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转包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以及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08:42:27 293 人看过

工程转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将工程的施工任务交由其他施工单位来完成的行为。

工程转包的形式通常包括两种情形:

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

另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即变相的转包。

这两种转包只有形式上的不同,并无实质上的区别。

一、哪些情形属于违法分包

下列情况属于违法分包: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二、发包人解除建设工程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发包人解除建设工程合同的情形如下:

1、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非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所谓分包,是指承包人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肢解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让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有关规定,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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