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土地管理》的意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8:16:48 349 人看过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市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含土地)是市政府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条件。经过多年努力,市政府机关办公用房条件明显改善,保证了市政府机关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但较长时期以来,由于对办公用房缺乏统一的规范管理,造成办公用房的建设大多由各部门、各单位自建、自管、自用,建设规模和标准不统一,部门、单位间人均占有面积差距较大,房产余缺难以调剂,建设与管理成本较高,甚至影响了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还有一些部门、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将办公用房自行开发、转让、出租及抵押、担保,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使办公用房建设管理有章可循,有序进行,现就改进和加强市政府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晋中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整合及土地资产管理、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领导组。市政府市长张璞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畅志仁、市政府秘书长温毓诚任副组长,领导组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厅及各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二)领导组的主要任务是研究涉及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具体政策措施,制定分配、使用、管理、建设等重要工作方案。

(三)组建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配备专门人员,经市政府授权,具体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含土地)的管理工作。该中心设置为副处级全额事业单位,隶属于市财政局。

二、办公用房管理的任务与内容

市政府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建立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统筹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调配、规范管理、专业化服务的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新体制。明确产权归属、管理、使用(占有)关系,严格实施产权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实现科学化管理;依法维护办公用房房地产所有权,确保其安全完整;优化办公用房房地产资源配置,发挥资源的有效作用,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盘活存量资产、改善机关办公条件,更好地促进各部门、各单位工作顺利开展。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产权管理与使用登记;办公用房规划与调配;维修管理与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的普查与清理;完善办公用房房地产档案资料,严格记录产权统计台帐,按照新的发展要求复核权属,做好档案资料、地籍图的变更,保持资料的全面、准确、完整。

三、统一办公用房的房地产权属管理由管理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市级机关办公用房房产(含为机关服务的业务用房,下同)以及相应土地的权属。统一向相关职能部门申办办公用房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登记。登记范围包括: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特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使用(占有)的,并在法律上可以确认属于市政府机关资产的办公用房及相应土地。对特殊用途的办公用房及其相应土地的权属登记,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可作特殊处理。各部门、各单位享有办公用房的使用权并与管理中心签订办公用房使用协议,履行使用登记手续,接受市财政局等部门的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制定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办公用房资产完整、安全和正常使用以及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正常进行。

四、制定市直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标准在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地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统一清查,掌握大量数据的基础上由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配合,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投资(1999)2250号《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文件规定,结合晋中市市直机关实际情况,并参照外地市地级城市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标准,制定晋中市市直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标准。并严格按标准执行。

五、统一调配和使用1、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调配。管理中心要制定晋中市市级机关办公用房调配方案。根据办公用房配备标准和各部门、各单位2、新建办公用房的部门和单位在新办公用房建成后,要按照“建新交旧”的原则,按期上交旧办公用房;调整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部门和单位要重新核定、调配办公用房。3、建立办公用房日常使用管理制度。办公用房使用单位不得自行处置其使用的办公用房及相应土地。擅自将办公用房出租、转借或改变用途的,由管理部门收回另行分配。使用单位要确保办公用房的建筑结构、消防、动力等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

4、因办公用房面积不够确需在管理系统外租房办公的,须报领导组批准同意后执行。

六、办公用房建设管理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要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文件精神,从严控制标准,确需新建办公用房的,一律纳入整体规划,由领导组审定,统筹安排建设项目。政府性投资的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实行代建制,按晋中市市本级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具体办法另定),由管理中心具体负责代建制的组织工作。

七、房屋维修及装修管理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房屋维修,要坚持量力而行、经济适用的原则,注重维护和完善房屋的使用功能,严格控制装修标准,不得变相进行改扩建。对机关办公用房的维修及装修管理工作实行统分结合的管理方法,集中办公的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分散办公的由各自管单位管理。30万元以上的维修、装修项目,要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施工队伍、监理单位。

八、物业管理1、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要适应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和后勤服务社会化的要求,加快物业管理规范化、专业化进程,为市级机关创造设施完好、清洁优美、文明安全、秩序良好的办公环境。2、为市级机关提供的物业管理主要包括日常维修、水电暖设备维护维修、电梯空调设备维护维修、办公楼(区)的绿化、保洁、保安、会议等公共性服务及其他服务。

九、经费管理新建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基本建设经费实行统一管理,专项维修经费分别预算,经市办公用房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由市发改委立项,财政部门列年度支出预算。

十、完善规章制度

1、建立和完善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章制度,逐步实现办公用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2、加强办公用房管理,对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思想,顾全大局,积极配合,扎扎实实地做好这项工作。

