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免除的效力:多角度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6:32:24 419 人看过

债务免除的效力,具体如下:

1、免除绝对消除债务的效力,由于债务消除的结果,债务也从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债务中消除,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除,债务部分免除的,只有部分免除;

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自己的债权,消除债权,消除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息权、违约金请求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终止。

债务免除有什么条件以及免除协议书的效力?

所谓的债务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生法律效力。

债务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附解除条件的免除比如,赠与人表示赠与合同成立后,如果赠与人经济状况恶化,赠与合同不再履行。附生效期限的免除比如,出租人通知承租人下月1号开始不必再支付房租。附终止期限的合同比如,出卖人通知买受人,其售予买受人商品的八折优惠月底终止。

债务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免除为放弃债权的行为,向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因此,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1、免除发生债务绝对消灭的效力。

因使债务消灭的结果,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也同时归于消灭。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灭;债务一部分免除的,则仅该免除部分消灭。债权人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免除债务,而无消灭全部债务的意思表示的,除该债务人应分担的部分外,其他债务人仍不免除其责任。主债务免除的,保证债务随之消灭;反之,保证债务免除的,主债务并不消灭。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债权证书。

2、免除债务是债权人的权利,但债务的免除不得有害第三人的权利。

如已就债权设定质权的债权人,不得免除其债务人的债务,而以之对抗质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14: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免除相关文章
  • 债务转让的法律效力分析
    债务转让的法律效力有: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债务转让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2、抗辩权随之转移,债务人转让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辩护,债务无效的,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无效,履行期届满的,新债务人也可以抗辩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债务转让的条件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3、债务转让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有一定规定
    2023-07-04
    393人看过
  •  合同终止与解除:从法律角度分析
    本文介绍了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依照法律或当事人约定下,使合同效力终止的行为;而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依照法律或当事人约定下,依法使合同效力终止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退工单上关于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依照法律或当事人约定下,依法使合同效力终止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 同 解 除 与 合 同 终 止 的 概 念 及 区 别合同解
    2023-09-12
    378人看过
  • 法律角度分析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角度分析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劳务派遣存在以下大问题:工资支付不透明,存在随意克扣工资,不按月发放工资、不按规定结付加班工资等情况;同等劳动不同报酬,存在用工歧视;工作时间不规范,有的用工单位对劳务人员任意安排加班加点;工资支付不透明;社会保险不参加;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二、劳务派遣的社保谁缴纳劳务派遣社保费由派遣单位来承担。劳务派遣单位有按照
    2023-10-13
    301人看过
  • 合同效力分析:越权代表的角色
    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的行为一般也有效,可以有效地防止此类现象的发生,也符合交易的规则。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合同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是超越了权限,而仍与之订立合同,则具有恶意,那么此时,合同就不具效力。越权代理的合同是否生效呢越权订立的合同一般是不生效的,这类合同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方能生效。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合同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是超越了权限,而仍与之订立合同,则具有恶意,那么此时,合同就不具效力。因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2023-07-02
    338人看过
  • 家庭暴力处理方法:法律角度分析
    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关系中发生的一切暴力行为,即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家暴致使受害人受到伤害的话,会被拘留,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会被判处刑罚。家暴法律如何认定家暴在我国,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自我权力意识也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对于自我保护以及男女平等方面的一个认识和重视。现如今,我国仍存在许多人受到家暴而自己隐忍的现象,因为我们很多人对于如何认定家暴这个问题是不清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具体分析一下我国法律上,到底对于家暴的认定有哪些规定,希望能够增加大家的法律知识。家暴法律如何认定家暴《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
    2023-07-07
    185人看过
  • 债权人免除债务后效力如何
    一、什么是债务免除?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免除,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二、债务免除的方法是什么?债务免除的方法为:(一)免除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把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为之。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免除的意思表示构成法律行为。因此,民法关于法律行为的规定适用于免除。免除得由债权人的代理为之,也可以附条件或期限。(二)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免除为单独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效果。因此,一旦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即不得撤回。三、债务免除的效力有:(一)免除发生债务绝对消灭的效力。因使债务消灭的结果,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也同时归于消灭。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灭;债务一部分免
    2023-06-08
    178人看过
  • 劳动纠纷应对:从开除职工角度分析
    (一)审查开除处分是否符合适用条件;(二)审杳开除处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三)依法进行调解或作出裁决。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对合理合法的要求应予以支持,对不合理的以及违法的请求,应当予以驳回,对责任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裁定进行补偿。因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纠纷的处理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纠纷的,机关应当弄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因,在分清当事人责任的基础上,要求有过错的一方向受损失的一方提供一定的补偿,并督促双方依法补签劳动合同,台双方无意继续合作,则。对于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处理机关应查明代签的原因,并审查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对内容合法的,责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签劳动合同;对内容不合法的,应宣布合同无效。发生对于芝者隐瞒真实情况,导致用人单位误解而与其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对用人单位查明事实真相后,对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应当予以维持
