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小股东的权利限制在大股东身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8:01:55 145 人看过

1、如何限制小股东对大股东的权利查阅公司会计报告和会计帐簿(一)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的,应当书面要求公司说明查阅目的。这是一个合法的前置程序。因此,股东应当保留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的证据。如果公司在15天内没有回复,可以提起诉讼。公司有正当理由拒绝检查时,股东可以在拒绝后提起诉讼救济,请求法院请求公司提供检查。根据诉讼类型,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诉因规定(试行)》中专门设置了“股东知情权纠纷”二级诉因,对于当事人如何列明的问题,权利受到侵害的股东自然是原告,公司应列为合格被告。如以实际控制人大股东或实际管理人作为独立诉讼主体,不符合诉讼原则。判断的效力延伸到公司,而不是大股东、董事等,当然,审计并不是最终目的。《公司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查阅会计帐簿,(4)查阅工商档案年检资料,获取公司年度利润。如果公司不能反驳年检数据中的情况与真实情况不符,年检情况中的审计报告可以成为原告主张分红权的有力证据,公司盈余分配诉讼(股东分红权)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作为一个诉讼案件,根据新《公司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股东大会批准。因此,股利分配原则属于公司自治和规制自治的范畴。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执行的,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要求支付报酬。如上所述,股利分配问题属于自治范畴。如果分红方案未经股东大会批准,起诉时应仔细审查以下三个条件:(1)公司是否有必要提取任意公积金(2)公司提取任意公积金是否合理(3)公司是否按照股东平等原则提取任意公积金。不符合三个条件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依照公司章程或者法律规定强制公司分配股利。本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事由规定(试行)》“公司收益分配权纠纷”中设立为次要诉讼事由

法律依据:第三十九条【第一次股东大会】第一次股东大会由有表决权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出资额最大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第四十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例会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举行。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法律依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实现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二)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转让主要财产(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60日内,股东与公司未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90日内,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股东个人或者个人合计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一)公司两年以上不能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的,造成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在表决时未达到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有效决议两年以上的,给公司经营管理造成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之间存在长期冲突,不能通过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的,造成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的

(4)其他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的,公司继续存续将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经理的权利。第三十五条【股东分红权】股东按照实缴出资的比例分红;公司增资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出资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同意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者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说明查阅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帐簿的目的不正当,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查阅,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检查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对股东的权利进行检查,小股东与大股东享有同等的合法权益。但由于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相对较大,且在正常模式下规模较小,可能对小股东权益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中小股东应当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限制大公司的控制权也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法中哪些条款体现了对股东权利的保护,股东变更控制权需要多长时间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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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30日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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