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担保合同是债权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09:23:09 283 人看过

一、担保合同是债权合同吗

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所以担保合同应该是债权合同的从合同。但是当担保合同约定的事由发生时,担保合同也会产生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担保合同也可以看做一种特殊的债权合同。

二、何为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三、相关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4: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担保合同相关文章
  • 民法典债权人同意就可以取消担保吗
    债权人同意是可以取消担保的,因为担保实际上就是为债权人所拥有的债权进行的担保,如果债权人自己也是同意的情况下,完全是可以取消担保的,也就是意味着担保人不需要履行担保的义务了。根据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一、担保人不履行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况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3、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
    2023-06-22
    83人看过
  • 根据民法典规定如何保全合同债权?
    保全合同债权的方式有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以及在债务人有放弃其债权等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的行为时,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民法典》中对合同保全制度的规定是任何一个债务人原则上均对外承担无限责任,所以其一般财产是担保债券实现的总担保,这项财产也称为“责任财产”。而法律所规定的保障该项财产完
    2023-08-02
    132人看过
  • 民法典中买卖合同能否作为主债权合同
    一、民法典中买卖合同能否作为主债权合同民法典规定,担保人为买卖合同履行提供担保而签订担保合同的,买卖合同可以作为主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主合同与从合同有啥区别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所谓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例如,对于保证合同而言,设立主债务的合同就是主合同。主合同是指不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不能独立存在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例如,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
    2023-06-19
    103人看过
  • 民法典合同编是否包括保管合同?
    包括。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仓储保管合同包括哪些(一)货物的品名和品种。仓储保管合同中储存保管的货物是特定物或特定化的种类物,是保管方接受存货方以委托代为保管的,其所有权属于存货方,在合同有效期届满时,保管方必须将原货物完好无损地归还存货方,因此合同中对货物的品名和品种,应作出明确的规定。同时仓储保管合同的标的物以动产为限。(二)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货物的包装由存货方负责。其标准,有国家的或专业的标准的,按国家和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三)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保管方的政党验收项目为: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
    2023-07-16
    351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担保债权是抵押权吗
    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民法典担保债权能否作为破产债权民法典对担保债权能不能作为破产债权没有规定,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担保债权属于破产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
    2023-08-13
    421人看过
  • 民法典中赠与合同债权行为有效吗
    一、民法典中赠与合同债权行为有效吗民法典中赠与合同债权行为有效,除了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和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这三种情形以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赠与和转让意思相近,而且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合同债权不可以赠与,在私法领域,法无禁止即可为。所以民法典合同债权是可以赠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债权赠与的特征1、债权赠与具有非要式性。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
    2023-06-04
    496人看过
  • 民法典无借款合同可以债权转让吗?
    1、要征得债务人同意才可转让债权,债务人不同意,不能转的,转的时候要和债务人写下转让协议,双方签字才可以债权转让可以,甲于乙达成转让协议后应通知债务人丙。2、即便乙不把债权转让给甲,要是:乙对丙的债权已到期,甲对乙的债权也已到期,而乙又怠于行使他对丙的债权的,导致甲的债权难以实现。那么甲可以行使代位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可以起诉丙要求还钱。民法典规定股权可以转让吗?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可以转让。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
    2023-08-14
    400人看过
  • 民法典中质押合同分主合同吗,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
    一、民法典中质押合同分主合同吗主债权有质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是主合同,质押合同是从合同,主债权合同有效的,质押合同才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质押担保的范围,是指出质人所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主债权,是指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附随债权。利息,是指在实现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利息可以按照
    2023-04-13
    343人看过
  •  担保合同在民法典中的法律地位
    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与一般合同的效力认定相同,只要依法成立的担保合同在合同成立时开始生效,签订担保合同的行为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担保合同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具有法律效力。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与一般合同的效力认定相同:1.只要依法成立的担保合同在合同成立时开始生效;2.签订担保合同的行为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意思表示必须真实;4.担保合同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具有法律效力。 【 担 保 合 同 真 实 意 思 表 示 】 如 何 确 保 担 保 合 同 的 真 实 性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担保合同需要满足四个条件才能认定有效,包括主合同有效、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担保合同意思表示真实以及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根据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连
