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包庇罪与帮助他人伪造证据罪在司法审判中的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7 08:35:45 205 人看过

(1)客体不完全相同。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而包庇罪的客体单指司法机关对犯罪人的刑事追诉和刑罚执行的正常活动。不包括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2)犯罪的主观方面不同。虽然两罪在主观上都表现为直接故意,但包庇罪必须明知是犯罪的人,主观上有作假证明的故意;而本罪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而且所实施的这种行为会妨害国家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仍决意要实施,并希望这种社会害结果发生。(3)犯罪对象不同。本罪对象限于当事人,既可以是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也可以是其他案件中的当事人;而包庇罪的对象必须为已经实施了犯罪的人,即触犯了刑法并构成犯罪的人,既包括作案后潜逃的犯罪分子,也包括已被拘留、逮捕、关押、监管的判决犯和已决犯。(4)发生的范围不同。本罪既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也可以发生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过程中,发案范围较广;而包庇罪则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5)客观行为不同。本罪客观上为实施了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使当事人逃避法律制裁,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如为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准备条件、提供犯罪工具、清除犯罪障碍等,直接指示对刑事案件处理有重要关系的证据授意当事人去毁灭、伪造;而包庇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作假证明包庇”,就是行为人实施了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犯罪人的犯罪事实,使犯罪分子不被发现、追诉的行为,但不包括帮助犯罪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6)犯罪的内容不同。本罪是为使当事人逃避法律制裁而毁灭、伪造与案件有关的影响诉讼活动的证据;而包庇罪是掩盖犯罪分子的全部罪行或重要犯罪事实,使其逃避刑事制裁。

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伪造证据罪可能出现在刑事诉讼庭审。而伪造证据罪可能是帮助犯罪人逃跑,也可能为避免犯罪人受到法律追究制造假的证据。但需要注意的是伪造证据的行为人必须是有主观恶性,具体如下所述: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什么是伪造证据罪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罪名,该款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条第三款还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犯该罪的,从重处罚。

伪造证据罪怎么认定

本条的犯罪不限于刑事诉讼中,还包括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行政诉讼法》第59条都明确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此,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与当事人共谋或受当事人指使,在物质上、精神上帮助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

1、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又触犯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重罪即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从重处罚。

2、本罪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罪的界限

(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而后者为特殊主体,只有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才能构成其罪

(2)帮助的对象不同。本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中的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也包括民事、经济、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而后者的当事人,则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

(3)毁灭、伪造的证据范围不同。本罪证据既可以是刑事诉讼证据,也可以是民事、经济及行政诉讼证据;而后者则仅限于刑事诉讼包括附带民事诉讼的证据

(4)对情节的要求不同。本罪必须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而后者则无这一要求

(5)发生的时间不同。本罪既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又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还可以发生在上述诉讼前;而后者则仅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在刑事诉讼前,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构成犯罪的,仍要以本罪治罪科刑,而不是构成后罪

