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退回如何入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4 07:45:43 452 人看过

一、土地使用税退回如何入账

银行存款或者是退回缴纳账户。然后配合银行财务部门登记,签字后,把它取出来就可以了。

二、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土地使用税计算公式:应缴纳税款=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纳税人所占用土地对应的等级税额标准。

(三)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五)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六)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条例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三、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

1、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三种方式。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出售是指转让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为交易条件,取得一定收益的行为。交换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互相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赠与是指转让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转移给受让人的行为。

2、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原拥用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出租人,承担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承租人。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提供可供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按期清偿债务的担保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抵押人,抵押债权人称为抵押权人。

3、转让、抵押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抵押。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随之出租;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出租。

可以去曾经缴纳过的账户中查看是否有退回来的款项,如果有的情况下可以配合财务部门进行登记,然后再签字后就可以将其取出来了。但是土地使用税在退回之前,也可以去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咨询,而时时的了解相关的政策以便能够及时的获得优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8: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中标土地未投入使用还需缴土地使用税吗
    我公司取得国土部门招标拍卖土地后,由于政府对该地块迟迟未征收,导致我公司不能将土地投入使用。税务局以我公司已办理了土地使用证为由要求我公司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请问我们是否该缴税,如应该缴,该从何时计算,是否应该从拿到地使用后才缴?【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6年第483号)规定:“第八条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第九条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二、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
    2023-06-02
    264人看过
  • 企业注销土地使用税要不要交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
    1、注销涉及到资产清算,土地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在注销时的财务处理很关键,注销时大体意思是你的所有资产增值部分算企业清算所得,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交完后留存未分配利润如果要分配到个人股东头上,还需要缴纳20股息分红个人所得税(当然亏损企业基本无需缴纳)。注销以后,土地相关税负与企业无关,由土地接下去的使用者或者所有权受让者缴纳土地使用税。2、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定义: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
    2023-02-24
    53人看过
  • 打入冻结账户如何退回
    把钱打入到冻结账户,一般情况下收款行在发行账户处于冻结状态或者是不存在的情况下,是会将转入的资金进行原路退回的,但是款项并不会马上退回到用户的账户,会暂时在人行汇路中进行挂账。汇款人在收到人行发出的退款申请之后,经过人工确认资金才会退回。一、速卖通严重违规三次封号会冻结吗?会。速卖通违规扣分,会根据卖家累计扣分的分值,进行冻结账户处理的同的分值,账户冻结的时间也不一样。扣分违规冻结账户有三种情况:累计扣12分,账户将会被冻结七天除24分,账户将会被冻结14天除36分,账户被冻结28天。当账户在一年内被扣除的分数达到四十八分之后,你的账户就会被永久冻结,是无法恢复的。而且在账户冻结期间,对于支付宝国际账户/速卖通账户中的资金同样被冻结,无法进行提现。二、哪些单位有权冻结个人账户有权冻结个人账户的单位是法院。股东无权冻结公司账户,由法院冻结公司账户。冻结账户指一个暂时不允许支取款项的账户,由法
    2023-03-20
    11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转让如何交税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如何交税土地使用权转让涉及税务问题,出让方和受让方都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税款,出让方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和土地增值税,而受让方则需要缴纳印花税和契税。1.出让方需要按照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增值税,并根据缴纳的增值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这是土地使用权转让中出让方需要承担的主要税务责任。2.受让方需要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并按照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这是受让方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需要承担的主要税务责任。3.出让方还需要根据土地增值税的相关规定,按照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4.规定扣除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以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税率的确定根据增值额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为:(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
    2024-03-08
    439人看过
  • 如何可以核减土地使用税?
    核减土地使用税,说白了就是减少土地使用税的缴纳,主要范围是指商业用地,不包括农民的土地,近几年来,各种大小企业林立,为了扩大规模,必须征购土地,因此会产生一定的费用,同时,企业为了减少开支,会尽量的要求减少土地使用税,那么,如何可以核减土地使用税?一、如何减免土地使用税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
    2024-02-06
    15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如何收回?
    若在使用权年限届满前,使用权人未申请续期,或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政府将采取收回土地的措施。该方式的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58条第1款第3项: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在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与使用权人签署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已依法规定了土地的使用年限。若在使用权年限届满前,使用权人未申请续期,或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政府将采取“收回”土地的措施。该方式的法律依据是:1、《土地管理法》第58条第1款第3项: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3、《城镇国有土地使
