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费减缓免实施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9:33:45 345 人看过

为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职工当事人依法行使仲裁权利,统一和规范劳动争议仲裁费减免缓交标准与程序,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07年2月25日颁布实施《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费减免缓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减免缓办法》)。《减免缓办法》体现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亲民、利民、为民、便民宗旨,大幅度降低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如下特点:

一、扩大了劳动仲裁费减免缓实施范围。将《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减免缓交仲裁费的四大类,即追索工伤医疗待遇,没有固定收入的伤病残人员;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人员;已经按规定接受法律援助的人员;劳动仲裁机构认为其它确有困难的人员,扩大为八大类11种情形,把拖欠工资、追索医疗、生育、失业待遇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等情形纳入减免缓交仲裁费范畴,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权利。

二、大幅度提高劳动仲裁费减免缓标准。规定四种情形可以100%免交仲裁费。包括死亡职工亲属追索工亡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或一次性赔偿金的;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已按规定接受法律援助的。

同时,根据当事人的经济困难程度、有无固定收入和伤残等级情况,将减交划分为50%和80%二个档次。减交50%的情形包括: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在二个月以上的;追索医疗、生育待遇,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鉴定为八至十级伤残的。减交80%的情形包括:追索失业、生育、医疗待遇,无固定收入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鉴定为五至七级伤残的。《减免缓办法》对劳动者申请仲裁的仲裁处理费实行大幅减交,切实降低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

三、赋予劳动仲裁机构减免缓仲裁费的处理权。考虑到有些劳动者当事人虽不符合规定可以减免缓交仲裁费的条件,但经济确有困难,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当保护这部分劳动者当事人的权益。对此,《减免缓办法》明确规定,除规定可以减免缓交仲裁费的情形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认为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以对劳动者当事人实行减免缓交仲裁费。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更大的减免缓交仲裁费自主权,体现社会公平原则。

四、适当放宽外地户籍人员提交证明材料期限。《减免缓办法》第九条规定:职工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受案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减、免、缓交仲裁费的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是代理人的除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外,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等证明;(二)经济困难证明;(三)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考虑到外地户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可能存在困难,《减免缓办法》规定经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许可,可以适当延长外地户籍人员提交证明材料的期限,充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利。

