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在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基本权利是什么?为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0:02:55 334 人看过

在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基本权利是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买受人对标的物的认可,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意愿,而不受其他条件限制。

试用买卖是一种附条件的特殊买卖,即只有买受人经过在试用期间内的试用并作出承认购买标的物的意思表示后,买卖才能成立,买受人才开始履行自己支付价款的义务。如买受人在试用期间内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用,不承认购买标的物,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请求支付价款,原先订立的合同要随之解除。买受人承认购买标的物与否完全在于自己的意志,他没有义务解释不承认购买标的物的原因。试用买卖也是一种附期限的买卖,即买受人承认或不承认购买标的物的意思表示应在试用期间内作出,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买卖都宣告成立,买受人不得拒绝接收标的物,并应按约支付价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买受人相关文章
  • 本村买卖宅基地怎么写买卖合同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现在由于农村的大量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当中,农村很多的土地慢慢荒废闲置,这时候土地所有人是可以对其进行永久的转让。土地转让合同属于普通的民事合同,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或者是胁迫情形,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土地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转让的主要目的意义,然后合同可以分条列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转让土地的性质、土地的面积、土地的具体地理位置、土地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状况、土地转让的协商价格、转让方使用情况、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可能出现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赔偿方式、争议解决方式、不可抗
    2023-03-01
    479人看过
  • 房屋合同中什么是出卖人和买受人
    房屋合同中的出卖人和买受人的概念是:出卖人即是卖房人,买受人即是买房人。简单的说出卖人和买受人就是平常我们说的买家和买家,出卖人是卖家,买受人是买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上有权利瑕疵,不能完全转移所有权于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减少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在买受人未支付价款时,其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买受人有权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除非出卖人提供适当的担保。一、出卖人的主要义务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卖合同以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为目的,因此出卖人负有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归
    2023-03-18
    320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的专利涉及什么?
    在当今社会中,买卖这个词语是一个非常符合当今社会发展又经常发生的事情,那么它和专利连起来就构成了买卖合同中的专利,那么合同中的专利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中的专利涉及什么?涉及到关于那些法律条文。销售合同增加条款:乙方须对与甲方购销货物数量和价格保密,若因乙方泄密导致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采购合同增加条款:知识产权条款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采购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2.买方不对供方提供的货物的商标、专利是否侵犯他人的权利负责,如因供方提供货物引发争议或违法导致买方受损的,供方应赔偿。3.供方应保证提供货物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归供方所有的,对于非供方所有知识产权的货物,供方由义务提供给买方正规渠道证明。4.供方商标、专利许可需方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合同范围内产品,合同终止后,供方应授权需方或第三方
    2023-04-19
    457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号码是什么意思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号码就是购房合同的备案号。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后会在合同上盖一个登记备案章,上面的号码即为合同登记备案号。购房者可登陆房地产市场信息网,查询合同备案情况,也可在向开发商征询经办合同登记备案房产局后,亲自前往该处了合同登记备案情况。一、买受人有哪些义务?1、依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价款,并不得违反法律以及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依法律规定、参照交易惯例确定。2、买受人的另一项义务是受领标的物。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和凭证,买受人应及时受领。3、买受人还负有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当在当事人约定或法定期限内,依通常程序尽快检查标的物。4、标的物的风险责任承担标的物风险责任负担是指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标的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哪一方当事人负担。二、买卖合同
    2023-03-03
    105人看过
