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诉讼制度与规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25 15:10:11 167 人看过

该规定表明,涉外合同纠纷在中国境内发生时,由中国法院管辖,当事人无权通过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进行管辖,但可以协议选择仲裁裁决。这一规定有助于维护我国法律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同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对于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诉讼,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等地方的法院进行管辖。而对于在中国境内履行的涉外合同诉讼,则由中国法院进行管辖,当事人不得通过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进行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除外。

根据素材,涉外民事诉讼中的仲裁裁决管辖规则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仲裁裁决管辖规则是国际仲裁法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根据该规则,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涉外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为仲裁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当事人选择将仲裁裁决提交给仲裁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那么该裁决将直接由该法院管辖。另一方面,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涉外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为申请人住所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当事人选择将仲裁裁决提交给申请人住所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那么该裁决将直接由该法院管辖。总之,涉外民事诉讼中的仲裁裁决管辖规则是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的,但当事人没有选择的,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为仲裁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仲裁裁决管辖规则是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的,但当事人没有选择的,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为仲裁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

当事人没有选择涉外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也没有约定仲裁机构或者仲裁地,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认定该仲裁协议的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6: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民事诉讼相关文章
  • 涉外民事诉讼与涉外行政诉讼区别
    涉外行政诉讼和涉外民事诉讼具有以下区别:1、涉外行政诉讼的涉外性比较单一,而涉外民事诉讼的涉外性则表现为多样性;2、涉外行政诉讼中的行政争议必须是发生在我国领域内,而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民事纠纷,则既可能发生在国内,也可能发生在国外。一、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如何适用1、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即涉外结婚以结婚行为地法为准据法。包括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均适用结婚行为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因此,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也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即涉外离婚以法院地法为准据法。包括离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均适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3、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但是,被监
    2023-04-04
    369人看过
  • 涉外民事诉讼与涉外行政诉讼区别
    涉外行政诉讼和涉外民事诉讼具有以下区别:1、涉外行政诉讼的涉外性比较单一,而涉外民事诉讼的涉外性则表现为多样性;2、涉外行政诉讼中的行政争议必须是发生在我国领域内,而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民事纠纷,则既可能发生在国内,也可能发生在国外。涉外民事诉讼执行怎么申请?此种状况是不利于司法权威的确定和公民权利保障的。鉴于此,各国之间通过双边或者多边条约或者根据互惠原则在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基础上,相互承认和执行外国的司法文书,使本国司法效力在国外得以延伸。就我国来讲,目前已先后同法国、波兰、比利时、罗马尼亚等国签订了司法协助条约。其中与法国、波兰、比利时、蒙古的协助条约已正式生效1。在国内立法中,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设专章规定了司法协助,其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二百六十九条对外国法院判决、裁定的承认和执行以及国外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但是从我国现今承认和执行国外司法文
    2023-07-29
    85人看过
  • 涉外行政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涉外行政诉讼优先适用《行政诉讼法》外,还可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涉外行政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涉外行政诉讼的涉外性,仅仅表现在诉讼当事人具有涉外性的因素,比较单一。而涉外民事诉讼的涉外性则表现为多样性,包括当事人的涉外、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有关的法律事实至少有一项发生在国外,或者民事诉讼的标的物在国外。(2)涉外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中,只有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是外国人,至于被告具有特定性,只能是我国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而涉外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中,原告、被告或者第三人任何一方都可以是外国人,有时甚至所有的当事人都是外国人。(3)涉外行政诉讼中的行政争议
    2023-06-06
    433人看过
  • 涉外行政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诉讼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涉外行政诉讼的涉外性,仅仅表现在诉讼当事人具有涉外性的因素,比较单一。而涉外民事诉讼的涉外性则表现为多样性,包括当事人的涉外、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有关的法律事实至少有一项发生在国外,或者民事诉讼的标的物在国外。(2)涉外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中,只有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是外国人,至于被告具有特定性,只能是我国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而涉外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中,原告、被告或者第三人任何一方都可以是外国人,有时甚至所有的当事人都是外国人。(3)涉外行政诉讼中的行政争议,必须是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因为我国的行政权只能在我国的主权范围内行使,所以涉外行政争议不可
    2023-06-06
    90人看过
  • 涉外民事诉讼与涉外行政诉讼的区别
    涉外行政诉讼指涉及外国的行政诉讼,为不平等的公民与行政机关之间所进行的诉讼活动;而涉外民事诉讼则是因涉外民事纠纷而产生的诉讼活动,双方主体平等。一、仲裁的适用范围有哪些《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明确了三条原则:一是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组织;二是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三是仲裁范围必须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合同纠纷是在经济活动中,双方当事人因订立或履行各类经济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包括国内、国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国内各类经济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期货和证券交易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借贷合同纠纷、票据纠纷、抵押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和海商纠纷等,还包括涉外的、涉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经济纠纷,
    2023-06-26
    157人看过
  • 涉外行政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区别
    (1)涉外行政诉讼的涉外性,仅仅表现在诉讼当事人具有涉外性的因素,比较单一。而涉外民事诉讼的涉外性则表现为多样性,包括当事人的涉外、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有关的法律事实至少有一项发生在国外,或者民事诉讼的标的物在国外。(2)涉外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中,只有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是外国人,至于被告具有特定性,只能是我国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而涉外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中,原告、被告或者第三人任何一方都可以是外国人,有时甚至所有的当事人都是外国人。(3)涉外行政诉讼中的行政争议,必须是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因为我国的行政权只能在我国的主权范围内行使,所以涉外行政争议不可能发生在国外。而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民事纠纷,则既可能发生在国内,也可能发生在国外,因为民事权益是可以随着人身和财产的变动而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涉外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规定涉外行政诉讼主要表现在:1.主体的涉外性。由于行
    2023-07-28
    119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民事诉讼,是指一国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涉外民事案件的程序。有些也被称为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从各国的立法实践来看,一些国家在制定民事诉讼法的同时,还制定了涉外民事诉讼法;少数国家分别在民事诉讼法和国际私法中作出了相应规定;其他国家在民事诉讼... 更多>

