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金属不属于共同财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22:00:31 401 人看过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内一方因为工伤事故获得的工伤补偿属于其因身体伤害而获得的人身属性的财产。在离婚时,工伤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应参与分割。

一、哪些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个人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中,以列举的方式说明了哪些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其中第五项,“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就应包括:

(1)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

(2)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3)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9日 20: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该规定虽然仅明确列举了身体伤害医疗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两项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财产,但同时也规定了所有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财产均属夫妻一方的财产。一、夫妻个人财产如何认定?可以按下列方法认定特有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男女双方结婚前的财产,无论是动产、不动产,在婚后均归原财产所有人个人所有。2、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些财产与生命健康直接相关,应专属于夫妻个人所有,不能成为共同财产。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这一规定尊重了赠与人和立遗嘱人的意愿。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这类财产成为个人特有财产,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生活用品;二是这些生活用品为夫妻一方专用。5、其他应当归夫妻一方的财产。这类财产可考虑两方面因素:一种是这些财产确实带有较强的人身属性
    2023-03-22
    65人看过
  • 夫妻一方的死亡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实质上是以受害人生命的丧失为给付条件的,此时夫妻关系已经终结。一、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1、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性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
    2023-04-01
    231人看过
  • 买断工龄赔偿标准,买断工龄补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买断工龄赔偿标准买断工龄的赔偿标准一般为员工每满一年的工作年限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二、买断工龄补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买断工龄补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婚姻期间,买断工龄获得的补偿款性质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法理上以及在司法实践中,买断工龄补偿款具有非常强的人身性质,并且带有一定的再就业风险。买断工龄款不适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从法律精神及原则上来说,这只能认定为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
    2023-06-25
    128人看过
  • 工伤赔偿赔的是不是属于家属的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工伤职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家属误工费没有法律依据。如果家属工作的单位扣了工资的,那么,家属护理职工的,可以要求护理费而不是误工费。一、撞车有误工费这一说法吗?如果因为交通事故给对方造成了人身损害,并且导致对方因为受伤而致使无法从事正常工作从而收入减少,那么就需要赔付对方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二、车辆追尾对方要求误工费合理吗车辆追尾对方要求误工费,是不合理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
    2023-06-19
    497人看过
  • 罚金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针对夫妻双方的行政处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计划生育罚款。针对夫妻一方的行政处罚属于夫妻个人债务,比如交通违章罚款。我国法律法规中哪些情况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此处因从事生产、经营所负债务包括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欠缴的税款等。并不是只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生
    2023-04-10
    390人看过
  •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形
    (一)婚前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财产一般指的是办理结婚登记前取得的财产,无论财产以何种形式存在,只要是婚前合法取得,就受到法律保护。(二)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因病或因事故所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因具有人身属性,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赠与取得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是可以通过遗嘱继承或通过赠与取得财产,若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财产只归一方,那取得的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四)专用生活用品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说,个人衣物,女方的化妆品、一般的饰品,(五)彩礼彩礼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向女方进行的赠与,其法律性质为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成就后民事法律行为产生法律效力。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则所附生效条件成就,男方向女方进行的赠与便产生法律效力,彩礼的所有权从男方转移到
    2023-03-10
    291人看过
  • 合伙财产属于共同共有吗
    问题:关于共同共有合伙企业财产能否按份共有? 回答:根据民法典规定,同居关系可以成立共同共有。在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或有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解除同居关系后则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但如果双方财产混同,无法确认各自出资比例,则对双方共有财产进行均等分割。另外,并不能排除通过约定的形式按份共有合伙财产的情况,因此可以说两种情况都是存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三十八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
    2024-01-05
    444人看过
  • 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不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不属于共同财产一、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
    2023-04-26
    206人看过
  • 损害赔偿金属于全部财产吗?
    损害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如果是因为事故,赔偿给一方的人身损害赔偿金,那么依法是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个人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般的财产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没领证给女方买车归谁没领证给女方买的车归谁,需要分情况:1、如果是男方赠与女方的,满足赠与的条件,应当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2、如果男方给女方买车是作为彩礼的形式购买的,那么需要按照彩礼有关的规定进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所得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前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下列财产属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婚前的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6、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
    2023-02-04
    299人看过
  • 国外务工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国外务工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赚的钱一般就是属于共同财产的,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养老保险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
    2023-04-10
    89人看过
  • 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1、婚前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2、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利益。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自然增值。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替代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4、父母出全资为子女买房未登记。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前,则该出资资金应认定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受赠一方子女可以获得该债权转化物——不动产的所有权;5、父母出全资为子女买房已登记。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已婚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其子女一方的赠与;6、以父母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无论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前或结婚后,该不动产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子女的名下的,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7、婚姻存续期间,
    2023-07-04
    434人看过
  • 离婚后不属于共同财产是什么
    一、离婚后不属于共同财产是什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离婚时一方尚
    2023-05-03
    460人看过
  • 存款存在哪里不属于共同财产
    一、存款存在哪里不属于共同财产婚后所得的存款不管存在哪里都属于共同财产,不会不属于共同财产,但男女双方约定婚后存款归一方所有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
    2023-05-06
    259人看过
  • 房产证写子女名字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子女,尤其是未成年子女,尚没有独立的财产能力。因此,父母的这种行为,可视为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赠与行为是诺-成合同。即有意思表示合同即生效。但,在标的物交付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行为。因此,这就要分两种情况对待:一,房子已办理房产证。房产证上显示子女是房产所有权者。房产权利的产生,是以房产证为标志的。房产证一旦颁发,则房产证上所有权者的名字之下对应的所有权已产生。即,赠与的财产,赠与人已完成交付。此时,夫妻两人离婚,涉案房产已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第三人的财产。夫妻当然也没权力分割。二,房产证没有颁发。购房合同是以子女的名义签的。此时,虽然房产的权利尚没形成,但,它是将来确定房产归属的唯一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赠与交付的完成是以父母为子女交纳首付和月供而体现的。因此,这种赠与行为也不能撤销。房产,自然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
    2023-06-04
    372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死亡赔偿金属于死者遗产还是共同财产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28
      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而死亡赔偿金产生于自然人死亡以后,因此不属于遗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 工伤赔偿金不属于共同财产如何解决,2023最新规定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2-05
      工伤赔偿金不属于共同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但夫妻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2022年工伤赔偿的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01
      1、工伤赔偿款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因其明确的人身专属性而归一方所有。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些财产是指与生命健康直接相关的财产,具有人身专属性,对于保护个人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当专属于个人所有,而不能成为共同财产。这样有利于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受害人的身体康复和生活需要。
    • 夫妻共同财产是不是属于损害赔偿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1
      在司法实践中,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否完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不能简单机械地一刀切。夫妻一方的财产,就其属性看,最明显的一条就是个人属性,但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中,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都具有个人属性。比如误工费,其实就是因误工而减少的工资性收入,换言之,它具有工资的属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工资除明确约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外,一般是作为夫妻共有财产
    • 共同财产包括彩票奖金吗,彩票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1
      1、彩票的法律属性 (1)彩票的法律属性,是一种凭证,具有合同关系的法律凭证,能否中奖,是一个不确定因素,只是一种未来的期待利益,在条件未达成时,其价值处于零状态,不能代表任何财产去等价交换、流通、变卖、抵押。 (2)从彩票的本身属性来看,彩票是一种无记名的债券。彩票本身并非财产,而是彩民购买彩票时彩票发行中心与彩民签订的一个射幸合同的凭证。彩民能否获得资金是不确定的,彩民持有彩票这个权利凭证,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