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简介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
(1)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
(2)必须有侵害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专利的行为。
(3)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不构成侵权。
(4)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即行为人实施专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又无法律依据。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为技术转化为商品开辟了一个广阔的空间。而专利作为技术商品化的保护神,越来越显示出它的威力。专利法对于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促进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促进国际间的科技、经济和贸易交流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令人头疼的专利侵权却普遍存在着,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为了保护专利权人和专利实施权人的合法权利,保护技术市场的健康发展,必须有力地打击专利侵权活动。在我国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请求地方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二是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文试依我国《专利法》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法规,就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起诉权的相关问题谈谈自己的拙见,以期抛砖引玉。
专利侵权必要共同诉讼的主体
发生专利侵权时,哪些人有权提起诉讼呢?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可见专利权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提起诉讼。专利权人包括专利权的合法继承人、专利权合法转让后的受让人,有对专利侵权的起诉权是比较明确的,问题就在于利害关系人如何确定?换句话说,哪些人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对专利侵权提起诉讼呢?这一点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都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和做法。由于现实当中专利实施的普遍方式是专利权人通过签订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因此本文针对不同的实施许可情况,结合诉权理论,对此内容作一探讨。(利害关系人包括依照法律规定已经继承或正在发生继承的知识产权中财产权利的继承人等。)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专利侵权诉讼中的共同诉讼
我们知道,独占实施许可的实质是被许可人通过与专利权人签订合同,以向专利权人支付比较高昂的专利使用费为代价而获取对该专利的独占实施权,因而发生专利侵权时,侵权人最直接侵害的是被许可人的这种独占实施权,显然,被许可人可作为利害关系人,依据我国《专利法》第六十条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对侵权人提起诉讼。而对于专利权人来说,由于他的独占实施权已转移给被许可人,因此他受到的侵害并不是实施权,而可能是其他利益(如名誉权等),他起诉的理由是出自专利权的对世权,即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人都无权为生产经营的目的而实施其专利,除非法律有特殊规定。可见,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人都有对专利侵权的独立的起诉权,但他们的起诉是基于不同的实体权利关系而进行的,因此法院在受理的时候不应作为必要的共同诉讼。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专利侵权还可能有两种特殊情况:一是被许可人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二是专利权人又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第一种情况,专利权人既可以违约的理由起诉被许可人,也可根据专利的对世权,以违约和侵权的理由将被许可人和其他实施人列为共同被告。第二种情况专利权人的行为属于违约,而第三方的行为则侵犯了被许可人的独占实施权,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专利侵权。当被许可人起诉第三方时,第三方往往会以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作为抗辩,所以被许可人最好是起诉专利权人违约。第三方若是善意的,即不明知专利权人已与被许可人签订了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则第三方没有过错,可不负侵权责任;第三方若是恶意的,即明知专利权人已与被许可人签订了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则第三方应与专利权人一起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专利侵权诉讼中的共同诉讼
对于排他实施许可来说,除了被许可人具有对专利的实施权外,专利权人自己也可以实施该专利,只是排除了其他任何第三方为生产经营的目的实施该专利。因此,发生专利侵权时,侵权人侵犯的是被许可人和专利权人共同的实施权。显然,被许可人与侵权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对侵权提起诉讼,一般可以与专利权人一起作为共同原告来起诉,受理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如果专利权人不愿起诉,被许可人也有独立的起诉权,即可以独立地对侵权人提起诉讼。
-
必须共同侵权共同诉讼吗
211人看过
-
论必要共同诉讼——以共同侵权之讼为例
113人看过
-
民法典侵权行为是必要共同诉讼吗
237人看过
-
专利侵权行政诉讼撤诉怎么处理
205人看过
-
什么是共享专利,共享专利需要怎么进行
420人看过
-
专利侵权诉讼程序,专利侵权诉讼需要哪些材料
209人看过
专利侵权是指行为人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许可,以生产经营或者谋取一定的利益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他人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 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 更多>
-
专利侵权侵权行为怎么做不中止诉讼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1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中止诉讼: (一)原告出具的检索报告或者专利权评价报告未发现导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事由的; (二)被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使用的技术已经公知
-
共同侵权人是不是必要共同诉讼人?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分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这就是说,共同侵权人是必要共同诉讼人。
-
行政诉讼中什么情形下有必要进行共同诉讼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9(1)必要的共同原告:当事人一旦提起共同诉讼的,必须合并审理。如果有遗漏,法院应当通知未起诉的其他共同原告参加诉讼。如果这些人仍然不愿参加诉讼、法院则不能强行追加。(2)必要的共同被告:如果原告起诉时没有将其列为共同被告的,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追加共同被告。原告没有申请追加的,法院根据需要也可以依职权追加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3)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如果没有参加诉讼,法院应当依法通知其参加;当事
-
商标侵权要怎么进行诉讼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8商标侵权如何证据保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8条: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申请诉前证据保全的程序: (1)管辖:向有商标侵权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2)申请: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应当递交书面申请状并交纳费用,申请人申请诉前保全证据可能涉及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
-
如何进行共同侵权纠纷的诉讼?广东在线咨询 2021-06-281、共同侵权行为包括共同加害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共同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诉讼属于必要共同诉讼,全体共同侵权行为人为连带共同被告: (1)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 (2)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其他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