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自愿原则,当事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享有自愿解除合同的权利。当事人约定解除合同包括两种情况:
1、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指合同生效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以解除合同为目的,经协商一致,订立一个解除原来合同的协议。协商解除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应当遵循合同订立的程序,即双方当事人应当对解除合同意思表示一致,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2、约定解除权。约定解除权,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某种情况,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该约定应当符合合同生效的条件,不得违反法律,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法律规定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才能解除的合同,当事人不得按照约定擅自解除。
一、什么情况可以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指合同生效后,没有履行或者未履行完毕前,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关系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了合同解除法定条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的区别是什么
1、法定解除是法律直接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具备时,解除权人可直接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而约定解除是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一方的行为不能导致合同解除。
2、法定解除的条件主要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而约定解除不一定以违约为条件。其联系表现在:约定解除可以对法定解除作补充,比如约定违反合同中的任何一项规定,不论程度如何,均可解除合同。
在司法实践中,要注意的是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以及约定解除权的合同解除都是不同的。首先,法定解除区别于协议解除。法定解除是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解除权,将合同解除,不必征得对方的同意。而协议解除则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并非一方行使解除权的结果。其次,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权的合同解除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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