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商品房屋顶所有权归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09:45:40 107 人看过

屋顶空间的所有权归所有权人所有,即业主所有,原则上不能归所有权人所有。建筑物本身不同于土地所有权。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土地还存在使用权问题。开发商可以在公平合理的条件下进行一定的调整,在某些方面确定土地使用权属于自己或者其他区分所有人,只要不在其他区分所有人身上分担费用。而且建筑是全部区分所有权人所有,与开发商无关,开发商无权处置。开发商与个人区分所有人约定屋顶空间的专有使用权的,不具有法律效力,顶层区分所有人不能取得其专有使用权。在区分所有建筑时,顶层楼板属于所有权人。那么,顶层楼板以上的屋顶空间当然属于所有人的共有,其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都是所有权人的权利,由所有权人共同支配。即便是开发商和个人区分所有权人的约定,也无法对抗所有区分所有权人的权利。因此,如果开发商与顶层区分所有人约定屋顶空间属于区分所有人的专有使用,则无效。

商品房屋顶所有权归哪方

商品房屋顶所有权归属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所共有,即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并不归属于单独某一人。开放商与顶层用户约定单独归属于个人的,不发生法律效力,这个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八条规定,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八条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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