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住建部门将修订“城市边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5:32:03 340 人看过

国土部住建部将配合修订相关规划给城市划定边界,以制止各地城市无节制扩张规模的摊大饼现象。国土资源部部长表示,今后将逐步调减东部地区新增建设用地供应,除生活用地外,原则上不再安排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的新增建设用地。

多位受访的国土系统人士表示,这是国土部实现供地差别化,倒逼特大城市挖掘存量,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一个有效路径。

划定城市边界制止摊大饼

据了解,国土部筹划上述新政的背景是,当前国内存在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不同步态势,并且两者差距仍在拉大。1990年至2000年,我国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扩大90.5%,而城镇人口仅增长52.96%,两者相差1.71倍;而2000年至2010年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扩大83.41%,城镇人口仅增长45.12%,两者相差1.85倍。

国土部认为,过于猛烈的城市用地扩张,导致国内许多城市的规模无节制膨胀,出现摊大饼现象。

为阻止这种局面的发展,国土资源部部长在1月10日的全国国土工作会议上表示,目前国土部正在和住建部配合修订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给各地城市的扩张划定一个边界。

国土部方面设想,未来的城市边界将以规划形式落地,并通过立法形式确定下来,使之具备法律效力和权威性。

而城市边界的划定,可能将通过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市用地规模的管控作用来实现。国土部副部长此前曾表示,今后将对城市的人均用地适当控制,按照大城市人均用地80-100平方米,中等城市90-110平方米,小城市100-120平方米为界限,避免出现大城市无限扩张,中等城市无序发展,小城市无力发展的情况。

调减东部新增建设用地

划定边界的同时,为倒逼地方政府盘活城市用地存量,国土部还将在2014年调整供地结构,收紧对东部城市的供地。姜大明要求,今后要逐步调减东部地区新增建设用地供应,除生活用地外,原则上不再安排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

所谓生活用地,主要以住宅用地为核心。国土部的一项调研显示,目前全国处于低效利用状态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有5000平方公里,占全国城市建成区的11%。各地城市工业用地与商品房用地存在扭曲,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出台的低价出让工业用地政策,导致工业开发区占用土地过大;而商住用地则价格和利用密度过高,人居环境恶劣。

在此情况下,不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意味着北京等特大城市未来的工业和商服用地只能以盘活存量为主,没有新增量可用。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认为,这无疑是一个给地方政府断奶的政策。

以北京为例,北京2013年土地市场经营性用地总成交额约1800亿元,创下了土地市场历年最高水平。其中,住宅用地卖地收入为912亿元,占比超过一半。

这就是说,如果没有有效的盘活存量、输血地方财政的办法,北京的卖地收入将腰斩一半。业内人士说,可以预见的是,北京等特大城市在严控新增建设用地供应规模的背景下,将通过提高住宅地价,以弥补增量减少而带来的土地财政缺失。

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为严控特大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国土部还将通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政策,严控地方通过增减挂钩、占补平衡等政策间接输送建设用地

国土资源部部长指出,过去占补平衡政策,虽然守住了耕地红线,但存在占优补劣的情况,忽视了耕地质量。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全国耕地面积为20.3亿亩。其中,相当数量耕地需要根据国家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和耕地休养生息等安排逐步调整;相当数量耕地受到中、重度污染,大多不宜耕种;还有一定数量的耕地因开矿塌陷造成地表土层破坏、因地下水超采,已影响正常耕种。适宜稳定利用的耕地仅1.2亿多公顷(18亿亩多)。

南方水田减少了一个福建省的总量,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姜大明介绍说,今后的占补平衡,要以提高耕地生产能力为目标,在保护耕地数量的同时,把保护耕地质量放在首位。

为此,国土部正在完善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与监测。国土部和农业部已经商量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所谓永久基本农田,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朱道林的理解,即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改变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它用,防止出现占优补劣的情况。

先从500万以上人口的大城市入手,由大到小,逐步覆盖全部基本农田。姜大明说,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永久基本农田一旦划定,将像保护文物、大熊猫那样不得擅自更改,城市建设必须跳出去,搞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式发展。

