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正当防卫”立法的再完善与再修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08:26:09 487 人看过

修改后的现行刑法第20条规定的正当防卫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第1款正当防卫的定义,容易给人造成误解,不符合维护社会安定的大原则。第2款对特别防卫行为以否定性结论定义,存在逻辑上的错误。第3款不仅仅是不应把行凶”、强奸”规定为特别防卫的对象,从逻辑上讲,根本就不应该规定特别防卫。主题词: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修改意见现行刑法第20条是由1979年刑法第17条修改而来的,共修改了以下五点:(l)将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修改为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2)将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修改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于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3)将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修改为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4)删去了第2款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中的酌情”二字;(5)增加了第3款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都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上述第一点修改是很有意义的。增加国家”一词,是为了表明正当防卫所保护的最重要的利益是国家利益;增加财产”一词,是为了突出对个人财产利益的保护。第二点修改实际上是给正当防卫下了一个定义,这也有一定的意义,即纠正了原规定未明确什么是正当防卫的弊端。第三点修改将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改为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更有实际意义,这是为了扩大正当防卫的权限,减少防卫过当的认定,进一步鼓励公民积极实施正当防卫行为。第四点修改删去酌情”二字,强调对于防卫过当的必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而不必再酌情”减轻,同样是为了鼓励公民积极实施正当防卫,同样具有积极的意义。第五点修改是新增加的内容,目的是为了遏止严重暴力犯罪的发生,鼓励公民勇于同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斗争。综观上述修改内容,可以发现,现行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规定,有一个显著的特点,这就是突出和加大对正当防卫行为的鼓励和保护力度,上述三、四五点修改内容都体现了这一特点;其次,也兼顾了表述上的逻辑性,如上述第二点修改内容。虽然修改后的正当防卫立法比原来的立法具有较大的进步,但是仔细分析起来,发现现行的正当防卫立法仍然存在相当多的问题。有的是原有的问题未得解决,有的则是修改后新出现的问题。以下分而述之:一、第1款存在的问题和再修改意见前文已经指出,现行刑法第20条第1款的规定有两点修改,其中第二点修改是给正当防卫下了一个定义,纠正了原刑法未给正当防卫下定义的弊端。但稍加分析即可发现,现行刑法第20条第1款给正当防卫下的定义是不科学的,因为它对正当防卫多加了一个限制条件: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必须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才属于正当防卫。这就是说,没有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就不是正当防卫。这将在理论和实践上带来如下一些问题:其一,给公民造成错误引导:要实行正当防卫,就一定要给不法侵害者造成损害。这显然是不妥当的,也是不科学的。干吗非得造成损害呢?既制止了不法侵害,又没有造成任何损害,岂不是更好吗?正当防卫的目的在于制止不法侵害,而不在于造成新的损害。否则与法律维护社会安定的宗旨就会相悖。其二,在理论上容易形成自相矛盾:没有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是正当防卫,那到底是什么?是见义勇为?也是不法侵害?或者什么也不是?怎么解释都不能自圆其说。其实,正当防卫的本质就在于制止不法侵害,只要制止了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就是正当防卫,这与给不法侵害人是否造成损害没有关系。法律更应该鼓励公民实行不造成任何损害的正当防卫,因为给不法侵害者造成损害,对社会也没有好处。基于以上的理由,笔者建议删去第1款中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这句话。删去以后,其含义就变成了: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不论是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都是正当防卫。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3: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正当防卫相关文章
  • 正当防卫与刑法修正案的规定是什么
    一、我国刑法第20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理论上几乎一致认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是密切相连的,没有正当防卫的前提就没有防卫过当的存在。防卫过当是防卫行为的正当性和损害结果的非正当性的统一。防卫行为的正当性是指,实施防卫行为时明确有不法侵害的存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防卫行为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损害结果的非正当性是指,防卫行为的强度和力度明显超过了不法侵害的强度和力度,对不法
    2023-02-26
    145人看过
  • 防止防卫过当: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定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是,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否超过必要的限度。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严重损害的,应该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应该要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的殴打、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措施,造成侵权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承担刑事责任。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过失致人死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过失致人死亡按过失致人死亡罪量刑,一般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
    2023-07-15
    217人看过
  • 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的定义与内涵
    一、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主要区别:1.正当防卫是合法行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防卫过当是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2.正当防卫没有超越限度,防卫过当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理由: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而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一种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二、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联系:1.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两者之间都是一种防卫手段;2.防卫过当的概念不是独立被提出来的,而是随着正当防卫的历史发展而提出来的。早在20世纪初,刑事社会学派取代了刑事古典学派,在刑法理论上占据了统治地位,从理性的角度对人们行使防卫权的范围、条件、合理限度等进行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就提出了防卫过当的概念及制定出对其应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规定,从而走上了有限防卫的轨道。;3.防卫过当的基于正当防卫的合法性的延伸,所以对其应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规定。4.
