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让场所的限制: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发起人所持有股份的转让限制。由于发起人对公司具有重要的影响,为了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公众的利益,防止发起人利用设立公司进行投机活动,保证公司成立后一段时间内的稳定经营,各国公司法规定发起人的股份在一定时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4、对公司收购自身股份的限制和接受本公司股票为质押标的的限制。
股权,转让,财政厅,公司,股份,有限苏财国资〔2001〕140号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省各有关主管部门,省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为进一步完善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管理工作,规范国有股东行为,促进股份有限公司健康发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
股权,转让,财政厅,公司,股份,有限
苏财国资〔2001〕140号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省各有关主管部门,省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管理工作,规范国有股东行为,促进股份有限公司健康发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和省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我省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问题。
(一)上市公司国家股转让、发起人和非发起人国有法人股转让、以及国家组织的国有股变现筹资等事项,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后,由省财政厅按规定程序负责审核上报财政部审批。
1.地方单位转让国有股权,由省辖市政府报省政府批准同意后,将有关材料经市财政(国资)部门审核后报送省财政厅。
2.省级单位转让国有股权,由省主管部门或省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含经授权的控股公司、投资公司、企业集团公司,下同)报省政府批准同意后,将有关材料报送省财政厅。
(二)报财政部审批的事项,必须按财政部《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管字〔2000〕200号)的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二、关于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问题。
(一)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发生直接或间接转让使国有股东丧失控股地位、或国有股东一次性转让股权超过其持股量30以上、以及省政府规定的审批事项,由省财政厅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除此以外,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其他有关事项由省财政厅直接审批。
1.地方单位转让国有股权,经省辖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将有关材料经市财政(国资)部门审核后报送省财政厅。
2.省级单位转让国有股权,由省主管部门或省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审核同意后,将有关材料报送省财政厅。
(二)非上市公司转让国有股权由省财政厅直接审批或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的事项,必须报送以下材料:
1.省辖市政府批准文件及市财政(国资)部门关于转让国有股权的申请报告;
2.省主管部门或省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关于转让国有股权的的申请报告;
3.国有股权转让可行性研究报告;
4.国有股权转让价格依据和转让定价分析,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每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实际投资价值(投资回报率)、以及合理的市盈率等;
5.股份有限公司上年度及近期财务审计报告或转让国有股权的评估报告、股份有限公司前10名股东名称及持股情况、以及以前年度国有股权变化情况;
6.国有股权转让法律意见书;
7.采用协议方式转让国有股权的,转让方需在上述材料基础上提供以下材料:
(1)转让方、受让方草签的股权转让协议;
(2)受让方基本情况(包括与股份有限公司及转让方的债权、债务情况)、营业执照及近二年财务审计报告;
(3)受让方在报我厅审批受让国有股权前9个月内与转让方及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股权转让、资产置换、投资等重大事项的资料;
(4)受让方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考察报告及未来12个月内对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组的计划(适用于控股权发生变更的转让情形)。
三、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必须进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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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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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步骤是怎么的?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13股权转让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市场通过竞价的方式转让。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通过股东背书的方式转让,并登记在股东名册上;无记名股票,可以通过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的方式转让。《》第一百三十八条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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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转让步骤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04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民事法律行为。转让在经营过程中非常普遍,股权要按照特定的法定程序,其主要流程如下: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要经过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只要通知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对转让股权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 3、凡涉及国有资产的股权转让,都应进行资产评估; 4、对于中外合资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的公司股权转让的,要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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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步骤及手续?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3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2、《指定(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正、副本;4、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转让股权:(1)股东会决议(股东之间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可不提交决议);(2);(3)涉及本市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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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步骤怎么走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07股权发生转让的流程如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为国有、集体企业的,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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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步骤是什么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10流程如下: 1.召开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的可行性。 2.聘请律师进行尽职调查。 3.出让方和受让方进行实质性协商和谈判。 4.评估、验资。 5.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6.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7.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8.办理交割手续。 9.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