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款转变借款为由要求返还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6:43:13 218 人看过

1998年11月16日,某实业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为卞甲、卞乙和崔某三人。1999年7月.1日,鲁某与卞甲、卞乙和崔某及某实业公司曾口头约定鲁某入股某实业公司,鲁某在增资扩股后占股权的6.67%,但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亦未签订书面的入股协议书。当日,鲁某支付给某实业公司20万元,某实业公司向鲁某出具了收款收据,收据內容为收到鲁某20万元人民币;收据理由栏写明系入股某实业公司。此后,鲁某曾以董事身份参与某实业公司的经营管理,但没有领取过某实业公司支付的报酬或红利。2002年4月22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某实业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300万元,各股东出资额亦相应增加,但股东仍为卞甲、卞乙和崔某三人;此后,鲁某未参与某实业公司的经营管理。鲁某认为,1999年7月1日他付款20万元给某实业公司时系增资款,2002年4月某实业公司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其知道自己未成为某实业公司的股东后,该款已转化为借款,故向某实业公司主张要求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某实业公司则称鲁某于1999年7月1日所付款20万元自始至终为投资款,不同意偿还。鲁某遂于2003年2月26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某实业公司返还借款20万元并支付利息4万元。

专家说法

本案主要涉及的问题是在投资入股未兑现情况下,投资人是否可以以投资款转变为借款为由要求返还?

在本案中,原告鲁某和各股东既已约定入股,某实业公司也已收取鲁某的出资款,则鲁某和各股东在合理期限内签订有关协议并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股东变更登记。但是,某实业公司,各个股东至今未履行此项义务,某实业公司已构成根本违约,鲁某可行使解除权并请求返还出资款,但是在本案中,鲁某并未提出此项请求,所以法院不予处理。

1999年7月1日,鲁某与卞甲、卞乙和崔某及某实业公司口头达成协议时,鲁某在投资协议主体上是没有问题的,鲁某所交的20万元在各方的意思表示中也是投资款,这一点鲁某与某实业公司均没有异议。但在此后的过程当中,鲁某与卞甲、卞乙和崔某既没有达成书面的投资协议,也没有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东变更登记,可见双方并没有履行有关入股协议和承诺。在此情况下,鲁某主张其投资款转为借款是没有依据的。因为投资款转变为借款需要双方的合意,只有鲁某一方的一相情愿是无法转变的。

