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有没有姓名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6:33:40 60 人看过

一、公民有没有姓名权

公民享有姓名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

二、公民是否享有变更姓名权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只需要以下相关材料:

1、本人申请2、户籍证明3、单位或学校证明即可。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只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户籍证明,学校证明,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明)即可,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姓氏和姓名,无须以前那样需要离异的父母双方均同意。

三、姓名权包括的内容

1、自我命名权

自我命名权就是自然人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然人的姓,原则上不能选择。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有子女随父姓的习惯,但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如果自然人依法重新选择姓氏,法律也不应干涉。即使女子结婚后是在自己的姓名之外再加上丈夫的姓,也是依据当事人自己的意志决定。

姓名一般都是自然人出生时其父母确定,但这不是对自我命名权的否定,实际上是父母亲权的表现,是父母实施亲权的代理行为。自然人成年后,也可以通过姓名变更手续,变更自己的姓名。自我命名权的另一个表现是自然人选择自己别名的权利,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和愿望,来确定登记姓名以外的笔名、艺名以及其他相应的名字,任何人都不得干涉。

2、姓名使用权

姓名使用权就是自然人对自己的姓名的专有使用权。使用自己的姓名是自然人姓名权的重要内容,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可以使用本名,也可以使用自己的笔名、艺名或化名等。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得强迫自然人使用或不使用某一姓名。

姓名使用权是一种专有的使用权,他人不得故意使用别人的姓名。在现实中有重名的现象,并不是侵权行为。重名也叫姓名的平行,即数人合法取得同一姓名。在这样的情形下,各人都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也都是正当行使权利,但是故意混同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1: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姓名权相关文章
  • 姓名权有哪些具体权利,名称权与姓名权的区别
    一、姓名权有哪些具体权利姓名权的具体权利包括:1.改名权又称姓名变更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权利人可以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自然人可以依照自己的志愿来变更自己的姓名,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不受他人的限制。姓名的变更要经公示,即要到有关机关进行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2.使用权姓名使用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可以使用本名,也可以使用自己的笔名、艺名、化名等。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自然人使用或者不使用某一姓名。姓名权是一种专有使用权,他人不得故意使用别人的名字,但现实生活中有重名的行为并不是侵权行为,但是故意混同使用的除外。姓名的使用权的行使可以是积极行使,如在作品中署名,也可以消极行使,如不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使用权还可以转让他人使用。常见的情况有名人效应。如李宁的运动服
    2023-04-13
    488人看过
  • 合同只有姓没名有效吗
    法律综合知识
    合同只签了姓氏,但该行为是双方合意的有效。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合同通常自双方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在依法成立时生效,只签姓氏符合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均为有效。建议签名要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即便是熟人之间也不要写小名、笔名、艺名,或者只写名不写姓;最后,签名后再写上身份证号码,避免同名同姓情况的发生,确保身份的唯一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024-04-20
    430人看过
  • 公民的姓名权是指什么呢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法律规定对于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的行为应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法人的名称权是法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的名称并排除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的权利。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使用、依法转让自己名称的权利。《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2024-05-23
    398人看过
  • 民法案例姓名权
    法律综合知识
    汤先生和仇小姐同在一家公司的销售部工作,平时关系较好。汤先生正式向仇小姐求婚,不料被仇拒绝。汤怀恨在心,冒充仇小姐的真实姓名在报纸上刊登征婚广告,并注明仇某的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随后,仇小姐接二连三接到多封求爱信,大为震惊和羞愧。单位同事以为仇小姐爱情不专一,对其看法有改变。仇小姐后到报社调查才发现是汤先生所为,一怒之下,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将汤先生告到法院,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对于此案有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侵害名誉权。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姓名权,理由是被告的不法行为直接指向原告的姓名。第三种意见认为,被告的行为既侵害了原告的姓名权,也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应当按照责任竞合的理论分别追究被告的民事责任。copyrightzho1.cn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被告侵害了原告的姓名权。什么是姓名权?就是自然人决定、使用和依
    2024-04-08
    358人看过
  • 法律是不是对公民的姓名权都有限制的
    权利的行使必须考虑社会公共利益。姓名权虽是一种绝对权,其义务主题是不特定的多数人,但正因为如此,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才要对姓名权的行使做一定的限制,防止姓名权人滥用权利。1、公民从事重要的法律行为,须使用起正式姓名。2、公民不得随意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3、公民不得基于不正当目的而取与他人相同的姓名。一、姓名权的主体包括哪些?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二、姓名和署名权的区别著作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极为复杂的民事权利,客观上已经成为最复杂、最深奥的法学分科之一。而署名权便是这种复杂民事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署名权的各种具体运用的总和,构成署名权的内容。明确署名权的内容,可以更清晰的认识署名权
    2023-02-24
    440人看过
  • 知识产权有姓名权吗
    一、知识产权有姓名权吗知识产权没有姓名权。知识产权是知识产权,姓名权是人身权,二者是不同的权利。二、侵权救济方式公民的姓名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针对不同的侵权方式和后果,受害人可以采取下列民事救济方式:1、停止侵害。当侵害姓名的行为正在发生或者继续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立即停止侵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责令侵害人停止侵害。这是最基本的民事责任方式,其目的和作用是防止出现进一步将侵害姓名权的结果扩大。2、赔礼道歉。在行为人由于干涉、盗用或假冒他人姓名,给受害人造成了一定损害,但后果不是很严重,受害人也能够谅解的情况下,由侵害人以口头的或书面的或登报的方式向受害人表示歉意,承认自己的过错,保证以后不再重犯,求得受害人谅解。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在行为人干涉、盗用或者假冒他人的姓名、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受害人人格受到
    2023-05-06
    285人看过
  • 有哪一些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姓名权有什么内容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2024-04-22
    209人看过
  • 姓名权的含义是什么姓名权有哪一些权利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姓名权包括了:1、改名权;2、使用权;3、命名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024-05-10
    208人看过
  • 欠款没有姓名没有地址怎么办
    一、欠款没有姓名没有地址怎么办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二、有效借条范本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用于(生意周转)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元,(支付方式为:现金/银行转
    2023-06-09
    187人看过
  • 滥用姓名权违法吗,姓名权的限制有哪些
    滥用姓名权违法,姓名权的限制有:1、公民不得随意变更自己的姓名;2、公民不得随意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3、公民不得基于不正当目的,取与他人一致的名字4、公民在进行日常活动时,需要使用自己正式的名字。《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2024-04-15
    199人看过
  • 谁有权利变更姓名
    婚姻自主权
    一、谁有权利变更姓名公民有改名权。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所以只要不是法律禁止的文字来作为姓名称号就是可以去改名的,这是法律给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无论是已经登记到户口本了还是家里不同意,个人都是有权去改名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二、18周岁改姓好改吗(一)成年人可以改姓。公民享有姓名权,但作为成年人更改姓名需要有正当充分的理由,经审批后方能更改。(二)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第二是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公民年满16周岁以后,改名须由本人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此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被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
    2023-05-03
    237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的公民姓名权是什么
    一、民法典规定的公民姓名权是什么关于维护公民姓名权问题的法律论述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第1012条中的明文规定,即自然人享有自由合法地选择、使用、改变及允许其他人士使用本人姓名的权利;倘若在此过程中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伪造他人姓名进行滥用,均可视为严重侵犯了受害者的姓名权权益。至于最为常见的更改姓名操作,须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程序,完成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方可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
    2024-04-07
    77人看过
  • 法律关于公民姓名权的规定
    1、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2、法律关于公民姓名权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一、对于姓名权被侵权的认定和救济有以下几个重要因素需要考虑1、姓名权主体的确定。自然人的姓名是自然人的人格标识,是姓名权的载体。因自然人的姓名不具有唯一性,存在重名的情况,所以权利主体的确定是姓名权保护首要解决的问题。自然人的姓名权归属应以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姓名为准,包括身份证、护照、户籍登记等有效证件上记载的姓名。如果是笔名、艺名、网名、译名等与姓名具有同等指向功能的称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其必须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而且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才能参照使用姓名权保
    2023-04-06
    73人看过
  • 公民姓名权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第一千零一十六条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一千零一十七条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
    2023-06-20
    397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姓名权
    词条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 更多>