    2023-09-23
    478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被侵占如何追回
    一、土地使用权被侵占如何追回1、土地使用权被侵占当事人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或者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二、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
    2023-04-22
    64人看过
  • 征税机关如何采集土地使用税?
    一、土地使用税概念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二、如何采集土地使用税?(一)征收标准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
    2023-06-28
    242人看过
  • 在我国如何找回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对于我们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在法律上的确认。土地使用证对于我们有重要的作用。在进行土地流转过程中至关重要,并且在土地的征地补偿的过程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果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丢失了土地使用证,如何找回土地使用证就是人们最关心的一个问题了。一、土地使用证是什么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
    2023-02-02
    347人看过
  • 村级土地缴纳土地使用税如何规定?
    一、村级土地缴纳土地使用税如何规定?农村不属于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对企业在农村的生产经营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同时不征收房产税。国家法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
    2024-01-25
    412人看过
  • 土地契税怎么入账
    1、对于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若是有偿取得的,一般应作为无形资产入帐,为取得该项土地使用权而缴纳的契税,也应当计入无形资产价值。2、若该土地使用权为无偿取得,则一般不将该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入账,企业缴纳的契税,可作为当期费用入账。3、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其取得土地使用权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其缴纳的契税,应当计入开发成本。4、对于企业承受房屋所有权所缴纳的契税,不管是有偿取得还是无偿取得,按规定都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合作建房土地契税是否缴纳合作建房发生权属转移的土地契税应当缴纳,未发生权属转移的土地契税无需缴纳。契税的征税对象是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单位和个人应当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依照规定缴纳。
    2023-08-16
    315人看过
  • 如何在中国取回土地使用证
    如何补发国有土地使用证:(1)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核实原件);(3)申请人企业身份证,土地登记委托书、企业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以上材料复印件应加盖申请人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对单位和个人合法使用的国有土地,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使用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登记发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工作,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
    2023-05-08
    337人看过
  • 旅游业用地土地使用税如何交纳?
    一、旅游业用地土地使用税如何交纳?根据法律,旅游景区土地使用税可免除,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二、法律解释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
    2024-01-13
    162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退税时效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一、土地使用税退税的情形有哪些?1、减免退税,详见贵省税政处发布的减免汇编2、误收退税、土地认定面积有误或者认定开始征收时间有误,或者企业自行申报错误甚至是税务机关录错,都有可能造成多征税款退库。3、结算退税,土地使用税在征收期内已全额缴纳全年额度,比如3月9月申报期,9月已申报足额,但10月单位注销清算,剩下的3个月属于多征,在清算过程中可以退库。4、还有一些非正常的退税,比如土地被土地储备中心因为各种原因收回,土地因为地理、政府、社会的一些特殊原因无法正常使用但的确已经征收,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酌情减免退还,但这个不一定是退税形式,大多数情形是财政返还形式。二、土
    2023-06-26
    15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出让土地使用权入账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3
      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出让金入账做:借:开发成本-土地成本贷:银行存款土地成本,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费及土地开发费,应与建筑费提取折旧费,而不能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摊入管理费用。这样,在土地使用到期时,产权人才能够重新购置同等效用的房地产进行再生产。开始记账入册直到结算的全过程以及其中的环节都叫做账,是指会计进行帐务处理的过程,一般从填制凭证开始到编制报表结束的整个过程·也称会计实务。
    • 【土地使用税怎么交】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税如何账务处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4-09-20
      问:房地产企业因项目开发支付的土地使用税是计入当期费用还是计入开发成本中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税发[2009]31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的内容如下:(一)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
    • 土地使用权入账金额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3
      一.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通常应当按照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2.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时,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二.购买土地不涉及到地税征税范围。购买后土地使用权归公司所有需
    • 如何给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交纳土地使用税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3
      有下列税种: 1.营业税。应按转让土地使用权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5%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 2.土地增值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3.企业所得税。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4.印花税。转让土地使用权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算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 没有土地使用证、,能否将土地评估入账?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4
      一般无法主张。具体细节,可与律师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