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
(2)出让地块的位置、面积和自然状况;
(3)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4)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价格;
(5)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的币种、期限和方式;
(6)定金;
(7)出让地块的用途及规划要求;
(8)建设管理要求;
(9)交付出让地块的期限和方式;
(10)有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的条件;
(11)双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
(12)违约责任;
(13)纠纷的解决;
(14)合同的生效条件。
在当代社会,对于任何的当事人来说的话,不管签订什么合同都必须要发生效力,想要发生效力就需要具备条件,比如说土地出让的合同,在合同内容当中出让的土地的人员必须要用用土地的使用权,否则是无效的,并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一、土地出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土地出让合同生效条件是: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据此,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只要具备上述条件,即可依法生效。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出让人)与土地使用者(受让人)就特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事宜所达成的、明确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於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因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权利主体是国家。国家是个抽象概念,由谁代表国家行使主体权利呢?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经批准後,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因此,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时,必须是只有市、县级的土地管理部门才有资格签订。而与村一级的政府或相关单位签订都是不合法的,也不受法律保护。村一级的土地属集体所有,集体所有土地在未改变土地所有制性质前,其土地使用权不能出让。只有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後,该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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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合同应包含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5(一)主要内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除了一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之外,一般应有如下内容:一是所出让土地的四邻界至、面积等自然状况;二是土地的用途;三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期限;四是土地出让金的标准及给付方式;五是投资开发期限和开发程度;六是土地使用规则,包括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化比率等要求;七是合同的担保方式。 (二)合同的订立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以如下3种方式订立: 1.协议。这是指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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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转让条件包含哪些的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61、在办理土地转让手续过程中,首先要知道哪些土地能转让而哪些不能转让。 2、土地使用权方式决定了转让条件有所不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要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出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也只有出让合同成立,才允许转让;要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一定开发规模后才允许转让。 3、这里又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属于房屋建设的,实际投入房屋建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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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权利转让应当包含哪些内容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26合同权转让包括以下情况: 1、合同权全部转让,即合同当事人退出原合同关系,受让人取代其地位; 2、合同权利部分转让,即合同当事人不退出原合同关系,与受让人共同成为原合同当事人; 3、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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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标准包括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4-08-25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标准如下: 一、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二、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以及红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及西郊新村等五个国有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划拨商品房转让应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