    2023-07-20
    234人看过
  • 重大误解视角下的合同效力分析
    重大误解的合同效力包括:1、误解合同性质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会发生重大变化;2、误解对方的选择自由是合同自由的主要表现;3、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如果标的物质量直接涉及当事人订约的目的或者重大利益,对质量的误解可以构成重大误解;4、对标的物品种和规格的误解,特别是对同类物品不同品种和规格的误解。如果茅台酒被误认为是二锅头,实际上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误解,即标的物本身,应该是一个重大误解。重大误解的合同效力的修改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所谓重大误解的合同,是指行为人因对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认识而使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合同。重大误解指的是当事人认识上的错误,并且是对合同的主要条款的认识发生误解,基于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错误认识,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
    2023-07-12
    115人看过
  • 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的区别:从法律角度分析
    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1)对应的主体不同。工程分包发生在总包人和专业承包人之间;而劳务分包则发生在总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2)对象指向不同。工程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是承发包合同中建设工程的全部;而劳务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施工中涉及人的劳务部分。(3)合同效力不同。工程分包若未取得发包人同意则属于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而劳务分包属合法行为,法律对劳务分包并不禁止。(4)法律后果不同。工程分包的双方对因此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要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劳务分包双方互相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并不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工程分包与转包的区别在哪1、分包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违法的;转包则没有合法与否的分别。因此,分包不合法称为违法分包,而转包则没有违法转包一说,只能是非法转包。合法分包的内容是除主体结构施工外的部分工程,转包的内容是全部工程。合法分包的情况下,承包人要对分包工程
    2023-07-17
    358人看过
  • 法律角度下剖析劳务分包的税率政策
    一、法律角度下剖析劳务分包的税率政策劳务分包方在不同分包模式下,可以选择的税率(征收率)均有不同。具体为:1.劳务分包方选择清包工模式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其征收率为3%;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其增值税税率为11%。2.含甲供的劳务分包模式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其征收率为3%;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其增值税税率为11%。3.除清包工及含甲供工程以外的劳务分包,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1%。4.劳务分包商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营改增后其征收率统一为3%。二、劳务分包的概念是什么劳务分包的概念是指总承包商或专业承包商按照法律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进行劳务作业施工的行为。劳务分包由建筑市场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
    2023-08-27
    119人看过
  • 法律角度看挂名法人免责协议的效力
    挂名法定代表人免责协议没有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是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因此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免责协议是无法免除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责任的。一、挂名法人不承担责任的处理办法如下:1、与公司股东协商,要求撤销挂名公司法人;2、辞职,强制退出挂名公司法人;3、行使公司法定代表人权利;4、向公司登记部门反映。二、挂名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如下:1、公司出现问题时,挂名法定代表人未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总而言之,挂名法人免责协议书一般是无效的。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能够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挂名法人免责协议书是否需要公证挂名法人免责协议
    2023-06-30
    453人看过
  • 免除债务的效力具体怎样认定
    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免除的部分不必再履行,但尚未兔除的部分仍要履行。一、债务免除具有的特点有哪些?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以下特点: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对免除为相应的对价。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效果。4、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2023-03-25
    351人看过
  •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角色区分:债务与债权的法律关系分析
    债务和债权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享有债权的一方具有要求另一方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权力,而负有债务的一方则有义务按照约定承担或不承担一定行为;其次,债权属于民法上的权利范畴,而债务则属于民法上的义务范畴。债务和债权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享有债权的一方具有要求另一方(即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权力,而负有债务的一方则有义务按照约定承担或不承担一定行为;2.债权属于民法上的权利范畴,而债务则属于民法上的义务范畴。 债 权 与 债 务 的 产 生 与 履 行债权与债务是民事活动中最为基础的法律关系之一。债权是指债权人依法享有的请求债务人履行的权利,而债务人则是指债权人请求其履行的债务的义务人。债权与债务的产生与履行在法律上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债权与债务的产生主要涉及合同关系、侵权行为和无因管理等方面。在合同关系中,债权
    2023-09-12
    315人看过
  • 从合同效力的角度分析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有哪些不同?
    合同,要件,生效,成立,当事人,适于从合同效力的角度分析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有哪些不同?合同的生效有着与合同成立完全不同的法律要件,适于一般合同生效的为普通要件:①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合同内容合法。适于某些特殊合同生效的是为特别要件:①附生效条件或期限的合同,条件的成就或期限的到来;②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手续的完成。在上述情况下,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却可因各种原因而未能生效或自始无效。由此可见,合同的成立不同于合同的生效,合同的成立要件也不同于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的成立要件具有法定性,是由法律统一规定的,当事人不可作另外的约定。而合同的生效要件,除普通要件外,其特别要件具有意定性,可由当事人作自由的约定。
    2023-06-09
    195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免除债务的直接后果是绝对消除债务。由于债务消除的结果,债务从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债务中消除。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除的,部分免除的,只应当部分免除。 免除... 更多>

