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包含哪些条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16:52:59 178 人看过

(1)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

(2)出让地块的位置、面积和自然状况;

(3)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4)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价格;

(5)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的币种、期限和方式;

(6)定金;

(7)出让地块的用途及规划要求;

(8)建设管理要求;

(9)交付出让地块的期限和方式;

(10)有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的条件;

(11)双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

(12)违约责任;

(13)纠纷的解决;

(14)合同的生效条件。

在当代社会,对于任何的当事人来说的话,不管签订什么合同都必须要发生效力,想要发生效力就需要具备条件,比如说土地出让的合同,在合同内容当中出让的土地的人员必须要用用土地的使用权,否则是无效的,并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一、土地出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土地出让合同生效条件是: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据此,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只要具备上述条件,即可依法生效。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出让人)与土地使用者(受让人)就特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事宜所达成的、明确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於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因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权利主体是国家。国家是个抽象概念,由谁代表国家行使主体权利呢?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经批准後,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因此,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时,必须是只有市、县级的土地管理部门才有资格签订。而与村一级的政府或相关单位签订都是不合法的,也不受法律保护。村一级的土地属集体所有,集体所有土地在未改变土地所有制性质前,其土地使用权不能出让。只有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後,该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7: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含义是什么,出让条件是什么
    1。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含义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再次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交易是土地使用权交易的二级市场,绝大部分是出售、交换和捐赠。所以,交的钱就是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把土地流转与土地流转混为一谈。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国家在一定期限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是土地交易的一级市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代表国家采取拍卖、招标、挂牌、协议等方式出让土地。由此可见,转让与让与并不具有相同的含义。二是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条件。除一般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外,下列特殊要件也是转让所必需的: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条件;(二)按照出让合同投资开发的,属于住房建设项目,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的,属于开发用地,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的条件;(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竣工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1)
    2023-05-02
    38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约处罚
    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三十一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_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第三十二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第三十三条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
    2023-06-05
    348人看过
  • 土地出让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哪些
    一、计算方法1、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3、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4、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二、土地出让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哪些(一)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二)土地开发支出。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三)支农支出。包括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补助
    2023-06-04
    96人看过
  • 土地出让,国土资源部门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凡在市、县、镇、工矿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等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由于现实经济生活中土地使用的复杂性,为保证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及时足额征收,税法根据土地使用者的不同情况,对纳税人作出如下具体规定:
    2023-05-07
    13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是什么,土地出让的方式有哪些
    在国内土地使用权是非常重要的土地使用权利,如果没有土地使用权我们是无法对土地进行使用的,如果想要对土地进行使用,我们就需要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购买,如果土地已经有人使用的话就需要像拥有人购买,以求转让。那对于我们来说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是指什么呢?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是指什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北京市有关法规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一般有以下三种方式:1、协议出让协议出让,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土地所有者的代表,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2、招标出让招标出让,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土地所有者的代表向多方土地使用者发出投
    2023-06-27
    415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让合同文本已投入使用
    当前农产品价格涨幅明显低于以前,特别是部分农副产品的绝对水平,给农业生产带来了一系列不利影响。既有国际金融危机等外部原因,也有我国农业产业化、品牌化、集约化不足等内部因素。特别是农业发展对资金和技术的依赖性日益增强,对未来农业农村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土地作为农民手中最重要的资源,并没有发挥出最大的经济价值。改革开放30年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农民土地权利进行了综合保障。”如果说30年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农地方面启动了农村土地权利保护,允许多种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了适度规模经营。《决定》在保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政策边界和要求,为我们着力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致富提供了根本依据。”浙江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说。首先,《决定》提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
    2023-05-31
    24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证地下包含吗
    一、土地使用权证地下包含吗土地使用权证地下包含,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没有特别的规定和说明,土地登记包括登记土地平面的四至界限以及土地的上下立体空间,土地使用权就应当包括地表、地上和地下。反之,则需明确区分和标明土地地表使用权、地下使用权和地上使用权。《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二、土地使用权能否继承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因为中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国有,使用权是一种承包性质。《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二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三、土地可否抵押担保土地抵押担保情况如下:1.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2.集体土地使用权一般不能抵押,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土地所有权不能抵押。《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下列财产不
    2023-05-06
    398人看过
  • 抵押合同应当包含的条款有
    1、借款人、贷款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姓名、借款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合同签订日期、地点、合同生效日期;2、贷款的用途;3、贷款的币种、金额、期限和利率;4、贷款的支付及偿还本息的时间、方法;5、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等。一、买卖合同如何审查买卖合同的审查主要是以下方面:1、双方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列明当事人的全称、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报酬;6、履约期限、地点或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9、合同生效条款;10、清洁文本条款。二、欠条具有法律效力构成要件有哪些欠条具有法律效力构成要件如下:1、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应写清楚;2、要写清楚借款金额,要同时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防止持有借条的人篡改;3、应明确写明贷款期限,包括贷款起止日期和明确的贷款期限,最好准确到日期;4、还款的具体年月日要写清楚;5、应明确写明贷款利
