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诉讼制度与规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5 15:10:11 167 人看过

该规定表明,涉外合同纠纷在中国境内发生时,由中国法院管辖,当事人无权通过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进行管辖,但可以协议选择仲裁裁决。这一规定有助于维护我国法律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同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对于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诉讼,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等地方的法院进行管辖。而对于在中国境内履行的涉外合同诉讼,则由中国法院进行管辖,当事人不得通过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进行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除外。

根据素材,涉外民事诉讼中的仲裁裁决管辖规则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仲裁裁决管辖规则是国际仲裁法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根据该规则,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涉外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为仲裁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当事人选择将仲裁裁决提交给仲裁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那么该裁决将直接由该法院管辖。另一方面,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涉外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为申请人住所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当事人选择将仲裁裁决提交给申请人住所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那么该裁决将直接由该法院管辖。总之,涉外民事诉讼中的仲裁裁决管辖规则是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的,但当事人没有选择的,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为仲裁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仲裁裁决管辖规则是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的,但当事人没有选择的,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为仲裁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

当事人没有选择涉外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也没有约定仲裁机构或者仲裁地,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认定该仲裁协议的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20: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民事诉讼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的联系
    仲裁、诉讼两者作为社会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相互辅佐、交相并存,又以其各自相对独特的调整机制而相互独立,是现代社会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社会成员提供了多种可供其自由选择的解决民事纠纷的途径和方法。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争议发生之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方做出裁决,争议双方有义务执行该裁决,从而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民事诉讼,就是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案件和其他案件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的关系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
    2023-07-03
    150人看过
  • 2024涉外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处理原则是什么
    一、涉外民事诉讼的判断及原则涉外因素:主体、法律关系、标的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1.司法主权原则:适用中国民诉法的原则、使用我国通用语言、文字的原则。2.司法豁免原则:民事司法豁免的有限性和不完全性。3.委托中国律师的原则,外国律师可以以代理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不能以律师的身份参与。二、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一)牵连管辖(民诉法265条)《民诉法》第265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专属管辖(民诉法266条)《民诉法》第266条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
    2024-04-21
    128人看过
  • 论涉外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关系
    1.涉外民事仲裁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区别涉外仲裁和涉外诉讼是解决涉外民事纠纷的重要途径。他们共同负责解决涉外民事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但是,在具体的理解上,我们应该理解二者之间的差异,从而把握二者所共有的不同功能,避免简单地同化二者(1)不同的性质和权威。外国仲裁是一个非政府组织,即外国仲裁委员会,它根据《仲裁法》制定自己的仲裁规则,并接受各方自愿提交解决的国际民商事和经济贸易争端;涉外诉讼案件由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人民法院审理。他们受理的涉外案件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进行审理,并以国家法律为判断标准。(2)管辖范围不同。涉外仲裁机构管辖的案件主要限于涉外经贸、海上运输等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只有双方签订仲裁协议和仲裁条款,选择涉外仲裁机构作为争议解决机构,才能被接受;人民法院管辖涉外案件的范围比涉外仲裁的范围广。此外,根据国家主权原则,只要案件与中国有关,当事人向中国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
    2023-05-07
    269人看过
  •  民事赔偿制度与刑事诉讼法:维权途径与程序规定
    这段内容讲述了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被害人可以在其人身权利或财产受到犯罪分子侵犯或破坏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能力,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可以代为提起诉讼。然而,人民法院对刑事侵权造成的精神损失不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确定了被害人由于犯罪分子侵犯其人身权利或破坏其财产而遭受物质损失时,他们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因为人身权利受到损害,而导致丧失能力或死亡的,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对刑事侵权造成的精神损失,不受理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权利的保护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作为受害人群体,其权利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被害人的权利,包括:人身权、财产权、诉讼权等。这些权利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得到充分保障,对于维护司法公正、打击犯罪、保护社会和谐具有积极作用。首先,在人身权方面,被害人在诉讼中享有与被告人同等的
