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财产认定的几种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27 02:58:37 392 人看过

一、共同财产认定的几种方式

夫妻共有财产的划定遵循《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薪资、奖励及其他劳务所得;营收、运营或投资衍生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其他应属共有的财产。

除法律或赠与协议明确规定仅归属单方的财产外,其余继承或受赠财产皆视为共同财产。

另外,特殊经济权益如住房公积金与军人复员费等亦需按规定进行计算与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买房怎样才不算共同财产转账

在婚后,若一方父母全额购得房产且明确表示仅赠予己方子女,则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另外,以下情况也视为一方单独所有:已事先协议承诺并经过公正的单身购房;完全依赖个人婚前资产购买的房产。

夫妻共有财产包括:

(1)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及私有房屋;

(2)一方在婚前租赁,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由双方积累资金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

(4)一方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以共同财产进行重建的房屋;只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于夫妻共有的;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予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予某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有,但遗嘱中明确规定只归某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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