五、明确骗取减免缓交仲裁费的法律责任。劳动争议仲裁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为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管理制度,确保劳动争议仲裁费减免缓的严肃性,防止骗取仲裁费减免缓现象的出现,《减免缓办法》规定,经查实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减、免、缓的,应当责令其补交仲裁费,拒不交纳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当事人骗取减、免、缓交仲裁费情节较轻的,提请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3: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和流程是什么?
    广东省作为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的一个工业的发展城市的,因此经常也有劳动者们大多愿意去那边的城市上班的,但是不管那一座城市,都会有可能发生劳动争议的,那么关于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和办理流程是什么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规定申请劳动仲裁是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的。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制定以前,针对劳动争议仲裁,各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同,主要包括劳动争议仲裁费、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劳动仲裁收费大多按照标的收取。很多劳动者因为交不起劳动仲裁费而放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考虑到劳动争议仲裁的收费已经成为有些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障碍,我国出台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根据该法第53条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流程1、仲裁庭。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纠纷,应当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简单劳动纠纷案件,劳
    2023-04-28
    259人看过
  • 解读消费争议仲裁
    消费争议仲裁
    经过半年多的酝酿,今年6月12日,杭州市仲裁委员会消费争议仲裁办事处正式成立。19日,浙江省湖州市仲裁委员会消费争议仲裁中心也成立了。杭州市消费争议仲裁办事处副主任陈某说,我们不要工资不收费,不要编制、不要房子,真正为消费者服务。办事处与消协办事机构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互相兼职。办事处主任由消协秘书长兼任。办事处负责办理仲裁案件受理、文书送达与管理,日常工作由主任负责。办事处成立的目的是为解决久拖不决的小额纠纷,是对法院、仲裁委处理经济纠纷的一个补充,因而消费者在杭州市范围内因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的争议额在五万元以下的争议(包括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与经营者发生的纠纷),可向办事处申请仲裁,且只受理消费者一方的申请。对五万元以上的案件,办事处报请仲裁委受理。仲裁程序也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之一。办事处受理申请后,当场向当事人提供消费争议仲裁暂行规则和仲裁员
    2023-06-07
    96人看过
  •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的是受案范围(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仲裁时效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该仲裁时效可中止、中断;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管辖1、劳动争议由劳动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2、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有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023-06-14
    58人看过
  • 劳动仲裁时效延长争议仲裁免费
    日前,记者从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获悉,根据今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已由原来的两个月变为一年,并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据市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金*烈介绍,法规的新变化,可以更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今年前三季度的劳动争议仲裁数据显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103件不予受理的案件中,除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的以外,70%以上的案件都是因为超过了仲裁时效。截至今年9月底,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共受理案件331件,现已结案315件,规定时限内结案率100%。在已结案的315件案件中,涉及金额5000余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涉及职工3981人。针对现今劳动争议案件呈现出的新变化,金*烈向广大劳动者提出几点建议:建立劳动关系前,一定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迫于无奈而无法签订或取得劳动合同的话,在工作中就要保存好工资条、工作服、员工手册
    2023-06-14
    426人看过
  • 晋城仲裁委实行费用减、免、缓办法
    2008年4月1日起,晋城仲裁委员会将实行《仲裁费用减交、免交、缓交办法》。该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残疾人、特困企业列入费用缓、减、免范围之内;符合条件的个人,最多可减交全部费用的40%;符合条件的企业,最多可减交30%;对于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五保供养对象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且无其他收入者,仲裁费用可全部免除。构建和谐是全社会的责任。晋城仲裁委自成立以来,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始终从细节上关注当事人,完善各类制度和设施,注重提高社会效益。《费用缓交、减交、免交办法》的制定与实施,是晋城仲裁委的又一新举措。关注城乡低收入者,使其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上拥有一些特权,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优势群体与弱势群体,以期以一己之力推动和谐城市的进程。
    2023-04-25
    456人看过
  • 广东省各劳动仲裁庭
    广东省劳动仲裁委广州市教育路88号510030广州市劳动仲裁委连新路43号83323267510030越秀区劳动仲裁委法政路青莲里4号83318671510045东山区劳动仲裁委执信南路92号87612791510080海珠区劳动仲裁委同福中路319号84406141510220荔湾区劳动仲裁委逢源路127号81838296510150黄埔区劳动仲裁委港湾西路四街3号82270242510700天河区劳动仲裁委石牌东路117号87507677510630芳村区劳动仲裁委芳村大道356号81892827510360白云区劳动仲裁委景云路30号86375467510405花都市劳动仲裁委新华镇公园前路15号86838274510800从化市劳动仲裁委河滨南路43号87935495510900番禺市劳动仲裁委海傍西路30号84822877511400增城市劳动仲裁委荔城镇挂绿路25号827525
    2023-06-09
    270人看过
  •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读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2010-07-1311:25目前由于我国许多企业在人员管理方面没有一套严格的制度,再加上许多行业人员流动频繁,就使得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频发。当出现纠纷时,劳资双方往往又对什么样的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什么样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产生认识上的错误,不知如何是好。因此,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就成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众所周知,劳动仲裁是解决的前置程序,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以下类型的争议适用劳动仲裁解决: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
    2023-06-09
    476人看过
  •  中国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实施方法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仲裁调解书,裁决书过期不履行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件(包括劳动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因此,当事人可以向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仲裁调解书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仲裁调解书,如果裁决书过期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件(包括劳动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即可向上述两地法院的任何地方申请有效的劳动仲裁裁决。 【 劳 动 争 议 仲 裁 结 果 执 行 方 法 】根据我国《
    2023-09-10
    390人看过
  • 市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方案