    2023-08-27
    61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虚假诉讼与维权途径
    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三百零七条对虚假诉讼进行了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民事诉讼再审法律规定有哪些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
    2023-07-16
    172人看过
  • 我国民事诉讼法适用涉外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涉外民事诉讼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平等原则本条第一款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国的民事诉讼中,享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这一规定有两层含义:一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与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中国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具有相同的诉讼权利和诉讼能力。第二,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国人民法院享有与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等的民事诉讼权利,承担同等的民事诉讼义务。不得因外国人或外国企业而歧视或给予特殊照顾。这也是一种国际惯例
    2023-05-07
    459人看过
  • 探究涉外民事诉讼与外国关系的联系
    涉外民事诉讼的外国关系有:国际民事司法协助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可以相互请求,代为送达文书、调查取证以及进行其他诉讼行为;但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有哪些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有一般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中没有规定的,适用一般管辖;涉及涉外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等发生纠纷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可以相互请求,代为送达文书、调查取证以及进行其他诉讼行为。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执
    2023-07-06
    226人看过
  • 民事诉讼强制执行的限制和规则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期限1、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有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3、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
    2023-07-08
    154人看过
  • 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与改革
    1、搜集证据。要准备去法院起诉别人,首先就得做好证据材料的搜集,没有足够的证据材料,就算你去打官司你也只会迎来败诉的风险。2、准备材料。证据搜集齐了,接下来的你就要准备诉讼的相关材料了,被告人的身份信息、起诉状、原告身份信息、证据材料复印件等,只有把材料备齐了,才能在立案的时候省很多麻烦。3、法院立案。备齐了材料,接下来的你就可以带着相关的材料去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立案窗口去立案了,把相关材料交给立案大厅,等待法院审核是否立案,是否立案的结果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给你答复。4、领取文书。假如法院决定了立案,就会通知你去领立案通知书,领完立案通知书后你就只需要耐心地等待法院通知你进行接下来的程序了。5、接受调解。一般简单的民事案件,法院在开庭前会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能够调解结案的,就会出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就会出开庭通知书,原被告双方静等开庭。6、参加庭审。在收到法院的开庭通知书后,假如双方不愿
    2023-07-15
    324人看过
  • 民事诉讼特殊情形涉外诉讼
    所谓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一国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涉外民事案件的程序。有的又称为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从各国立法实践看,有的国家在《民事诉讼法》之外另行制定涉外民事诉讼法;少数国家在《民事诉讼法》和国际私法中分别作相应规定;还有的国家则在《民事诉讼法》中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加以专门规定。我国属于最后者,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种立法例。严格地说,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不是独立的程序。它的全称应是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这种特别规定和国内的民事诉讼程序规定以及某些国际条约的规定共同构成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可见,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和严肃性。一、诉讼提交多长时间开庭?诉讼提交后开庭的时间需要区分两种情况:1、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需要在三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一个月左右开庭审理。2、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需要在六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二个月左右开庭审
    2023-03-28
    144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调解制度
    1、调解的开始法院调解无论在哪种程序和哪个阶段适用,它的开始均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二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审判人员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的意见,讲明调解的好处、要求和具体作法,并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用简便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和证人到庭,为调解的进行做好准备。2、调解的进行法院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独任审判员主持。根据案情的需要,调解时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当事人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参加,被邀请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以及当事人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积极协助法院进行调解。法院调解时,双方当事人都应出庭,原则上要采取面对面的形式进行调解。但必要时也可以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当事人不能出庭而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调解的,必须有当事人
    2023-03-05
    35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涉外流程一般原则有哪些?