(6)所侵犯的客体不尽相同。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也包括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而后者则所侵害的仅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5: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帮助伪造证据罪的主体与客体?
    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所谓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及被告人等,又包括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等,还包括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等。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所谓帮助,是指为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准备工具、扫除障碍、出谋划策、提供条件、撑腰打气、坚定其毁灭、伪造证据信心等。其既可以表现为体力上的、物质上的帮助,也可以表现为精神上的、心理上的支持。既可以是在诉讼中,有时也可以是在诉讼前。所谓毁灭,是指湮灭、消灭证据,既包括使现在证据从形态上完全予以消失,如将证据烧毁、撕坏、浸烂、丢弃等,又包括虽保存证据形态但使得其丧失或部分丧失其证明力,如砧污、涂划证据使其
    2024-01-22
    225人看过
  • 包庇罪与帮助毁灭证据罪有什么区别?
    包庇罪与帮助毁灭证据罪的区别有:一、两者的差异在犯罪构成上差别较大。二、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完全相同。前者表现为犯罪人提供隐蔽处所、财物,帮助其逃逸或者作假证明的行为;后者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或者伪造证据,且情节严重的行为。三、社会危害程度不同。实施包庇罪的行为人一般系在公安司法机关未侦破案件、未发现、未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况下,向公安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扰乱司法工作的正常进行,可能导致错失案件的侦破时机,扰乱侦查方向,影响证据的收集,可能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继续危害社会,无辜者遭受不白之冤,社会危害程度与仅仅针对证据实施的毁灭、伪造行为更为严重,因此刑法规定了较重的法定刑。如果行为人同样是采取帮助当事人(被告人)毁灭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区分两罪的关键,就在于行为人是否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即如果行为人帮助隐匿、毁灭、伪造证据,并且作假证明包庇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则构成包庇罪;如果
    2023-08-16
    473人看过
  • 帮助他人做假证,被判伪证罪
    田某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我院立案侦查。为了逃脱法律的制裁,田某让陈某和高某到检察机关做假证明,作为证人的陈某和高某碍于田某的情面,不好推脱,便到检察机关做了虚假证明。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日常生活中,总有人或碍于情面或出于义气,作出触犯法律的行为,被告人陈某、高某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这样的人也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在此劝诫每位公民都应遵纪守法,莫在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2023-04-23
    134人看过
  • 处理帮助伪造证据罪的程序
    法院帮助伪造证据罪既遂,量刑标准如下:依法对被告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贿赂等方式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人员犯前两种罪的,从重处罚。帮助伪造证据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所谓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及被告人等,又包括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等,还包括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等。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
    2023-07-07
    105人看过
  • 对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毁灭”、“伪造”的理解
    对“毁灭”和“伪造”的理解,争议之处在于“毁灭”是否包括“隐匿”,“伪造”是否包括“变造”。这就涉及到刑法用语的统一性与相对性。“刑法用语的统一性,是指同一个用语,在同一部刑法典中具有完全相同的含义,因此应做出同一解释。刑法用语的相对性,是指同一用语在不同条文或同一条文的不同款项中具有不同含义。在什么情况下对同一用语作同一解释,何时作不同解释呢?总的来说,如果将同一用语作同一解释,能够实现刑法的正义理念,保证刑法的安定性,并且符合社会现实需要,就应做出同一解释;反之则必须承认刑法用语的相对性。”[1]笔者认为,在决定对用语进行同一解释还是不同解释时,如果能同时考虑解释的合目的性,则更能使做出的解释符合正义理念。刑法中除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外还在第269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中使用了“毁灭
    2023-06-11
    461人看过
  • 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还是包庇罪
    案情回顾:帮杀人犯掩盖罪行因妻子与他人汪某有私情,2004年1月4日晚上,汪某某威逼其妻吕某以幽会为名将汪某诱骗到桔园边小屋内杀死。元月7日晚上9点多钟左右,汪某带领其弟丁某、其叔徐某和祝某将汪某尸体用棉絮、布、电线捆好,转移至桔园事先挖好的土坑内掩埋。后又指使丁、祝两人将汪某的摩托车运至外地抛弃,丁某于1月8日逃回浙江。元月9日,徐某将汪某某交给他的摩托车牌照和凶器短铳藏匿。事后,汪、吕先后潜逃到浙江永康,并在丁某的资助下于1月11日晚逃往杭州。案发后,在公安机关询问时,丁某、徐某如实供述了汪某某杀人和共同毁灭罪证的犯罪事实。争议焦点:丁某、徐某构成何罪本案在审理中,对丁某、徐某构成何罪存在争议。第一种意见认为,丁某、徐某明知汪某某、吕某杀害他人,出于个人私情,致国法于不顾,为使汪某、吕某逃避法律制裁,帮助其掩埋尸体,藏匿罪证,其行为影响了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其行为完全符合包庇罪和帮助毁
    2023-06-02
    288人看过
  • 既遂伪造证据罪的帮助者可被判几年?
    帮助伪造证据罪既遂的量刑标准:1、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以罚款。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四要件是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所谓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及被告人等,又包括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等,还包括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等。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本罪为情节犯。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
    2023-07-04
    129人看过
  • 区分包庇罪与伪证罪的关键所在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它对于国家正常的司法秩序以及当事人的人身权利都有严重的危害,所以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统治者都对它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做假证明包庇他,使其逃脱法律的制裁。包庇罪只能由作为方式实施,单纯不提供证言、沉默不语或者不出庭作证行为,不属于“做假证明包庇他人”的行为,不构成包庇罪。伪证罪和妨害作证罪区别伪证罪和妨害作证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1、主体不同,妨害作证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伪证罪的主体要件仅限于证人、鉴定人、翻译人、记录人四种,属特殊主体;2、主观方面不同,妨害作证罪与伪证罪虽同是直接故意犯罪,妨害作证罪是出于为本人或他人谋利的目的,伪证罪是出于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目的;3、客观方面不同,妨害作证罪客观方面
    2023-07-18
    257人看过
