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保险合同能否解除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8 18:29:10 301 人看过

一、交强险保险合同能否解除合同

交强险保险合同一般不能解除合同。可以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情况如下:

1.被保险的机动车已经根据法律被注销了;

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了停止驾驶;

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二、车险理赔的流程是什么

车险理赔的流程如下:

1.报险,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并提供保险单,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查勘,还需填写出险通知书;

2.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对车辆进行定损,与被保险人一起协商确定修理工时费及材料费;

3.修车,车主可自行选择具有维修资质,或熟悉的修理厂进行维修,受损车辆的定损维修以修复为准;

4.索赔,车辆修复后,客户应保存好修理发票,同时提供其他必要的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

三、交强险不负责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1.受害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遭受的损失的;

2.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 赔 偿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n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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