件事实予以认定,对于责任予以判定,但绝不能盲目依赖。要将鉴定结论至于全案之中,与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得出自己的结论。

笔者倾向性意见:对于两次鉴定结论应予以综合判断认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2: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事故鉴定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法院可以部分采信
    分析:为什么医疗事故鉴定医院负次要责任,而判决却被告医院承担80%的责任呢?这就涉及到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效力问题,司法实践中,有人认为,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人民法院处理医疗纠纷的唯一依据,但更多的人认为,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对于人民法院来说只是审理医疗纠纷的一种证据,但不是唯一证据。本案的主审法官就是持这种观点。理由是:一、医学会与医疗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医疗事故鉴定的公正性值得怀疑。首先,看似中立的医学会实际上并非完全独立于医疗卫生系统,国家每年只拨给医学会很少的运作经费,医学会得以正常运作是靠医疗卫生系统的支持。因此,医学会不敢得罪“后台老板”。其次,医学会所组织的鉴定专家全部是卫生系统的医生,如此换汤不换药的改革自然难以根治医疗事故鉴定之痼疾。所以难怪有人说,以前是“老子给儿子鉴定”,现在是“老子给侄子鉴定”,或者说是“兄弟姐妹相互鉴
    2023-02-04
    275人看过
  • 医疗纠纷是否以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立案依据
    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因医疗过错、违约而导致的医疗损害赔偿及医疗合同违约等纠纷。医疗纠纷是否以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立案依据?医疗事故鉴定只是法院审查认定事实的证据,医疗事故鉴定经过法庭质证、由法院审查确定是否作为医疗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所以,医疗事故鉴定既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就不应要求在医疗纠纷案件立案前取得,不应将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作为医疗纠纷案件的立案依据。
    2023-05-05
    351人看过
  • 认定同一的鉴定结论与认定种类的鉴定结论
    认定同一的鉴定结论与认定种类的鉴定结论是根据鉴定结论所确定的事实与案件的关系所作的分类。认定同一的鉴定结论,证明被认定客体自身是否同一,直接确定与案件有关的人或物。在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认定人的同一鉴定结论有时可直接肯定或否定被认定人的某种行为,但在多数情况下,只能证明被认定同一的人与特定事件的发生的场所和特定的物体有一定的联系。要确定被认定同一的人与案件的关系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证明。认定物的同一结论可以证明特定的物与案件具有某种联系。认定种类的鉴定结论,证明被认定客体的种属范围,或证明被比较的客体是否具有相同的属性。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种类鉴定的否定结论,可以直接否定某种事实,甚至否定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但肯定结论只能证明案件中某种事实有可能存在,不能证明其一定存在,一般来说,鉴定结论确定的种属范围越小,证明作用越大。
    2023-04-21
    471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必须经过两次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不是必须经过两次鉴定,对首次鉴定结论缺乏有效审核机构。在进入司法途径前,如果当事双方对鉴定结论不能达成一致,惟一可行的解决之道就是再次鉴定了。但如果案件进入司法途径,对鉴定结论就应当按照质证程序进行审核。如果当事一方要提请再次鉴定,则需要提供证据证明首次鉴定存在程序上的或者实体上的瑕疵,否则法院不应随便委托再次鉴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四十条)。
    2023-04-21
    69人看过
  • 如何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进行审核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医疗事故技术
    2023-08-12
    290人看过
  • 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能否申请鉴定不予鉴定
    中国法律没有规定医疗纠纷诉讼必须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不是医疗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一般来说,患者只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或已经死亡的亲属接受过医疗机构的诊断和治疗,如果受到损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必须立案受理。交通事故伤者住院及申请鉴定注意事项伤者住院治疗中的事项出院时需要复印或收集的材料:1、入院记录2、出院记录3、出院小结4、病历本5、疾病诊断证明书6、X线报告单、CT报告单7、X及CT片复印件的,需要医院加盖公章出院注意事项出院时,需要医院出具的证明:1、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2、出院后是否需要护理3、出院后休息时间4、后续医疗费用5、出院后是否需要加强营养注意:出院证明内容要与病历本、X光片及CT片一致。鉴定时间:受伤后三个月做鉴定,对于关节脱位的鉴定,要求受伤后六个月做鉴定注意:需要二次手术的,要在二次手术前做鉴定。鉴定需要的材料1、入院记录2、出院记录3、
    2023-08-05
    144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法院能否改变
    医院为了减轻民事赔偿责任,伪造虚假的资料送交医学会作鉴定。导致‘医方承担次要责任’的鉴定结论。诉讼已经进入二审。我能要求法院改变这一认定事实错误的鉴定结论吗?问题补充:实际情况是这样:医疗损害赔偿官司在一审时,法院委托医学会做鉴定。医院伪造病历:说我若干年前曾经做过一次手术,与医鉴组‘配合’,做出如下鉴定结论:“医方违规操作,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但患者系二次手术,正常解剖结构发生改变,手术难度增加,故医方负次要责任”。5个月后,在法院的干预下医院才让我复印病历资料,发现病历有假。此时早已超过再次鉴定时限。考虑医学会鉴定通常对患者不利,我也不想再次鉴定,现在已经进入二审,寄希望二审法院改变这个认定事实错误的鉴定结论。您看行吗?律师解答:你要提供证据证明医方提供的证据为仿造的,不是凭空说的.没有证据的话,二审法院不会采纳你的说法,维持原判的可能性大相关法律法规: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
    2023-04-21
    107人看过
  • 法院能否改变医疗事故鉴定结论
    问:医院为了减轻民事赔偿责任,伪造虚假的资料送交医学会作鉴定。导致‘医方承担次要责任’的鉴定结论。诉讼已经进入二审。我能要求法院改变这一认定事实错误的鉴定结论吗?问题补充:实际情况是这样:医疗损害赔偿官司在一审时,法院委托医学会做鉴定。医院伪造病历:说我若干年前曾经做过一次手术,与医鉴组‘配合’,做出如下鉴定结论:“医方违规操作,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但患者系二次手术,正常解剖结构发生改变,手术难度增加,故医方负次要责任”。5个月后,在法院的干预下医院才让我复印病历资料,发现病历有假。此时早已超过再次鉴定时限。考虑医学会鉴定通常对患者不利,我也不想再次鉴定,现在已经进入二审,寄希望二审法院改变这个认定事实错误的鉴定结论。您看行吗?律师解答:你要提供证据证明医方提供的证据为仿造的,不是凭空说的.没有证据的话,二审法院不会采纳你的说法,维持原判的可能性大相关法律法规: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
    2023-06-13
    130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存在疑问,可以再次鉴定吗?