    2023-07-04
    355人看过
  • 正当防卫法律的最新修订
    正当防卫新规包括以下几点:第一、正当防卫的具体含义,是为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等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反击行为。正当防卫不负刑责。第二、如果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后果,则应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在原有基础上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正当防卫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第一,从理论和实践上看尽管《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由于立法的疏漏造成不少在司法实践中难于把握的问题,因此合理界定“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范围就显得极为重要。“行凶”是日常习惯用语,并非规范的法律用语,它在现实生活中表现多样,包含杀人、伤害,条文中使用“行凶”,易产生歧义,在实践中带来不必要的争论,给公民的理解产生误导。从条文看,行凶与杀人、抢劫、强奸等行为相提并论,后面这些都是主观上故意的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而行凶在条文中也只能是
    2023-07-02
    102人看过
  • 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的界定什么是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定义是:(一)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二)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一、正当防卫致人重伤需要赔偿吗正当防卫致人重伤,如果是属于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需要赔偿。《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二、民法典新规正当防卫是指什么202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规,正当防卫
    2023-06-25
    499人看过
  • 是正当防卫,还是特别防卫?————对特别防卫的立法释义与司法
    我国《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概念;第2款规定了防卫过当;第3款规定了特别防卫权。这种形式的正当防卫有无限防卫”、无过当防卫”特别(殊)防卫”等称谓,这几种称谓的出发点及角度不同,都有其合理的依据,且基本含义也是一致的。无限防卫指这种防卫没有限度的要求,也就没有过当的形式,这也是这种防卫的特别之处。比较而言,笔者认为,特别(殊)防卫”更能合理的表现出这种防卫的无限度要求的特点以及与第1、2款规定的正当防卫(可称为一般正当防卫)之间的特别与一般的逻辑关系。无限防卫”容易使人误解为没有限制条件的防卫,而我国刑法对这种防卫的适用条件是有严格的限制的;无过当防卫不能正确的表现出《刑法》第20条的内在逻辑关系。因此,称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为特别防卫更为合理。一、特别防卫的立法释义在1979年刑法颁布实行十几年以来,司法实践中审理涉及正当防卫案件的情况很不理想,尤其是一些致不法侵害
    2023-06-01
    439人看过
  •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主要区别,正当防卫成立条件
    一、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主要区别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同属排除犯罪性的行为,法律规定,行为人对此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主要有以下几点的区别:1.危害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中危害的来源只能是人所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中危害来源比较广泛,它不仅限于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还可以是自然界的力量、动物的侵袭等等。2.行为指向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来实行,不能损害没有参与实施不法侵害的其他人的利益;而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只能是与危险的发生无关的第三者的利益。3.对行为的限制条件不同。紧急避险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作为排除危险的惟一方法时才能实施;而正当防卫则无这样的要求,即使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够用其他方法来避免损害,也可以实施正当防卫。4.对损害程度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允许等于或者大于不法侵害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合法权益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合法
    2023-06-11
    342人看过
  • 论正当防卫中的特殊情况