在此之前,农业部部长也曾在一个场合表示,要研究出台更有效的耕地保护办法,既保数量,又保质量,防止占优补劣。探索在已划定的基本农田基础上,推进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改变永久农田的用途,让永久农田成为人们心目中不可侵犯的神圣之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10: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四种情形国土部门将会拒办土地证
    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四种情形国土部门将会拒办土地证,购房者在买房时也要多加详勘:1、开发商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但其土地出让金尚未交纳完毕;2、开发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办理出让手续的;3、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房的;4、开发商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权利受限制的,诸如抵押、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情况。购买的二手房房屋土地使用证相当于房屋产权的一半,如果不过户,则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而且在法律上,并不被承认是合法的房屋唯一户主。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一、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房屋产权问题1、产权交易有限制如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属于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如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而大多数这样的
    2023-06-23
    57人看过
  • 宅基地边界哪个部门给裁定?
    宅基地边界由国土资源管理局裁定。不论是农村土地还是城镇土地,都属于国土资源管理局的管理范畴,但目前,都已经实行了垂直管理制度,因此农村土地,包括耕地、集体土地、宅基地、四荒地等多种类型的土地多由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四条: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一、宅基地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一)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二)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
    2023-02-21
    123人看过
  • 住建部公布限购城市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17日公布对各地列入新增限购城市名单的5项建议标准。这5项建议标准分别是:——6月份国家统计局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同比增幅或1月至6月新建住房价格指数月环比增幅较高、排名靠前的;——6月份新建商品住房均价比去年年底涨幅超过或者接近全年房价控制目标的;——1月至6月新建商品住房成交量同比增幅较高的;——位于已限购区域中心城市周边,外地购房比例较高的;——存在房价上涨过快、调控政策执行不严格等突出问题,社会反映强烈的。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符合上述条件较多的即2条以上的城市,建议列入新增限购城市名单。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标准进行适当修改。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对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进行约谈。已实施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要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限购范围仅限于城市局部区域、部分房屋类型等的要尽快调整,从严执行。链接二三线城市房价涨幅过快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5月
    2023-06-10
    117人看过
  • 城市建房审批部门审批流程
    一、城市建房审批部门审批流程城市建房审批部门审批流程是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建房申请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镇政府进行初审;张榜公布初审意见,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镇政府现场查验,实行建设全程管理;建房户申请竣工验收,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二、建房审批部门审批时间是什么建房审批手续要30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建房选址符合规划、材料准备齐全(建房申请书、建房申请表、建房审批表、身份证和户口簿、承诺书)的,递交申请后在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即办理用地及规划审批手续,并及时组织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完全具备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批准宅基地建房。三、建房审批部门审批流程不合理怎么办建房审批部门审批流程不合理是可以书面向乡建办提出投诉申请,并在投诉申请中详细陈述您的理由和要求,要求乡建办重新审查你的建房申请。电话投诉。如果您觉得书面投诉效果较慢
    2023-08-22
    80人看过
  •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居民住房重建的指导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居民住房重建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居民住房重建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居民住房重建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居民住房重建的指导意见建法[2008]151号四川、陕西、甘肃省人民政府: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21号),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群众自助的原则,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地震灾区城镇居民住房重建工作,让受灾城镇居民早日住上安全、经济、适用、省地的住房,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组织建设安居房灾区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组织建设安居房,向住房倒塌和严重损坏不可修复(以下统称住房毁损)导致无
    2023-06-10
    418人看过
  • 城建局有几个部门
    法律综合知识
    一、城建局有几个部门城建局下属单位有人事教育科、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公用事业科、市政工程科、政策法规科、节约用水科、七大主管部门。二、城建局和城管是一个单位吗不是一个单位,城管的责任是:(一)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城管帽徽(二)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三)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四)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五)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六)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七)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三、城建局的
    2022-04-13
    481人看过
  • 中西部修订目录将出台
    新《目录》总条目473条,其中鼓励类354条、限制类80条、禁止类39条,分别比原来增加3条、减少7条、减少1条。对于在2012年1月30日之后欲来华投资的外资企业和在这一天之后欲引进外资的地方来说,他们必须得重新研究一下新的《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在新目录里,过去一些鼓励和限制的产业现在有了变化。陕西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称。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自2012年1月30日起施行。修订背景《目录》是我国指导外商直接投资的重要产业政策。上述负责人称。据了解,自1995年首次颁布以来,根据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需要,每隔一段时间适时进行修订,此次实施的新《目录》是第5次修订。我国加入WTO已经十年了,对外开放面临新形势新要求。上述负责人表示,在利用外资方面,随着中国与世界经济联系加深、投资环境逐步完善,外商投资规模不断扩大,2009年、
    2023-06-06
    468人看过
  • 国土部:11城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试点方案获批