    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作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调解仲裁法》已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贯彻落实《劳动调解仲裁法》,省劳动保障厅印发了《劳动调解仲裁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对贯彻实施《劳动调解仲裁法》作出部署,提出要求。为推进该法的贯彻实施,经研究,确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成立局贯彻实施《劳动调解仲裁法》领导小组为统一组织、协调《劳动调解仲裁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局成立贯彻实施《劳动调解仲裁法》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刘育萍同志担任组长,朱云龙同志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和相关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成员名单见附件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仲裁科朱望能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办公室王振裕同志担任,局机关和相关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劳动调解
    2023-06-06
    417人看过
  • 宁夏劳动争议仲裁减免劳动者费用20余万
    近日,宁夏长风实业公司30余名劳动者没有缴纳一分钱,通过劳动仲裁部门要回了拖欠已久的20余万元社会保险费。宁夏自今年5月1日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减免劳动争议仲裁费用至今,共为600余名劳动者免除费用20余万元。自去年起,宁夏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开通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由农民工提出劳动仲裁申请的劳动争议案件,各级劳动仲裁部门一律免收案件受理费;由农民工提出劳动仲裁申请的劳动争议案件,经各级劳动仲裁部门调解后结案或经各级劳动仲裁部门裁决,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互有胜负的,减免应由农民工承担的案件处理费。经各级劳动仲裁部门裁决,农民工败诉的,只收取农民工应承担案件处理费的50%;农民工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又撤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免去应由农民工承担的一切劳动仲裁费用。从今年初至今,宁夏劳动争议案件激增,全区劳动仲裁部门共受理1100件案件,比去年同期上涨175%。仅5月份至今,劳动仲裁部门受理劳动
    2023-06-06
    485人看过
  • 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联合印发,于2004年4月10日正式实施。《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是规范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益,推动我省劳动仲裁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为认真贯彻执行《办法》,现通知如下:一、要公示收费标准。各级劳动仲裁机构要按照省物价局、省监察厅《关于印发全面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价〔2003〕165号)的要求,将劳动争议仲裁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制作公示牌(栏),在劳动仲裁立案室、收费室、办事服务大厅等公众场所进行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采用电子屏幕或电子触摸设备等进行公示。公示牌所列的内容,应经当地物价部门审核。公示牌(栏)的材料、规格、样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或本地的统一要求决定。原有劳动争议仲裁收费标准已作公示的
    2023-06-07
    129人看过
  • 广东省行政复议实施办法
    *注:本篇法规已被《广东省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章目录》(发布日期:2008年1月14日实施日期:2008年1月14日)废止(原因:已执行2007年5月29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2003年7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广东省行政复议工作规定》。)广东省行政复议实施办法(1992年9月16日粤府[1992]129号)第一条为保证行政复议制度全面正确实施,根据国务院《行政复议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复议机关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进行审查时,如该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违法或不当:(一)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三)违反法定程序;(四)超越职权;(五)依法应当作为而不作为;(六)处理显失公正;(七)其他违法或不当的情形。第三条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可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赔偿纠纷进行
    2023-04-24
    357人看过
  • 解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访劳动部副部长
    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12月29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这部法律会给劳动者带来些什么便利和权益保障?防止用人单位恶意拖延时间部分案件可一裁终局过去,曾有不少申请仲裁的劳动者抱怨,诉讼程序太复杂、时间太长,实在拖不起。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这一状况将得到改变。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是协商、调解、一裁两审,其中劳动争议仲裁处理案件的法定一般期限为两个月,人民法院一审的法定一般期限为六个月、二审法定一般期限为三个月。一些用人单位为此进行恶意诉讼以拖延时间,使劳动者不能得到及时的法律救济。因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仲裁环节规定部分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这意味着,今后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而发生的争议,仲裁裁局即为终局裁局。这
    2023-04-25
    179人看过
  • 法工委解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时效延长为1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2月2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在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就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李援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与6月份通过的劳动合同法,8月份通过的就业促进法一起,更加完善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李援指出,当前劳动争议方面主要存在两个问题:第一,时效短、周期长、维权成本高。第二,有些用人单位利用现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恶意拖延劳动争议的解决,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李援指出,现行的时效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要申请仲裁。当初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尽快来解决劳动争议。结果在实践中,发现时效太短不利于保护劳动者权益。本法这次把时效延长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损害时起一年内可以提起仲裁申请。仲裁时效延长为1年,并且规定了时效的中断和中止制度。特别是对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的争议时效作了特别规定。在存在劳动关系期间,追讨拖欠的工资
    2023-06-06
    426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期限是多久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2
      在民事诉讼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是六个月审结,简易程序的是三个月审结。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判决书多久下来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劳动争议仲裁法X么时候颁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X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7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时效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于哪年实施实施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八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2月2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
    • 仲裁,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8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分为以下四个程序: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不能仲裁。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2.仲裁前准备。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 首先成立仲裁庭,简单案件指定一名仲裁员审理。 其次进行调查取证工作。3.调解。4.开庭与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48条怎样解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1
      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仲裁委员会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方是企业或单位,又没有向仲裁委员会指定代收人的,可以交其负责收件人签收。第四十九条受送达人拒绝接受仲裁文书的,送达人应邀请有关组成的代表或其他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证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仲裁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