    2023-10-11
    350人看过
  • 民法典合同之债与侵权之债的区别
    一、民法典合同之债与侵权之债的区别侵权之债是基于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你打伤别人,侵犯他人的健康权,你必须赔偿其医疗费等各种损失,这种债就是侵权之债。侵权之债多是法定之债。合同之债是基于合同或约定产出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你和他人签订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均负有相对的债,一方是交付标的物之债,另一方是支付价款之债。又如:在单务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单方负有交付赠与物的合同之债。合同之债多是约定之债。(也有法定之债)二、侵权之债的构成要件1、侵权之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而使他人遭受损失,行为人依法应对受害人承担责任,如甲将乙打伤,甲应对乙承担侵权之债,乙对甲享有侵权之债请求权。2、侵权之债的构成要件有:a、行为的违法性;b、有损害事实的存在;c、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d、行为人有过错。《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债权责任的承担】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
    2023-04-21
    280人看过
  • 民法典债权能设立担保物权吗
    一、民法典债权能设立担保物权吗债权成立前,债权人可以和债务人协商设立担保物权,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二、担保物权的特点担保物权有其自身的特性,就其与担保的其他方式如保证进行比较有以下三点:1、担保物权具有排他性,保证债权具有相容性。同一物上存在两个抵押权,其效力的优劣以其成立的先后而定,成立在先的先受偿;但若同一物上存在多个保证债权,这些债权都是平等的,并不以成立的先后决定其优劣,而是平等受偿。2、担保物权具有优先于保证债权的效力,即优先权。担保物权与保证债
    2023-06-19
    350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无效会影响担保合同效力吗
    一般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就无效,但也要看合同约定,如果担保合同约定主借款合同无效,但担保合同无论何种条件均有效,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要借款行为发生了,则担保人都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则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法典借款合同能否反诉合同无效借款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后,被告可以提起反诉的,所以原告可以反诉借款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诉讼请求处分和反诉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8-14
    176人看过
  • 民法典债权人更名原借款合同有效吗
    一、民法典债权人更名原借款合同有效吗借款合同的债权人更名,并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效力,借款合同由更名后的债权人继续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二、借钱到期不还可以要求合同违约金吗实际上,借款人到期不还钱,出借人能不能主张合同违约金,可以先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约定:1、借贷双方明确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那么借款方到期不还钱属于违约,即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合同中明确了违约金的数额或是计算方法的,那么即可以按照该约定进行计算。2,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未做约定或没有签订借款合同的,一般不能主张违约金的。但是,可以主张对方赔偿实际损失,譬如要求对方支付逾期利息。3、在未约定合同违约金的情况下,是否支付那笔钱,其实还可以通过借贷双方自己协商。
    2023-06-19
    64人看过
  • 民法典中抵押合同是否存在担保期限
    抵押合同是存在担保期限的,抵押担保的期限是主债务诉讼时效内,超过诉讼时效不行使抵押权的,抵押权就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抵押合同中债务履行期限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民法典》规定抵押合同中的提示性条款,是抵押合同中应当具有的内容。债务履行的期限,也称债务的清偿期或给付期,即债务人应履行债务的期限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
    2023-08-10
    23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担保合同是为了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 更多>

    #担保合同
    相关咨询
    • 民法典债权人欺诈担保合同怎么理解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20
      没有法律效力,但需要担保人主动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受他人欺诈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如果担保人明知受到了欺诈,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撤销权,就需要依法履行担保合同。
    • 民法典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民法典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18
      担保合同是主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也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民法典一些债权人可以单方面解除担保合同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14
      1、出现法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单方解除抵押合同,如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
    • 民法典能为同一债权人担保两次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5
      1、担保人可以为同一债权人担保两次,例如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或者保证合同的,在最高限额内,可以为连带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条【最高额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
    • 债权债务合同是否包括担保合同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10
      担保可以看做特殊的债权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是债权合同的从合同。因为当担保合同约定的事由发生时,担保合同也会产生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所以,担保合同也可以看做是特殊的债权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