3、市监察局、审计局要加强对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

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7: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意见》的通知
    发文单位: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沈政办发[2008]43号发布日期:2008-7-25执行日期:2008-7-25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意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公务活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物质基础。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和依法处置国有资产产生的收益,属于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8)20号)精神,以及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
    2023-04-24
    208人看过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地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级各部门:为切实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地产管理,规范各单位房产地产管理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地产,无论原建设或征地经费来源如何,均为国有资产。省政府授权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二、机构改革完成后,省级行政机关行政用房一律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分配调拨。三、未经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拆除已登记注册的房产,不得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地产用于出让、联建、合建以及抵押和担保。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在地的国土、建设、规划、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违反本规定的,要限期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经办人员的责任。四、未经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意,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在地的政府及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不得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土地规划划拨或出让用于商品房开发或其他单位建设的用地。
    2023-06-10
    126人看过
  • 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市区内建设项目进行规划检查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单位: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晋市政办(2008)29号发布日期:2008-4-3执行日期:2008-4-3各建设单位,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晋城市建市20余年来,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发展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建设项目基本能够按照规划许可条件进行建设。但在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单位和个人私自乱建、少批多建、擅自改变规划布局和建筑外立面等未经规划许可或违反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的现象。为此,市政府决定由市规划局牵头,市行政执法局和相关部门配合,对1995年以来城市规划区内开工建设的项目集中进行规划检查,并要求今后进一步加强对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建设行为。在本次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建设单位或个人能在三个月内主动改正的,酌情
    2023-04-22
    204人看过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意见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近几年来,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公路交通运输网络进一步完善,路网结构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得到改善,运营效率大幅提高,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干线公路建设,充分发挥公路基础设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改进和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干线公路是指高速公路以外的国道和省道,是全省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公共基础设施。省辖市政府是辖区内干线公路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将干线公路建设和管理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全省交通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干线公路年度投资计划,筹措建设资金,选择投资业主,组织项目实施,对工程质量进行管理和监督;要重视还贷工作,加强辖区内干线公路收费站的管理,优化征收环境,按计划完成还贷任务。省交通主管部门
    2023-06-08
    438人看过
  •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晋城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晋市政办[1999]49号各县(市、区ぉ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现将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晋城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确立的依法治市战略,全面推进我市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促进政府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结合我市实际,对今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现状我市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起步较早,从1987年起,我市市政府就开始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到1989年,市、县两级政府就全部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近十年来,常年法律顾问主动介入,大胆工作,为政府的宏观决策和依法行政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近几年来,我市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出现了“滑坡”。
    2023-04-24
    407人看过
  • 黑龙江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改进和加强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01〕58号)精神,切实改进和加强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产权管理体制不合理、部门之间用房差别较大、房产余缺难以调剂、建设和管理成本费用过高等问题,建立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统一管理、合理调配、专业化服务的管理体制,现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办公用房的房地产权属管理省直机关办公用房及其相应土地实行权属统一管理,由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直机关局)负责。省直机关局统一申办省直机关办公用房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登记。登记范围包括: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省直各部委办厅局、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省法院、省检察院以及行政经费和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关系在省政府系统的人民团体(以下简称有关人民团体)占有、使用并在法律上可以确认属于省直机关
    2023-04-22
    182人看过
  •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后改变土地用途管理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后改变土地用途管理的意见》,经市国有资产重组及股份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市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二年四月十三日关于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后改变土地用途管理意见的通知市人民政府:为了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后改变土地用途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土地出让行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通知》(川府发[2001]23号)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针对我市国有企业改革中,企业以优惠的价格获得了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在改变改变土地用管时,土地收益政府未参与分配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国有企业改制后转让土地并改变土地用途的,其转让交易必须在土地市场内进行挂牌交易或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协议收购。二、国有企业改制后,以联合建房或自行开发方式改变土地用途的,
    2023-06-10
    220人看过
  •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利用管理促进工业发展的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土地利用管理,促进工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坚持工业项目集约用地,精心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全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精心组织修编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国土资源局要突出重点,加强对市城区三个园区工业用地的规划。各区、县要在县城建设用地范围内或者有条件的重点小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中规划一个工业集中发展区,工业用地原则布局在重点集镇发展区内;涉及基本农田的,应在本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中依法予以调整;规划的工业集中发展区实施本意见中的有关政策,其规模原则控制在3平方公里以下。全市土地利用新的总体规划在省政府批准前,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创新工业园要在科学规划、充分论证与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工业集中发展区相一致的前提下,可以预设置工业集中发展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