因此,法院应当认定双方在法律关系上为投资关系非借款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18: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贷款人要求提前返还借款是违约行为吗?
    贷款人要求提前返还借款是违约行为的一种,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一般来说,借款会约定利息,利息的计算是按照借款时间来计算的。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一、对于借款合同的利息的规定是什么1、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2、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3、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
    2023-06-27
    189人看过
  •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要求有什么?
    一、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要求有什么?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在借款合同中,一般对偿还借款的期间都有明确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但是有的情况下,因生产经营状况或者其他情况发生了变化,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不需要所借的资金,出现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情况。对于提前还款应当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首先,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提前还款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是否经贷款人同意及利息如何计算等问题。其次,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提前还款没有约定的,提前还款不损害贷款人利益的,可以不经贷款人的同意,利息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提前还款损害贷款人利益的,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提前还款的要求。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等于贷款人同意变更合同的履行期,因此。借款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期间向贷款人支付利息。二、提前返还借款哪一方的利益受损?提前还款在某些情况下对借款人
    2024-02-04
    277人看过
  • 股东投资款协议可以转为借款吗
    股东投资协议不能转为借款。因为股东根据投资协议履行投资义务之后,其投资财产便成为公司的财产;这个投资协议也因为义务人履行义务而消灭,协议消灭之后便无再变更的可能;所以股东投资款协议不可以转为借款。而如果当事人将股东投资款协议转为借款合同,那么就可能因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而涉嫌抽逃出资。关于抽逃出资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出资包括抽逃注册资本和抽逃股东出资。抽逃注册资本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的债权人,因此法律严令禁止,情节严重的还构成犯罪。抽逃行为发生在公司成立以后。如果抽逃出资行为发生在公司成立前,即公司发起人、股东已实际出资,在经过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评估、验资并出具评估、验资证明文件以后,在公司登记成立以前,将所出资抽逃,并骗得公司成立,那么则
    2023-06-13
    52人看过
  • 股东借款转为投资款有什么问题
    在公司经营正常的情况下,股东借款转为实收资本是可以的,前提是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尚有未缴纳的部分,否则就要按增资处理。但是如果公司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股东纯粹为了逃避注册资本的缴纳法律义务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会存在法律风险。债权人对公司享有的债权可以转为股权,从本质上将就是债权人对公司享有的债权,公司不用再偿还,转为将债权转为公司注册资本,由此形成债权人对公司享有股权。这与股东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没有本质区别,所以股东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在法律上是可行的。为了防范股东被认定为未出资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风险,股东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建议办理以下程序:1、股东借款给公司形成的债权是真实的,有合法的证据能够证明;2、公司召开股东会形成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3、公司账薄要进行相应的记账科目调整;4、工商登记备案的公司章程有关出资时间的约定条款进行修改;5、进行年度审计,在审计报告中体
    2023-03-16
    130人看过
  • 投资转借款法律条款
    借贷与投资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如果投资人之间协商一致,可以将投资款项变更为借款。在公司经营正常的情况下,股东借款转为实收资本是可以的,前提是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尚有未缴纳的部分,否则就要按增资处理。但是如果公司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股东纯粹为了逃避注册资本的缴纳法律义务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会存在法律风险。一、什么是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按照法定程序转增公司资本,并按现有股东的持股比例无成本地发行股票。简单来说,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是在股东权益内部,把公积金转到"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账户,并按照投资者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份额比例的大小分到各个投资者的账户中,以此增加每个投资者的投入资本。一般是通过用资本公积金向股东转送股票、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是利润分配,它只是公司增加股本的行为,它的来源是上市公司的资本公积。转增后,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不变,现
    2023-03-12
    357人看过
  • 股东借款转化为投资款的实施方法
    股东借款可以转为实收资本,但前提是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尚有未缴纳的部分,否则就要按增资处理。公司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股东纯粹为了逃避注册资本的缴纳法律义务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破产过程中管理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予以撤销。确定无法偿还的公司向股东借款可以吗?是可以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向股东借款利息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税前扣除:1、借款金额与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2:1(金融企业为5:1);2、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
    2023-07-06
    214人看过
  • 投资款能否转化成借款
    因为股东根据投资协议履行投资义务之后,其投资财产便成为公司的财产;这个投资协议也因为义务人履行义务而消灭,协议消灭之后便无再变更的可能;所以股东投资款协议不可以转为借款。而如果当事人将股东投资款协议转为借款合同,那么就可能因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而涉嫌抽逃出资。一、代持协议风险的问题(一)关于股权比例的约定。公司的股权在未来存在多种变化的可能性,比如:代持股权的比例并非一成不变,公司未来的增资扩股将导致股权比例的稀释,则实际出资人的利益将很难得到保障。(二)实际出资人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虽然司法解释肯定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但是投资权益并不等同于股东权益,投资权益只能向名义股东(代持人)主张,而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张,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根据公司法解释,必须经过公司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实际出资人方可向法院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三)名