    论文摘要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中一项不可缺少的制度,是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强有力的武器。对于国家也起到了稳定发展防止犯罪的作用。对与每个人来说,起到了保护自己不受伤害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犯罪做斗争。但是,在防止行为时要根据对自己的不法侵害的行为实际进行正当防卫,如果超出了一定范围,就会出现防卫过当,也就造成了自己犯罪。正当防卫也有特殊情况,如无限防卫等。长期以来正当防卫的标准一直是法律界争论的主要焦点。在本文中主要以正当防卫的、防卫过当的和其他防卫三方面的情况来进行了一些阐述。本文还列举出了如逆防卫等的一些情况,是否合乎法律和道德的统一,问题如何解决有待于读者去思考。关键词: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无限防卫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是鼓励和保障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国家、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威慑犯罪分子,制止和预防犯罪,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作用。正当防卫的标准是我国法学界
    2023-06-14
    158人看过
  • 简论正当防卫的几个问题
    一、新刑法对正当防卫制度的修改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是鼓励和保障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国家、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威慑犯罪分子,制止和预防犯罪,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作用。1979年刑法第17条虽然确立了正当防卫制度,但是规定得相当原则、笼统,以致在司法实践中,对正当防卫行为的构成条件,尤其是必要限度上掌握过严,把一些正当防卫行为当作防卫过当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正当防卫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为了鼓励公民自觉地同犯罪行为作斗争,更好地保护被侵害的利益,新刑法典对正当防卫作了修改。(一)进一步明确了正当防卫的概念我国1979年刑法典第17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新刑法典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
    2023-06-11
    62人看过
  • 刑法对正当防卫规定的不足之处及其完善的意见
    (一)关于正当防卫的适用对象的限定存在缺陷刑法第20条第3款之规定,无过当之防卫的适用对象是行凶、杀人、抢劫、强***、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那么,如何理解这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绑架呢?严格地说,行凶并不是一个正式的法律术语,因而其含义十分宽泛,难以界定。例如打架是行凶、伤害是行凶、杀人也是行凶。赤手空拳可以行凶、手持凶器可以行凶。因此,修订后的刑法采用行凶一词,存在一定的缺陷。对此,我们以为应当对行凶一词加以限制解释,限于使用凶器的暴力行凶。因而构成无过当之防卫的行凶,应当是指使用凶器、对被害人进行暴力袭击,严重危及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在这种情况下,才能对之实行无过当之防卫。杀人、是指故意杀人,而且在一般情况下是指使用凶器,严重危及被害人的生命安全的情形。对于那些采取隐蔽手段的杀人、例如投鸩杀人等,事实上也不存在防卫的题目,更谈不上无过当之防卫。抢劫和强***
    2023-06-11
    345人看过
  • 论《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完善
    我国《反不正竞争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对该款的规定,即《反不正当竞争法》有没有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设立具有兜底作用的“一般条款”,理论界有不同看法,具体而言主要有三种观点:1、法定主义的观点。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规定“一般条款”,该法第2条所称“违反本法规定”特指违反本法第2章的规定,也就是说第2章所列举的n项不正当竞争行为才是该法所承认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除此以外,不允许执法部门认定其他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一般条款”说。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是具有兜底和包容作用的“一般条款”。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包括该法第2章所列举的各列行为,还包括按总则特别是第2条第2款的规定所认定的行为。3、有限的“一般条款”说。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是有限的“一般条款”,对不同的不正当竞争行
    2023-06-14
    296人看过
  • 离婚协议的修改与完善
    有离婚调解书是不可以也不需要再换领离婚证的。离婚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婚姻登记部门只受理协议离婚,对于通过法院诉讼已经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情形是不予受理的。已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离婚调解书等于离婚证吗,还用领离婚证吗?离婚调解书等于离婚证,一般不用领离婚证了。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记载当事人之间调解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当事人平等协商结果的记录,又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协议予以确认后,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第八十九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23-07-08
