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房地产抵押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须载明以下主要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姓名或名称;
(二)抵押贷款或债务担保的数额、期限、利率、支付方式等;
(三)抵押房地产座落、结构、面积、四至界限、建筑面积、评估价格;
(四)抵押房产的占管人、占管方式、占管责任及意外损坏、灭失、补救方式和责任;
(五)抵押物保险的受益人;
(六)违约责任;
(七)签订抵押合同的时间、地点;
(八)抵押双方当事人认为必须明确的其它事项。
第十八条:以预购商品房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
第十九条: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可由当事人协商议定,也可由市房产局认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注册的具有资质的评估同构评估确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条:抵押物需进行保险的,应由抵押人为抵押的房地产投保,保险费由抵押人负担,抵押人应当将保险单移交抵押权人保存,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
第二十一条: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当事人可根据需要在合同签订所在地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第二十二条:抵押双方当事人必须在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日内,持抵押合同、有关批准文件及以下证件向交易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
(一)抵押合同,抵押登记申请书;
(二)抵押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书;
(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生效的房屋预售(购)合同;
(四)抵押人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五)产权共有人的同意书;
(六)监证机关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证件。
第二十三条:交易管理部门在收到抵押登记申请后,应于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
第二十四条:以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交易管理部门应在抵押合同上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时,正式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二十五条:抵押合同自批准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抵押登记抵押行为无效。
-
私人借款用房产抵押仅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不办理抵押登记是否有效?
475人看过
-
广州市土地、房产抵押登记
143人看过
-
购房合同和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权威性评估
294人看过
-
抵押合同订立后,抵押登记的办理
309人看过
-
抵押的房产能否和买卖合同签订?
221人看过
-
抵押备案登记和抵押登记
389人看过
抵押合同是债务人不移转对标的物的占有作为债权担保与债权人达成的协议,合同内容有:抵押与抵押权人的身份信息;抵押物的数量、价值、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范围;合同订立的时间与... 更多>
-
签订房屋抵押合同抵押登记费如何收?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31个人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流程如下: 1、抵押人将办理抵押登记所需手续准备好,到房管局; 2、将相关资料递交到房管局工作人员手中办理抵押登记; 3、办理完毕,抵押人签字确认,领取抵押权证。
-
已将户产证作抵押并签订抵押合同但未登记,抵押有效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5如果只是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是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话,在房管局的系统上是查不到抵押信息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办理抵押,产权证还在产权人手上,那么产权人是可以在将房屋买卖或者办理抵押贷款,但是并不是说没有办理抵押就没有效用,毕竟签订了抵押合同,如果没有履行义务的话借款人可以追究贷款人的违约责任。
-
房地产抵押(抵押权登记)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8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
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和房屋抵押证有什么不同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5房屋预告登记证明证明的依据: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证明的作用: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可知,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是指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时,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