    #姓名权
    相关咨询
    • 公民姓名权变更有哪些程序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26
      1、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 3、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派出所自己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 在我国的更名程序主要包括,当事人提交更名申请书,然后再到学校或者单位开具相应的证明,到户口本所在地填写表格,然后再到户口所在地的上一级
    • 抹黑同事姓氏名誉权和姓氏名誉权有没有区别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8
      二者都属于人格权。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人格所必须享有的且与其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 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自然人的姓名权、法人的名称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自然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而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名称权遭受侵害为由,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不受
    • 法律对公民的姓名权是否有限制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14
      权利的行使必须考虑社会公共利益。姓名权虽是一种绝对权,其义务主题是不特定的多数人,但正因为如此,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才要对姓名权的行使做一定的限制,防止姓名权人滥用权利。 1、公民从事重要的法律行为,须使用起正式姓名。 2、公民不得随意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3、公民不得基于不正当目的而取与他人相同的姓名。
    • 同名侵犯姓名权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2-09
      律师解答 同名不侵犯姓名权。侵犯姓名权的情形有:盗用他人姓名;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冒用他人姓名。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侵犯公民姓名权的原因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26
      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包括干涉、盗用和假冒他人的姓名,构成侵害他人姓名的行为,人主观上要求必须是故意的,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生活中,同名同姓的,大多是巧合或者非故意的,则不构成侵害他人姓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