    #债务免除
    相关咨询
    • 从角度分析债权包括哪些内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28
      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 从诉讼时效制度的含义及性质角度分析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5
      诉讼时效是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当时效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在进行保护的制度。从其性质上讲是以一定的事实状态存在为前提,旨在维护既有事实状态,稳定现有即成法律关系及法律后果的制度。《1999年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中关于“一年”的相关规定,从表面上看与诉讼时效的立法导向和性质类似,但是不等于说就是诉讼时效的规定,因为旨在保护既有事实状态的规定在民法中
    • 免除债务需要收据吗?债务免除的效力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4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是很正常的。当然,出于各种原因,如果债权人免除了债务人的债务,也是可以的。那么,免除债务需要收据吗?山东坤拓律师事务所赵子辉律师解析。 一、免除债务需要收据吗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主动放弃了债权,债务人因此不需要偿还欠款。不管是什么原因,只要债权人作出了债务免除的意思表示,即表明债务人不需要还钱。但是被胁迫等非法理由除外。债务人还清借款后,借条应在债务人的见证下销毁或交由债务人
    • 债务免除效力具体如何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1
      1、债务免除的效力为免除部分的债务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且该部分债权的从权利也随之消灭。债务免除是债权人的权利,债权人免除债务不得损害第三人的权利。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
    • 从分包合同效力角度来讲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2
      如果分包合同无效,发包人并不知道或无义务知道分包情况,发包人无法了解总承包人是否拖欠分包人的工程款,如要求发包人直接承担本应由总承包人支付的工程价款,不仅在法理层面上构成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不合理突破,而且对发包人而言也显失公平。如果分包合同有效,发包人一般已经知悉或应当知悉工程的分包情况,也就有能力判断分包人行使工程款优先权的风险,也有机会要求总承包人、分包人确认是否存在拖欠款项,进而在合同及实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