    (一)、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只能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具体要求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起诉、应诉,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凡是属于我国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我国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外国法院的裁判必须经我国法院依法审查并予承认后,才能在我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二)、适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遵守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国际公约中的规定与国内法有冲突的适用公约规定,但是对于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三)、司法豁免原则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外国人、外国组织以及国际组织提起民事诉讼,应当依照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以及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民事司法豁免是一种有限的豁免,即享有司法豁免权的人其所属国主管机关宣布放弃司法豁免的,或享有司法豁免权的人因私人事务涉及诉讼的,或享有司法豁免权的人向驻在国起诉引起反诉的,均不
    2023-06-20
    38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区别是什么
    两者是按照其所调整的法令联系的不同所进行的区分。民事诉讼调整民事法令联系,也就是对等主体之间的产业和人身联系。它的特点是当事人两边的对等性。民事法令调整的社会联系包含人身权和产业权两部分。人身权包含人格权和身份权;产业权包含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咱们在社会生活傍边往往会发作侵略别人权力或许权力被别人侵略的现象,比方由于谩骂对方导致侵略了别人的声誉、由于错拿了东西造成对别人物的全部权的侵略、由于没有准时交货造成了对别人预期利益的侵略、由于冒充别人商标造成对别人全部的知识产权的侵略等,这些就是民法所要调整的社会联系。咱们也往往会遇到一些需求断定的人身联系,比方两人长时间同居但没有登记是不是夫妻、当一个人逝世后怎么对其产业进行承继、多大的人咱们能够与其进行交易等等,这些也是民法的调整规模。刑事诉讼是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追查违法的活动。他所调整的是刑事法令联系。它的当事人两边的法令地位表现出显着的
    2023-08-10
    366人看过
  • 民事诉讼规则在行政诉讼中的运用及其限度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行政诉讼可以参照民事诉讼规则。只有部分民事诉讼规则在行政诉讼中可以适用,而且其适用有一定的限度,必须经过改造。典型的有管辖异议、财产保全、诉讼代表人制度、执行中的和解。民事诉讼规则无法吞并行政诉讼规则。【关键词】:民事诉讼规则行政诉讼适用限度民事诉讼法是关于私法诉讼的规则,行政诉讼是关于公法诉讼的规则。公法诉讼的规则和私法诉讼的规则是否可以通用?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中曾规定,行政诉讼适用民事诉讼规则[1].但行政诉讼肯定有不同于民事诉讼的规律,于是,在适用了若干年民事诉讼规则之后,行政诉讼法出台了。我国遂有了三大诉讼法并列的局面。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打破了这样一个整齐的格局,因为该解释规定行政诉讼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2].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通过。2000年3
    2023-06-06
    361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民事诉讼,是指一国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涉外民事案件的程序。有些也被称为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从各国的立法实践来看,一些国家在制定民事诉讼法的同时,还制定了涉外民事诉讼法;少数国家分别在民事诉讼法和国际私法中作出了相应规定;其他国家在民事诉讼... 更多>

    #涉外民事诉讼
    相关咨询
    • 涉外行政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关系是什么,与涉外民事诉讼有何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涉外行政诉讼优先适用《行政诉讼法》外,还可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涉外行政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涉外行政诉讼的涉外性,仅仅表现在诉讼当事人具有涉外性的因素,比较单一。而涉外民事诉讼的涉外
    • 什么是涉外民事诉讼?涉外民事诉讼与国内民事诉讼可以适用协议管辖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6
      协议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以书面的方式约定管辖法院。因其是以当事人的意愿确定管辖法院的,又称为合意管辖或约定管辖、意定管辖。当事人双方可以协议管辖,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当事人民事自治原则在诉讼管辖制度上的具体表现。它反映了我国法律的法制性与民主性的结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仅涉外民事诉讼可以适用协议管辖,国内民事诉讼也可以适用协议管辖。由于涉外民事诉讼
    • 涉外经济合同的诉讼时效制度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1
      【合同诉讼】涉外经济合同的诉讼时效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 我国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法律制度包括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五十九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第二百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
    • 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的法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01
      民事诉讼有四个基本制度: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1、合议制度是指由三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的审判小组对案件进行审理。与独任制相比,独任制是指一名法官独立审理案件;2、回避是指法官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参与案件审理。;3、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审理案件、宣告判决的制度;4、二审终审制度是指民事案件经两级法院审理后告知终结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