  • 犯了帮助毁灭罪和伪造证据罪要判多久?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既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具体量刑由法官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一、量刑六个月到一年会判多久在六个月到一年的量刑幅度内量刑,最坏的结果是被判有期徒刑一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官在审判时,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进行判刑,没有法定理由,不得超出量刑范围,只能在这个范围内给犯罪嫌疑人裁量刑罚。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什么意思所谓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审判员或合议庭依据行为人的犯罪结果和相关情节,在6个月以上三年以下这个幅度内合理衡量刑期,并予以判处的情形。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这之间的差距并不是法官的心情,而是根据具体情节来判处的。《刑法》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一般原则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
    2023-06-29
    339人看过
  • 窝藏罪与包庇罪在刑法中的界定
    窝藏罪和包庇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具体如下:1、窝藏罪主要表现为实施积极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蔽处所、财物,帮助其藏匿,以逃避制裁的行为。所谓“提供隐藏处所、财物”,是指把犯罪的人藏匿于一定的处所或为犯罪的人提供金钱和物质。行为人既可以把犯罪的人藏匿于自己所用或占有、使用的地方,如自己的家中、租用的房子、使用的单位宿舍或办公室等,也可以把犯罪的人藏匿于他人所控制和使用的地方。2、包庇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的行为。所谓“为犯罪的人作假证明”,是指自己向司法机关和有关组织出具口头或书面的假证明,意图使犯罪的人逃避法律追究。如果行为人不是自己提供假证明,而是帮助犯罪的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则可能构成其他罪,不构成包庇罪。伪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别有哪些(一)主体要件不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包庇犯罪是一般主体。(二)实施犯罪的时间不同,伪证罪只能在侦查、
    2023-07-17
    395人看过
  • 伪造证件罪的证据认定
    法律综合知识
    认定伪造证件罪的证据,只要是能够证明行为人实施了伪造证件的行为的,如具体的由行为人伪造的证件、用于伪造证件的工具等。
    2022-02-20
    304人看过
  • 对伪造证据罪定罪标准和刑罚的研究和探讨
    帮助伪造证据罪既遂量刑标准:1、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以罚款。帮助伪造证据罪的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本罪为情节犯。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虽有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但如不属于情节严重,也不能以本罪论处。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对方是案件的当事人但为了达到
    2023-07-03
    151人看过
  • 哪些是帮助伪造证据罪的辩护词
    帮助伪造证据罪的辩护词首先需要写明犯罪嫌疑人和辩护律师的基本信息,然后写清具体的辩护意见以及案件事实与理由,最后写明致送法院,注明日期。一、盗窃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词如何书写盗窃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词首先需要写明犯罪嫌疑人和辩护人的基本信息,然后写清具体的辩护意见以及案件事实与理由,最后写明辩护人签字,注明日期。述说相应的事实和具体情况,无论公诉人如何坚持,都无法提供被告人继续实施犯罪行为而不能得逞和被告人不具备犯罪条件、机会和可能的证据。对于犯罪中止,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本案危害后果十分轻微。做有益己方的阐述。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
    2023-03-26
    228人看过
  • 帮助犯罪嫌疑人伪造证据如何处罚
    帮助犯罪嫌疑人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司法工作人员帮助犯罪嫌疑人伪造证据的,应当在以上基础上进行从重处罚。帮助犯罪嫌疑人伪造证据如何处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n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2022-07-11
    52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伪造证据罪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区别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1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伪造证据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伪造证据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伪造证据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伪造证据罪。伪造证据既包括伪造刑事证据,也包括伪造民事证据;既可以是伪造对被告人不利的证据,也可以是伪造对被告人有利的
    • 伪造证据罪可以认定为帮助方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26
      帮助毁灭和伪造证据罪是帮助当事人毁灭和伪造证据。所谓帮助,是指为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准备工具、清除障碍、提出建议、提供条件、支持和加强毁灭、伪造证据信心等。它不仅可以表现为体力、物质上的帮助,还可以表现为精神和心理上的支持。既可以在诉讼中,也可以在诉讼前。所谓毁灭,是指湮灭、消灭证据,既包括使证据从形态上完全予以消失,如将证据烧毁、撕坏、浸烂、丢弃等,又包括虽保存证据形态但使得其丧失或部分丧失其证
    • 故意伤人罪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对待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5
      概念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 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所谓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及被告人等,又包括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
    • 窝藏罪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界限
      重庆在线咨询 2020-12-22
      1979年刑法没有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故以往的刑法理论认为,消灭罪迹与毁灭罪证的行为构成窝藏罪。本法增设了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之后,也有人认为窝藏罪包括帮助湮灭罪迹和毁灭罪证的行为。我们认为,根据刑法的规定,窝藏罪应仅限于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而不包括帮助犯罪人毁灭或者伪造证据的行为。不过,这两种犯罪的法定刑相差较大,如何合理划清其界限,还需要研究。
    • 包庇罪与帮助毁灭证据罪有什么区别?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9-27
      包庇罪与帮助毁灭证据罪的区别有:   一、两者的差异在犯罪构成上差别较大。   二、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完全相同。前者表现为犯罪人提供隐蔽处所、财物,帮助其逃逸或者作假证明的行为;后者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或者伪造证据,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社会危害程度不同。实施包庇罪的行为人一般系在公安司法机关未侦破案件、未发现、未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况下,向公安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扰乱司法工作的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