    2023-03-05
    317人看过
  • 借款转投资款怎么处理
    法律综合知识
    一、借款转投资款怎么处理关于借款转为投资款项的相关事项,是否需要签订协议,其决策应以双方共同商定为准;然而,从实践经验来看,通常情况下确实有必要签署相关协议,因为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明晰界定双方各自的权利与责任。借款合同是一种规定借款人向贷款人进行借贷关系的法律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在期限期满时返还借款本金及支付相应利息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二、借款转账没写借条有效吗在法律实践中,借款转账行为本身便具备成为债权债务存在之依据的效力,即便未签订书面借据,只要能够证明资金往来的实际情况,该笔借款仍将被认定为合法有效。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往
    2024-07-16
    417人看过
  • 借款已还清能否起诉要求返还借条?
    借款已还清能起诉要求返还借条,起诉是属于当事人所拥有的一项权益。借款人是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借条,但是前提必须是已经履行还款义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3年。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一、没有借条该如何要回借款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
    2023-04-04
    337人看过
  • 齐某起诉宋某要求返还借款
    借条起诉是要起诉借款人的,如果存在保证人的,债权人也可以选择起诉保证人。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2024-04-25
    153人看过
  • 委托投资款如何返还
    法定代表人
    投资款应由谁返还看投资协议是如何约定的。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据此,作为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他作为自然人,可以进行个人行为,行为的后果由自己承担;另一方面,他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身份出现,他所做的职务行为代表的是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其行为的后果应由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来承担。一、委托款不当得利返回的范围还不当利益请求权的标的的范围,也就是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依其受利益是否善意而不同。受益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可以是原物、原物所生的孳息、原物的价金、使用原物所取得的利益,也可以是其他利益。(一)受益人为善意的。即受益人于取得利益时不知道自己取得利益无合法的根据。于此情况下,若受损人的损失大于受益人取得的利益,即受益人返还的利益仅以现存利益为限。利益已不存在时
    2023-03-30
    102人看过
  • 合伙合同请求返还投资款怎么处理
    在处理合同纠纷时,我们有四种主要的解决手段,即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具体来说,这四种方式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首先是协商解决,其次是借助第三方力量进行调解,再次是申请仲裁,最后是选择诉讼途径。对于合同纠纷,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这些方法来解决问题。例如,如果双方能够就争议事项达成共识,那么协商无疑是最佳的解决方案;若无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问题,则可依据合伙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相关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而当合伙协议中并无仲裁条款且事后也未能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时,我们便只能诉诸于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024-05-04
    102人看过
  • 挂名股东请求返还投资款纠纷案例
    原告(上诉人):龚某被告(被上诉人):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被告(被上诉人):范某被告(被上诉人):马某龚某与范某及其他股东共同投资设立了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告辩称,其投资48.8万元,占6.1%股权。其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范某等人召开了股东会,减少了公司的注册资金,并将他及其他股东的股权作为退股处理。范某与马某两人投资组成公司的全部的股本,为此,工商局为公司颁发了新的营业执照,范某及马某承诺对公司的债务作担保。原告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公司返还其投资款48.8万元,范某与马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被告辩称:公司系范某与马某共同投资组成,原告虽曾是公司的股东,但其实际未向公司投入资金,故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范某急马某共同辩称:原告从未向公司实际投入资金,仅是与原告关系尚可,故在成立公司时将龚某作为公司的股东,实际上公司设立验资的大部分资金是范某向他人借贷,验资完毕后,审计师事务所无将验资款
    2023-08-17
    106人看过
  • 多付工程款请求返还案由
    一、多付工程款后如何追偿发包人多支付了工程款的,可以向承包人主张返还,如果不返还的,构成不当得利,发包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二、实际施工人可以向谁追讨工程款首先了解这里说到的实际施工人包括哪些类型,合法的承包人不是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有以下类型:(1)转包的承包人;(2)违法分包的承包人;(3)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承包人;(4)超越资质等级及没有资质而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建设
    2023-03-14
    353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投资款可以转为借款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27
      因为股东根据投资协议履行投资义务之后,其投资财产便成为公司的财产;这个投资协议也因为义务人履行义务而消灭,协议消灭之后便无再变更的可能;所以股东投资款协议不可以转为借款。而如果当事人将股东投资款协议转为借款合同,那么就可能因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而涉嫌抽逃出资。
    • 将投资款项转给朋友后,能否要求全额返还?
      湖南在线咨询 2024-11-07
      在决定是否能够追回投资款时,需要考虑具体情况。简单来说,需要查看您们之间是否有书面合同或规定。如果是用于创建公司,并且公司成立并顺利运营,那么追回投资款的可能性可能较小。但如果公司倒闭或未能按照协议履行承诺,则您有权要求返还投资款项。此外,如果您的投资已经确定且符合解除投资协议的条件,则也可以追回这笔款项。
    • 以转款为由逃避债务,但没有借款证明,是否可以起诉并要求返还欠款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4
      转款证明也是证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以不当得利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欠款。不当得利( stified enrichment)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
    • 何种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已缴的股款?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30
      认股人可以要求返还已缴的股款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发起人:1.公开募集股份,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不得抽回其股本,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要求发起人返还。但是,要求发起人返还、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2.公开募集股份,发
    • 朋友以工资为由要求公司还款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03
      既然是你朋友欠公司的钱,那应该由你朋友来偿还,你公司无权从你的工资里扣该欠款。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如果所有手续都在你手里,你可以要求公司退还扣你的钱,并向公司表示你并没有同意帮朋友还钱。如果不行你甚至可以起诉公司,或者以公司开给你的手续起诉你朋友,有人说金额太少法院不会支持的说法是错误的,金额再少如果有充分的证据法院都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