    2023-04-22
    319人看过
  • 杭州市人民政府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区征地管理
    发布部门: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52号)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依法规范征地工作,确保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要,维护了农村的社会稳定。但在贯彻执行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这方面的工作与当前我市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快办事速度,切实改善我市投资环境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为了进一步贯彻《杭州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办法》,加快供地速度,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现就加强和改进市区征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征地工作的领导,确保征地工作依法、高效进行征地工作关系到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的工作。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为保证各项建设用地,必须加强政府统一征地的职能。为此,各区政府必须依照《中
    2023-04-23
    265人看过
  • 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镇区审计工作的意见
    发文单位: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中府办(2008)54号发布日期:2008-5-16执行日期:2008-5-16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逐步全面推行“村官”审计和村(居)民小组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增强审计监督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镇区审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镇区审计机构设置及经费保障为建立完善的内审机构及监督体系,各镇区要严把进人关,按编制配齐、配强专职审计人员。各镇区要将开展审计工作所必需的费用和设备投入纳入镇区财政预算,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二、镇区审计机构职责(一)接受市审计局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并向市审计局报告工作情况。(二)负责每年对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审计、包括学校和医院在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审计、镇属企业审计、村(居)、村(居)民小组集体经济审计及关系民生民权问题
    2023-06-07
    95人看过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镇企业管理的意见
    (一)我省乡镇企业的管理工作进步较快,已有32家乡村企业跨入省级先进企业行列,99家企业的124种产品获得省优以上称号,19项新产品获得国家专利,21项成果荣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乡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有了一定改善和提高。但是,与国内先进水平和国营企业相比,差距还很大;与乡镇企业发展规模速度和治理整顿要求相比,还很不适应。企业管理仍然是非常薄弱的环节。管理意识不强,企业素质低,产品质量差,物质消耗高,经济效益低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有的企业承包后放松管理,甚至以包代管;有的企业治厂不严,管理尚未起步。因此,强化企业管理,以管理求发展,向管理要效益,已经成为乡镇企业面临的紧迫任务。加强企业管理,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走投入少,产出多,效益高的经济发展路子;要以提高企业素质为基础,下功夫逐步搞好标准、计量、定额、信息、规章制度、基础教育、班组建设等项基础管理,搞好质量、财务、物资、设备、
    2023-06-07
    265人看过
  • 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晋城市反洗钱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发布部门: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晋市政办[2005]1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反洗钱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洗钱犯罪,有效防范支付结算风险,维护我市经济和金融秩序,推动我市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对晋城市反洗钱工作领导组成员作如下调整:组长:李协定副市长副组长:李俊杰市政府副秘书长程民生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行长成员:徐民生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副行长王新善市商务局局长尚宏泰市公安局副局长杨泽民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晓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石平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王瑞敏市监察委员会委员王芝爱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建英市财政局副局长李瑞市建设局副局长关先华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张德山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王林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段玉明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孔祥东晋城银监分局副局长雷元朝市邮政局副局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行晋城市中心支行。办
    2023-04-24
    241人看过
  •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促进初中教育工作意见
    发布部门: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杭政办函[2004]6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促进初中教育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四年三月十日关于加强和促进初中教育工作的意见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精神,高标准、高质量地在我市实施义务教育,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初中教育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现就进一步加强和促进我市初中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高度重视初中教育工作,确保初中教育的优先发展1、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初中教育工作的认识。初中教育是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广大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的初中教育,为之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2023-05-03
    368人看过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农村村庄规划建设及用地管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陕政办发〔2007〕132号发布日期:2007-10-12执行日期:2007-10-12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农村村庄规划建设及用地管理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十月十二日关于加强农村村庄规划建设及用地管理的意见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精神,切实加强全省农村村庄规划建设及用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加快农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农村村庄规划是政府指导、调控农村村庄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之一,是科学合理安排农村建设用地的重要依据。抓紧编制和完善农村村庄规划,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
    2023-04-22
    43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在邮政能办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22
      1、可以通过邮政代办,客服热线11185;通过12580热线代办;通过公安交警信息网办理等方式处理交通违章扣分; 2、网上办理不支持交警现场处理的违章; 3、网上系统偶有不稳定出现,处理时间较长,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 4、手续费20-40元不等。
    • 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人民政府公告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30
      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
    • 福州市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22
      为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南充市屏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产假的公告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6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
    •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产假的法律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07
      国家法定产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条例规定的可延长产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