  • 什么是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有哪些特征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的特征: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一、二手房居间合同等于买卖合同吗不等于。二手房居间合同不是买卖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二者的区别在于:1.买卖合同只有少数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2.买卖合同是买方与买方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协议,无论是签订合同或者购房款的支付均在双方之间完成;居间合同是居间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代替委托人完成合同的履行,无需当事人自己完成。3.房屋买卖居间协议仅表
    2023-03-08
    93人看过
  • 集资建房买卖的买卖合同是什么
    集资建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下:集资建房5年内不得交易,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交易时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的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集资建房满5年取得完全产权的,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一、集资房可以购买吗集资房能否买卖,首先应当看集资房的卖方者是否拥有基本全部产权,包括是否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同时还要看其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件等。一般来说,集资建房在取得房产证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交易后,即具有商品房的性质,可以自由交易。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看产权共有人单位制定的具体政策,并经过单位的同意,同时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二、集资房定义是什么集资房是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
    2023-04-05
    74人看过
  • 试用买卖中,买受人怎么样算是不想买
    试用买卖中,买受人明确表示拒绝购买的或者试用期内、试用期限届满将商品退还卖家的,可以认定为买受人不想购买。如果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则视为购买。一、什么是试用买卖合同的履行试用期(一)试用期间是指出卖人提供标的物于买受人试用或检验至买受人认可或拒绝认可标的物的一段时间。试用期间是试用买卖合同中的重要内容.(二)买受人认可是指买受人在试用期间届满之前对标的物表示接受并予以购买的意思表示。买受人做此意思表示可以在试用期间届满之时,也可以在试用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买受人认可的意思表示可以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一旦买受人做出认可的意思表示,并到达出卖人,买卖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出卖人应依合同约定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而买受人应依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价款于出卖人。(三)买受人拒绝买受是指在试用期间内,买受人做出的不购买标的物的明确的意思表示、买受人拒绝是一种明示的、单方的意
    2023-04-10
    375人看过
  • 买卖合同当事人如何解除合同?买卖合同当事人是什么
    一、买卖合同当事人如何解除合同?买卖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解除或法定解除这两种方式解除合同。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2.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发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4)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二、买卖合同当事人是什么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中,出卖财产的一方称为出卖人或卖方,接受财产并支付价款的一方称为买受人或买方。在一般情况下,所有权人是最经常的出卖人,但也有例外(如行纪人、代理人、担保物权人、人民法院等)。民法典对买卖合同的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并未作特殊要求。因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作为买卖
    2023-05-03
    412人看过
  • 合同中的买卖合同
    合同履行地
    买卖合同管辖权的规定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但如果买卖双方约定由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的,按其约定执行。一、借贷方起诉的条件民间借贷在原告方起诉的条件:1、合同履行地为原告方所在地的。2、借贷双方在书面协议中约定原告所在地为管辖法院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确认该合同无效的管辖确认无效合同的管辖首先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确定管辖权。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事后达成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未事前约定,事后又无法协商确定管辖权的,适用一般地
    2023-02-22
    132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权利主要包括那些方面?
    在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基本权利主要有:1、在约定的期限内检验标的物的权利;2、享有标的物交付之后产生孳息的权利;3、在买受人可以在试用期内自主地决定是否购买标的物的权利等。一、默认具有法律效力的功能有哪些?默认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有很多,其中包括:1、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届满以后,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做表示的视为同意购买。即默认愿意购买。2、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数量或质量不符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默认标的物符合约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二、试用买卖的定义试用买卖的定义是指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买受人试用,买受人在一定期限内使用后承认购买并支付价款的买卖。试用买
    2023-03-20
    169人看过
  • 如何在买卖合同中遵守基本义务?
