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税的税率需要缴纳吗?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不是集体土地,因此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市、县、镇、工矿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由地方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征收的一种税。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级以上城市征收,故又称城市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以土地面积为征税对象,向土地使用者征收的以有偿占用为特征的行为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级以上城市征收,城市地区不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为市、县、镇、工矿区等,其中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城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矿相对发达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商业,人口相对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镇标准,尚未建镇的。工矿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县、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土地使用税采取一系列不同的税种,大、中、小市县每平方米土地的年税额不同。为防止长期不使用、限制多占土地而征用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5倍范围内加税。公园、名胜古迹、寺庙、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用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铁路、机场、港区、车站、交通、水利管理用地,农林牧业用地,渔业、水果生产基地和个人非经营性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为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后的荒地,给予10年的免税。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土地使用税只在县级以上城市征收,非征收地区城镇用地不征税。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为市、县、镇、工矿区等,其中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成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成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相对发达、人口相对集中的大中型城镇,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镇标准,但工矿企业所在地未建镇的。工矿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县、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土地使用税采取一系列不同的税种,大、中、小市县每平方米土地的年税额不同。为防止长期不使用、限制多占土地而征用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5倍范围内加税。公园、名胜古迹、寺庙、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用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铁路、机场、港区、车站、交通、水利管理用地,农林牧业用地,渔业、水果生产基地和个人非经营性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为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后的荒地,给予10年的免税。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市、县、镇、工矿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由地方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征收的一种税。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级以上城市征收,故又称城市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依照法定程序或者约定,对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取得和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一个外延很广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闲置土地使用权。2011年1月,“土地使用期满后将无偿收回土地”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律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我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者依法使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划拨、转让、租赁、分享等。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使用者依法使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如何在税前扣除以前年度的土地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处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企业对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未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或者少扣除的费用,经专项申报说明后,准予予以弥补,扣除额计算至项目发生当年,但有追溯期限的确认不得超过5年。因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追溯确认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可以延期抵扣或者在以后年度申请退税。亏损企业弥补以前年度未扣除的企业所得税前费用,或者确认后弥补亏损的,应当先调整该费用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下一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并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土地使用税征收时间:根据《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市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人民政府确定,自治区、直辖市。(向贵企业税务管理人员询问如何分期缴纳);以出让、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应当自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时间后的次月起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土地交付时间的,出让人应当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受让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次月起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根据《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这一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从20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市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基数,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量面积为准。
2。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的,以该证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颁发土地使用证的,土地面积为1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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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费税率是否就是土地使用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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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税率一般是多少,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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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缴纳经营公墓的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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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集体土地的企业应怎样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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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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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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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税是由谁缴纳,具体的土地使用税由谁承担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但是需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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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31、是要交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 2、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3、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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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投入使用的土地需是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0未使用的土地是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但是如果取得了土地的使用权,但未开发和使用,也是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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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贵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缴纳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贵公司属于使用土地的单位,应当依法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根据《北京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土地使用税申报纳税期限为每年的4月份和10月份的前15日内申报缴纳。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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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按期缴纳土地使用税, 是否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相关规定有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0一、房地产企业尚未开发土地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应该记入“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科目,不能记入开发成本中核算。二、土地使用税现行的免税规定主要有:(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均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些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2)市政街道、广场、绿化用地等公共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