    当事人不服医疗事故首次鉴定结果的,可以申请再次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可以起诉吗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鉴定结论分为未外化的、外化的鉴定结论两种情形,实际上对这两种情形应区别对待。一种情形是未外化的鉴定结论。未外化的鉴定结论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出的鉴定结论未向社会公开,而是作为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使用。如果行政机关未将该鉴定结论作为行政行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对当事人的权益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如果行政机关将鉴定结论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对当
    2023-07-08
    426人看过
  • 交通事故的认定结论和鉴定判断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与鉴定结论的区别: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出者是公安交警部门,而鉴定结论是相关的专业人士;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认为是机关文件,而鉴定结论则属于普通的文件。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双方签字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是必须双方本人都到交警队签字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二、出交通事故车被扣留多久可以拿出来一般在5天左右,责任认定书确认签字后就可以领取扣留车辆。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
    2023-03-17
    260人看过
  • 当事人对再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可以在申请鉴定吗
    一、事人对再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可以在申请鉴定吗?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两次为限的,对再次鉴定结果不服的,不能再申请鉴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医院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因为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医生的主观状态来决定手术或者其他医疗过程的安全的,一旦医生或者医院设备出现问题时就容易产生医疗事故,在赔偿前接受了鉴定后发现不利于自己,当事人是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
    2023-02-25
    344人看过
  • 对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责任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一、医疗事故怎么认定?1、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2、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3、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之日起1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条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
    2023-06-28
    471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性质的认定的立法完善有哪些内容
    在这类纠纷的处理中,最为核心的环节是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因为鉴定结论起着判定是非曲直的关键作用。然而,反思我国现行医疗事故鉴定制度,却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亟待解决,其中最为紧迫的是对我国医疗事故鉴定进行立法完善。1、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鉴定结论实行听证制度,接受公民的监督,依法行政。听证就是听取社会意见的一种方式和程序。实践中体现为正式与非正式两种方式,依法定程序进行的听证就是正式听证,如政府听证会。目前我国价格法、立法法和行政处罚法中规定了听证制度。听证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在发达国家已经有了百年历史,非常成熟。如在美国学校处罚一个学生都要听证。法律授权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纠纷具有行政裁决权。随着公众自主意识的加强,人们对政府决策和履行职务的科学性、透明度有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为此,卫生行政部门应对医事鉴定结论进行听证。实行鉴定结论听证制度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积极意义。首先从法律角度讲,听证是保障公
    2023-06-13
    431人看过
  • 二次医疗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怎么办?
    不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当事人不能通过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途径告医学会,也不能告鉴定人。构成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担责的充分条件,但不是必要条件。即使经过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如果患方认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司法救济。在诉讼中,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仅是证据材料的一种,只有经过当庭质证才能被采信为有效证据。如果经过庭审质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没有真实反映事情真相,没有科学地论证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人民法院会把鉴定结论排除在合法证据之外而不予采信,或者重新委托司法鉴定,或者因医院的举证不能而判决其败诉。所以说不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只会给权利当事人即死者家属索赔带来障碍,但并不能完全阻却索赔,家属仍可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司法救济。经过审理,如果认定医院的错误诊疗行为符合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医疗事故鉴定要求专家
    2023-02-26
    181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事故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申请,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 鉴定结论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证据之一,具有法律效力。... 更多>

    #医疗事故鉴定
    相关咨询
    • 对医疗事故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多少日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4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l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也规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l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认可,该如何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5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1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第22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根据以上规定,你妈妈的医疗事故,应先向县级以上卫生局呈送医疗事故鉴定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对定案有何意义?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9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在医疗损害赔偿的诉讼中是证据的一种,在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中也是关键的证据。尽管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鉴定结论并不当然是诉讼的证据,需要经过质证才能作为证据适用,但是,由于医学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法官往往直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医疗事故鉴定要注意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8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在医疗事故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患者并不是什么证据都不需要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否可以作为证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性质是怎样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性质是怎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在医疗损害赔偿的诉讼中是证据的一种,在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中也是关键的证据。尽管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鉴定结论并不当然是诉讼的证据,需要经过质证才能作为证据适用,但是,由于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