    #涉外民事诉讼
    相关咨询
    • 涉外刑事诉讼规则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15
      涉外刑事诉讼的特殊原则如下:1。主权原则主权原则是追究外国人犯罪适用中国法律的原则,是涉外刑事诉讼的首要原则。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外交解决。2、遵守国际条约原则,即公安司法机关在处理涉外刑事案件时,在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同时,还必须兼顾我国缔结或参与的国际条约,并按照条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就涉外刑
    • 涉外行政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关系是什么,与涉外民事诉讼有何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涉外行政诉讼优先适用《行政诉讼法》外,还可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涉外行政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涉外行政诉讼的涉外性,仅仅表现在诉讼当事人具有涉外性的因素,比较单一。而涉外民事诉讼的涉外
    • 涉外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03
      涉外行政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区别: 1、涉外行政诉讼的涉外性相对简单,而涉外民事诉讼的涉外性则多样化; 2、涉外行政诉讼中的行政纠纷必须发生在我国,而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民事纠纷可能发生在国内或国外。
    •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原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的涉外诉讼管辖的原则有以下三项:(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即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均应有管辖权。所谓实际联系,是指诉讼主体、客体、内容中某方面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事实的联系。(2)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在涉外诉讼中,不论当事人的一方是否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他们都可约定管辖法院,这也是国际上所承认的一项原则,即协议管理的原则
    • 涉外与涉外民事诉讼有什么关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3
      民事诉讼法对涉外仲裁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关系作出如下规定(1)关于案件受理。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的规定,以当事人是否达成仲裁协议作为划分涉外仲裁机构和法院受理案件的根据。凡订立仲裁条款或协议的,当事人只能向涉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在合同中未订立仲裁条款或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涉外经济合同的解除或者终止,不影响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