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要的资料以提起抚养权变更的诉讼
1.起诉状;
2.身份证;
3.变更抚养权的相关证据材料,如对方经济困难的证据;
4.其他材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抚养权纠纷多久判决
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
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在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法院审理抚养权纠纷案件的流程
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4)宣读鉴定意见;
(5)宣读勘验笔录。其间,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4.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5.评议和宣判。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 一般原则 第二十五章 送达、期间 第二百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限制。
-
变更抚养权提起诉讼应提交的必要文件
236人看过
-
变更抚养权起诉程序中的必要资料
233人看过
-
法律规定公证抚养权变更的必要资料
64人看过
-
变更抚养权如何写抚养权变更诉状的起诉状
209人看过
-
孩子抚养权变更应向哪里提起诉讼
78人看过
-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变更抚养权诉讼书怎么写
258人看过
-
协议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 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的, 需要提起诉讼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8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
-
变更抚养权必须起诉吗,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向法院起诉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6变更抚养权起诉状 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被告:×××,男,19××年×月×日生,汉族,××市,××公司职工,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诉讼请求: 1.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 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2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经××××人民
-
成年子女能否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的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1子女不能提出变更抚养权,能提出变更抚养权的只能是父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
-
提起孩子抚养权变更诉讼要多长时间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011、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2、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4、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5、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6、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
-
能否在变更抚养权的同时提起诉讼追讨抚养费?天津在线咨询 2024-11-24根据我国现行民事法律法规,抚育无自立生存能力的未成年子女是亲生父母应尽的法定责任。因此,当抚养权发生变化时,双方也可以协商索求适当的抚养费用。为此,在正式提出诉讼前,建议在诉讼请求中明确列出变更抚养权以及请求支付抚养费两项内容。 关于变更孩子抚养权的相关事宜: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的规定,若一方当事人主张变更子女抚养权,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