    2023-03-09
    371人看过
  • 撰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指南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信息。2、土地面积。3、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格。4、付款时间与付款方式。5、交付土地使用权证的时间及手续。6、违约责任。7、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8、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9、双方签字、日期。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区别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公民或法人;出让是指将所有权的部分权能(占有、使用、收益)与所有权相分离而作为独立的财产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则是土地使用权在公民或法人之间的转移。转让有出售、交换、赠与、继承等方式。公民在获取了国有土地后,就拥有了土地的使用权和一定期限的处分权,也是可以将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移,为了更好的规范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也是会进行土地使用权转移时签订转让合同,也是需要在土地转让合同中写明双方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同时规定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470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
    2023-07-20
    227人看过
  • 知识产权转让合同需要包含哪些条款?
    专利转让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1、项目名称;2、发明创造的名称和内容;3、专利申请日、专利号、申请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4、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情况;5、技术情报资料清单;6、价款及支付方式;7、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8、争议的解决的办法,当事人愿意在发生争议时,将其提交双方信任的仲裁机构仲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仲裁机构。专利权转让合同样式通用版<p> </p><p>转让方:(以下称甲方)</p><p>法定代表人:</p><p>法定地址:</p><p>邮政编码:</p><p>联系电话:</p><p>受让方:(以下称乙方)</p><p>法定代表人:</p><p>法定地址:</p><p>邮政编码:</p><p>联系电话:</p><p>年月</p><p>序文</p><p>鉴于转让方是技术的专利权人且同意将其持有的专利技术的专利权转让给受让方;鉴于受让方希望拥有该专利技术的专利权且愿意支
    2023-07-19
    51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划拨出让应当注意什么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划拨出让注意事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使用是有期限的,其专业性也较强,因此在出让过程中出让方和受让方须注意相关事项,避免产生纠纷和诉讼。1、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出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出让方的出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出让方有资产处分权。2、土地出让须符合政府规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会出现出让行为因违反政策无效等情形。3、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对于商业、旅游、娱乐、住宅及工业用地依法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其他性质用地的可以采用协议方式出让。4、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签订形式1、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书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2、出让合同应该包括地块位置、面积、用途、容积率、土地开发程度、出让年限、投资强度(工业用地)、动工
    2023-02-26
    346人看过
  • 土地承包的经营权转包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1、在流转合同中要填写出让方、受让方的姓名、详细住址和联系电话,受让方如果是单位,要注明单位法人姓名,当事人是农户的,一般情况下户主的姓名可代表全家;同时,还要填写流转土地的名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坐落(东南西北相邻的地块名称)和面积(长宽的长度和面积的亩数)。2、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要写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签订日期。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二轮土地承包的期限为30年,即1996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此,签订合同时,流转的年限和起止时间要明确,填写时间应从合同签订之日到2025年12月31日计算,合同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25年12月31日。土地流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2015年6月12日签订合同,则合同自2015年6月12日起生效,因此,合同上要写清签订日期。3、流转费及支付方式。流转双方协商流转价格,计算年总流转费,并确定流转费于每年几月几日支付,以及
    2023-04-30
    375人看过
  • 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含义的探讨
    出让金是在土地管理中经常遇到的名词,其概念早在1990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55号令,以下简称条例)中就曾明确提到,但是直到市场经济飞速发展、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普遍开展的今天,人们对出让金含义的理解依然比较模糊。《条例》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1995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与上相同,由此可知,出让金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代价。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土地管理局[1992]第1号令)第二十六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别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标定地价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
    2023-05-05
    332人看过
  •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超出合同应作出那些补偿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超出合同应作出的补偿: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被征收人,政府应当给予市场价格的补偿。一、拆迁后土地性质土地性质的定义: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分为出让和划拨。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划拨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它属于行政行为,而非民事行为。在划拨时,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设定了一定的限定条件,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二、土地闲置费如何计算?地闲置费计算方式:1、超出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2、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答地使用权。具体闲置费由当地国土部门按相关地方规定计算。土地闲置费是指向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按
    2023-03-28
    25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合同应包含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5
      (一)主要内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除了一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之外,一般应有如下内容:一是所出让土地的四邻界至、面积等自然状况;二是土地的用途;三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期限;四是土地出让金的标准及给付方式;五是投资开发期限和开发程度;六是土地使用规则,包括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化比率等要求;七是合同的担保方式。 (二)合同的订立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以如下3种方式订立: 1.协议。这是指代表
    • 出让土地转让条件包含哪些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6
      1、在办理土地转让手续过程中,首先要知道哪些土地能转让而哪些不能转让。 2、土地使用权方式决定了转让条件有所不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要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出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也只有出让合同成立,才允许转让;要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一定开发规模后才允许转让。 3、这里又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属于房屋建设的,实际投入房屋建设工
    • 土地出让价格包含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0
      土地出让价格包含土地征用补偿费用、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三通一平费用、利润、利息及土地增值收益(前七项和的%,因土地用途不同,收益增值收益也不同)。这些是成本法评估的土地价值。如果你原使用的土地为划拨使用权用于抵押并进入清偿时,要经评估,并扣除应补交的土地金价款及相关税费后,才能偿付。
    • 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是多少年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7
      商业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为40年,但若是商住两用,那么使用年限则为50年,两种说法都对。根据1990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 制定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转让合同登记地点的要求,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5
      土地调查是摸清我国土地家底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土地管理的基础工作。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全国土地资源利用状况有了很大变化,但仍存在着土地分类标准不统一、土地信息不健全等问题。因此,通过土地调查,全面查清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尤为重要:一是,为科学制订发展战略和规划、促进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人多地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