    427人看过
  • 涉外仲裁的修改与完善
    中国仲裁法虽然采用了双轨制,但有关国际仲裁的规定太过简单,且视角单一。首先,仲裁法第七章的标题应改为“国际仲裁的特别规定”。通常认为,广义的“国际”一词涵盖“涉外”,但“涉外”一词无论如何不等于“国际”,喜用“涉外”似乎也是改革开放以来立法领域的中国特色。而其他国家的仲裁法在规定国际仲裁事项时,鲜有使用“涉外仲裁”这一术语。仲裁法仅提及“涉外”仲裁,使得中国的仲裁制度似乎国别性太强,不利于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国际化。其次,关于国际事项的仲裁裁决的执行或撤销的审查条件,应增加公共秩序保留条款。也就是说,仲裁法在此点上应全面准用1991年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而不仅仅是准用该条的第一款。在国际私法上,弱化公共秩序条款的作用是近年来较明显的势头,但这并不等于应该完全放弃公共秩序这道安全阀,1994年仲裁法第七十、七十一条在此点上存在漏洞。此外,关于国际仲裁,未来的仲裁法还应增加如下规
    2023-06-12
    103人看过
  • 法律后果与正当防卫
    对于欠条和合同哪个具有法律效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借条和欠条哪个更好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而产生。正因为欠条成因的多样性、不特定性和复杂性,才易于引起对方当事人的异议辩驳而使得当事人双方纠缠不清,才使得欠条看起来不能够产生“一锤定音”的效果,因而其“效力”不是那么的“大”。借条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实所形成,反映了当事人双方特定的借款法律关系,并进而反映当事人双方基于借款的法律关系和事实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实践中有人认为借条比欠条更好,主要就是基于这个原因。丽江反杀案撤诉,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丽江反杀案的具体案情:丽江反杀案中,90后退伍女兵唐某被李某某拦车辱骂,还被对方提刀找上门。唐某带着两把刀和李某某发生冲突。双方都负伤,但李某某最终身亡。云南省人民检察院12月30日针对丽江反杀案发布通报称,嫌疑人唐某的防卫行为系正当防卫,依
    2023-07-03
    14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更多>

    #正当防卫
    相关咨询
    •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与完善是哪些样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1
      及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等开阔思路,可供市场竞争主体——公司、企业等经营管理人员等作为案头的竞争指南,可供法律、经济、管理等学科的学生以及广大的法律爱好者研习反不正当竞争法时使用。 作者简介 倪振峰(1952-),男,上海崇明人,上海政法学院教授,上海政法学院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教委经济法重点学科带头人。198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先后在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大学
    • 正当防卫杀人未遂被判刑, 正当防卫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7
      1、最终如何判处,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您朋友老公有利的事实和情节。 尚未接触到案件实质性证据材料,律师是无法确定作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或者量刑辩护的,更没有办法作出判决等最终处理结果上的预测--好的办案结果是办出来的、不是凭空预测出来的。 正当防卫:看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五个条件,即前提、时间、目的、对象、限度。 正当防卫的证明责任在于防卫一方,办案机关只要有证据证明您实施了伤害行为、致人轻伤以上
    •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有哪些区别,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2
      正当防卫和防卫是时间条件、主观条件、对象条件等一致,但限度条件完全不同。正当防卫不应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防卫行为应在必要的合理限度内进行,否则防卫过度。限度条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1、非法侵害的强度2、非法侵害的缓急3、非法侵害的权益。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度的结果非常不同。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即不构成犯罪。防卫需要刑事责任,刑法所不允许。
    • 正当防卫罪与刑法修正案的规定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25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正当防卫2修改器原理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7
      一、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 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条件。 二、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 三、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