    一、11城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获批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共11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获得国土部同意。二、国土部相关要求试点地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的要求,丰富住房用地供应渠道,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人民住有所居。探索应用现代化信息管理平台和先进科技手段,在试点过程中研究加强公共服务配套,推进集体租赁住房纳入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管理,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不仅如此,国土部还要求试点城市要坚持城乡统筹,统筹规划城市、乡镇建设用地和空间布局。项目应与周边区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工程统一考虑,明确配套设施建设主体与标准,实现与周边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审批和监管程序,明确项目
    2024-03-12
    291人看过
  • 国土部修正的两个规定将严格实施
    赵某表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预审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建设用地标准,目的是在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阶段,充分发挥土地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的引导作用,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但是在预审制度实施的过程中,预审环节审查的内容不断增加,导致预审报件时限过长,审查内容重复。赵某提到,这次修改,回归《土地管理法》关于设立预审制度的初衷,预审阶段不再要求建设单位对补充耕地方案、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安排情况进行说明。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材料。不再要求提交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等材料。这一修改,将使预审内容进一步聚焦,大大提高预审的审批效率。赵某介绍,此次修改《建设用地审查
    2023-06-13
    331人看过
  • 城市建房是由哪个部门审批的
    一、城市建房是由哪个部门审批的城市建房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建设单位需要携带申请表、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工程承包合同等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准予许可的在1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10日内送达申请人。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二、城市建房许可证怎么办理流程城市建房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1.到国土部门了解你所要购买的地块情况。2.在国土局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证。3.请当地设计院出设计方案,出图纸。4.持图纸到建设局报建,取得施工许可证。5.请建设局
    2023-10-22
    58人看过
  • 城建部门有权拆除违建吗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拆除违法建筑将不予以拆迁补偿。因此,对违法建筑的认定查处也就格外重要。而对违法建筑的认定和查处权取决于违法建设行为成因。成因不同,执法主体也会不一样。针对不同的违法情形,拆迁律师总结,有权查处违法建设(建筑)的单位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管理局有权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权,对违法占地建设行为享有查处权。存在《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和第七十七条规定的违法占地建设情形之一的,国土局可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改正、治理、停止施工或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但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国土局没有强拆权,不能自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设施。当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诉讼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应该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
    2023-03-23
    271人看过
  • 城市违建如何界定
    法律综合知识
    满足以下条件为违章建筑物: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2024-05-08
    358人看过
  • 国土部门有没有权利将集体土地直接拍卖
    自家的房子,住得好好的,可是突然有一天却被告知自家的集体土地被拍卖了。在这种状况下,咱们老百姓心中就有疑问了。我还在拿着粮食补贴、房屋也还住的好好的,怎么就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国土部门就将我们的集体土地给拍卖了呢?那么,国土部门有权将集体土地直接拍卖吗?今天即明拆迁律师就以案释法,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集体土地莫名被拍卖,补偿方案公布:一亩土地2万4,地上青苗1650。当事人陈先生咨询到即明拆迁律师时说道,他们村遇到了集体土地征收,村民小组49亩多的土地。村民们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今年的4月份,被当地国土局进行拍卖。事后政府也给出了补偿方案,一亩土地2万4,地上青苗1650。给的补偿也太低了吧!陈先生说:“我们当时也去查了,按照15年我们省政府下发的征地补偿文件,补偿标准是34650一亩。可这都2019年了,给的补偿还没四年前的高,这几年物价涨的这么厉害,给这样的补偿,我们怎么能接受!”律
    2023-06-17
    195人看过
  • 汉川市突出国土部门职能加强城镇国有土地资产经营管理
    近日,汉川市人民政府以文件形式制定出台了《汉川市城镇国有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具体实施该市城镇国有土地资产的经营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土地资产经营秩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土地用途管制方面,对实施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的土地,应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收购,统一储备,统一供应,禁止任何开发企业和其他机构、单位及个人与原土地使用者签订协议进行开发,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供地,竞得人可按1:2.8拆迁还建比例,以竞得时楼面地价为标准测算金额给予补偿。在土地储备方面,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土地权属,原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年限和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及地上建(构)筑物产权权利等有关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按成本价收购。涉及地上建(构)筑物的,按评估价的40%收购。在土地交易方面,《办法》规定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土地交易的
    2022-04-18
    272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城管部门拆除违建是否需要住建部门的认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4-11-20
      在是否需要建设部门认定这个问题上,目前并没有明确的答案。不过,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已经逐步拥有了与城市规划管理相关的所有或部分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的权力,这使得城管拥有了进行拆违的执法主体资格。如果审查后确认此处建筑确为违章建筑,城管理应依法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如果建筑在期限内仍未进行整改或拆除,城管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拆除。
    • 国家住建部商业门市撤迁补偿方案2019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1
      自己查,希望我的回答能够为你提供帮助。
    • 国家确定的我国城市土地的权属归哪个部门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25
      城市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 城市郊区修建国家赔偿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24
      郊区征收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
    • 需要到城建和国土部门搞抵押需要多少费用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0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过程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不会收取贷款人的保证金。而是贷款人办理住房贷款时,应依法向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收取担保费。担保费收取后是不退的。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比较长,贷款期间可能会因种种原因出现变故,导致借款人不能正常偿还贷款,这就会给贷款回收带来一定的风险。同时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在职工发生住房消费或者离休、退休时允许提取使用或者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