    1.买卖合同中的卖方称为出卖人,买方称为买受人。2.出卖人应当履行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3.买受人应当履行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的义务。买卖合同生效后有哪些义务依据生效合同所产生的四项义务,如何区分依据其义务的产生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还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可以首先将其区分为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主合同义务和从合同义务属于约定义务,附随义务和间接义务属于法定义务。其中,主合同义务和从合同义务的区别在于:前者仅能基于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产生,不能经由交易习惯“约定俗成”,后者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产生,又可经由交易习惯这种一般约定产生;前者能够决定合同的交易类型,后者仅具有辅助实现当事人交易意图的功能。其存在目的,不在于决定合同的类型,而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能够获得最大的满足。附随义务与间接义务的区别在
    2023-07-03
    219人看过
  • 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买卖合同的类型有什么
    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别为租赁合同是以承租人对不动产的使用和收益为直接目的的,但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的交易是为了完成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买卖合同的类型包括分期付款买卖、样品买卖、试用买卖以及房屋买卖。一、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别:1.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履行的结果,均包含了一方当事人取得原来本不享有的、对物的使用和受益权,因此,二者也有一定的类似之处。但二者仍有明显的区别。2.在租赁合同中,合同的订立是以出租人提供租赁物,由承租人对其使用、收益为直接目的,承租人所取得的仅是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非租赁物的所有权。在买卖合同中,出卖方转让的是标的物的所有权,买方支付对价的目的也是为了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这是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的根本区别。二、买卖合同的类型有什么买卖合同的类型包括:1.分期付款买卖,是指买受人在一定期限内分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2.样品买卖,
    2023-06-04
    71人看过
  • 买卖合同之试用买卖注意事项
    一、买卖合同之试用买卖注意事项签订试用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一)确定试用合同中试用期限1、依当事人的约定确定试用期间。标的物的试用期间是试用买卖合同中的重要条款,而试用买卖合同同样适用合同的自愿原则,因此,在试用买卖中,对标的物试用期间的确定,首先应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议补充确定。2、根据合同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试用买卖合同中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事后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确定的,可以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3、由出卖人确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未约定试用期间或者约定的试用期间不明确,事后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确定,且根据合同有关条款及交易习惯亦无法确定的。(二)确定试用买卖合同生效发生法律后果(三)确定试用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二、怎么才能办理落户(一)携带上相关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
    2023-05-06
    184人看过
  • 民法典试用买卖合同视为同意购买吗?
    一、《民法典》试用买卖合同视为同意购买吗?《民法典》试作买卖合同是不能视为同意购买的。第六百三十七条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第六百三十八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第六百三十九条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对标的物使用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出卖人无权请求买受人支付。第六百四十条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二、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
    2023-06-19
    316人看过
换一批
#拍卖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买受人
    词条

    买受人又称买方,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 更多>

    #买受人
    相关咨询
    • 试用买卖中买受人的情况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1
      1、试用期限内,买受人向出卖人退还商品的,可以认定买受人不想买; 2、试用期限内,买受人明确表示拒绝购买的,可以认定买受人不想买。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八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 合同买卖的基本客体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7
      最近我也在研究买卖合同的客体,可以和你分享一下: 买卖合同成立,合同双方并不能直接取得标的物和价款的所有权。所谓法律关系的客体,乃是指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买卖合同成立后,买方有请求交付货物(不动产还包括请求办理过户登记)的权利和给付货款的义务,卖方有请求给付货款的权利和交付货物(不动产还包括帮助办理过户登记)的义务,很明显,权利义务指向的是对方和己方的行为,亦即,只能讲客体理解为给付(货物/货款)
    • 买卖合同里的买卖合同行使什么权利义务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9
      试用买卖合同双方负担以下权利义务: (一)买受人有要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权利 (二)买受人负有遵守试用期间的义务 (三)出卖人有要求买受人在试用期间内试用标的物的权利 (四)出卖人负担向买受人提供标的物并许可买受人试用标的物的义务;试用期满买受人认可标的物的,出卖人有将标的物所有权移转于买受人之义务。
    •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权利,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1-04
      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并移转其所有权,这是出卖人和主合同义务、基本义务,这在各国或者地区的民法中都是一致的。该项义务由两方面的内容组成:其一为交付标的物其二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2、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 出卖人应当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主要是提单、仓单,是对标的物占有权利的体现,可以由出卖人交付给买受人作为
    • 为什么试用买卖的买受人不购买商品?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11
      试用买卖中,买受人明确表示拒绝购买的或者试用期内、试用期限届满将商品退还卖家的,可以认定为买受人不想购买。 如果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则视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