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巨额诈骗案”仍无明晰结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4:30:40 422 人看过

两家公司签订了一笔境外成品油合同,总价为4.5亿元。合同一方在支付预付款600万元之后,合同在执行中出现失败后果,双方纠纷继而走入刑事司法程序,这场纠纷在法院审理中被外界称为国际贸易巨额诈骗案。

案件重新审理维持原审判决

2013年7月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二中刑初字第255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孟XX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判决被告人周X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这份判决书中写到,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至2011年2月间,被告人孟XX伙同被告人周X,虚构能提供燃料油的事实,以北京安XX国际经贸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北京XX世纪技术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海淀区等地先后签订三份燃料油购销合同,并以预付款的名义收取该公司两张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共计人民币600万元。随后,被告人孟XX、周X将合同中约定不得入账、兑现的两张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并将兑现的钱款占为己有

这份判决书作出之日,距公诉机关起诉之日整整1年6个月。

两名被告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0月12日对此作出刑事裁定书,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存在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情况,可能影响公正审判为由,发回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于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此案。

2014年12月8日,另行组成的合议庭做出重审后的一审刑事判决书(2014)二中刑初字第1号。此判决书仅比发回重审前的判决书多出1页。这份34页的判决书中写到:

本院认为,被告人孟XX、周X以北京安XX国际经贸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北京XX世纪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孟XX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编造虚假事实,骗取涉案钱款并据为己有;周X在签订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使用涉案钱款,而是伙同孟XX隐瞒真相,私自将涉案汇票变现后占有钱款,拒不退还,二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这份判决书作出与发回重审前相同的判决内容:判决被告人孟XX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判决被告人周X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与前次判决有所不同的是,这次判决责令被告人孟XX退赔人民币四百二十五万元,被告人周X对其中的二百一十二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两被告人上诉请求改判无罪

自2013年1月2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这起国际贸易巨额诈骗案后,一审法院多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控辩双方一直围绕着本案是合同诈骗还是商事纠纷的罪与非罪,就涉案事实和适用法律展开针锋相对的互质和辩论。

重审后的一审判决下达后,被告人孟XX、周X各自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重审后的一审判决,依法改判上诉人无罪。

被告人孟XX在上诉书中称,一审判决书认定合同诈骗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特别提到判决书认定他明知承兑汇票不得入账、贴现,仍将两张承兑汇票私自贴现或套现,这一认定与事实不符。

他在上诉书中解释称,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安XX公司作为收票人,有权使用,实际上也是用于和履行合同相关的事项,其中包括支付给俄罗斯货运代理公司的24万美元。关于这笔费用,判决书的第20页中有提到,但在判决书第30页对支出票据的评定中却未提这一项。还有,判决书对孟XX及安XX公司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未被认定。

孟XX在上诉书中提到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认为公诉方没有提交充分确实证据以证明上诉人的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关合同诈骗罪的法定表现形式,而一审法院既没有证明上诉人的主观上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证明XX公司给付600万元承兑汇票并认可安XX公司贴现是错误的意思表示,更没有证据证明在XX公司作出意思表示之前上诉人有一个具体诈骗行为。

被告人周X在上诉书中也提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特别提到涉案燃料购销合同600万元预付款是XX公司应该支付的,该预付款系安XX公司收取,并非孟XX伙同周X以预付款的名义个人收取,尤其是承兑汇票已经XX公司和安XX公司协商一致可以入账、兑现。她本人受安XX公司指派履行职责。不存在孟XX、周X明知承兑汇票不得入账、兑现、私自贴现或套现的事实。

被告人周X在上诉书中辩称,她根本没有进行合同诈骗的主观想法和行为,也没有伙同孟XX进行合同诈骗的主观想法和行为,更没有将款项占为己有。

这起国际贸易巨额诈骗案由于两被告人在重审一审判决后上诉,案件最终结局目前尚未明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0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国际贸易相关文章
  • 论国际服务贸易中的交易费用
    作为一种市场交易,国际服务贸易不可避免地要受到交易费用的影响。交易费用,即市场交易过程中的资源损耗,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度量、界定和保证产权的费用;(2)发现交易对象、交易价格及各种市场信息的费用;(3)谈判、起草和订立交易合约的费用;(4)执行交易的费用;(5)设立与运行规制结构的费用;(6)交易偏离一致性时产生的费用。这些交易费用的大小将影响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速度与范围。一、交易费用与国际服务贸易的负相关关系国际服务贸易是国际分工和专业化生产的产物。分工和专业化一方面提高了生产服务的效率,增加了国际服务产品,另一方面,又使得人们为了消费多样性的需要,通过市场与他人进行服务与产品或服务与服务的交换,并产生相应的交易费用。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情况就取决于服务产品在分工与专业化之后所带来的好处与其因为交换而产生的交易费用之间的力量对比。通过有关模型分析,我们知道交易费用越小(即交易效率
    2023-06-06
    92人看过
  • 国际贸易转口贸易的结算风险
    转口贸易一般通过转让信用证或开立背对背信用证的方式结算。一、转让信用证处理要点转让信用证的受益人要求我行将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二受益人,应提交转让委托书和全套信用证正本。(一)对转让信用证的审核1.信用证必须明确注明是“可转让的”,其他任何描述均不能视为可转让。2.我行应是信用证授权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或是在公开议付信用证中被特别授权的银行。3.如信用证未禁止部分装运/支款,可分为若干部分分别转让(转让总金额一般不超过信用证金额),否则只能一次全部转让给一个第二受益人。4.如转让信用证限制了转让范围,应按规定办理。(二)对转让委托书的审核1.委托书需明确对转让信用证项下修改的处理意见(如增、减额的修改处理,是否保留不通知第二受益人的权利等)。2.委托书是否表明第一受益人保留以自身的汇票及发票替换第二受益人的汇票及发票的权利。3.委托书是否表明以第一受益人名称替换原
    2023-05-01
    354人看过
  •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有哪些
    对外贸易额,又称对外贸易值,是用货币表示的反映一国一定时期内对外贸易规模的指标,由一国一定时期内的出口额加进口额构成。目前,有的国家用本国货币表示,有的用外国货币表示。在计算时,出口额一般以FOB价格计算,进口额一般以CIF价格计算。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商品出口额与进口额相比而形成的差额,称为对外贸易差额。当出口额超过进口额时,为贸易顺差,也称为贸易出超;当进口额超过出口额时,为贸易逆差,也称为贸易入超;当出口额等于进口额时,叫做贸易平衡。二、国际贸易额国际贸易额,又称国际贸易值,是用货币表示的反映一定时期内世界贸易规模的指标,是一定时期内世界各国(地区)出口贸易额的总和。统计国际贸易额,必须把世界各国(地区)的出口额折算成同一货币后相加。同时要特别注意不能简单地把世界各国(地区)的对外贸易额相加,而只能是把世界各国(地区)的出口额相加。因为,一个国家的出口就是另外一个国家的进口,所以,如果把
    2023-04-29
    58人看过
  • 论国际贸易与现代物流发展
    国际贸易与现代物流的发展是互动的,一方面国际贸易是国际物流生存的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国际物流的科学化、合理化又是国际贸易发展的有利保障。要加快我国物流的发展速度,必须实现现代物流与传媒经济的有效对接,进一步提高物流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快物流相关标准的制订工作,加快国际贸易与物流管理人才的培养与开发。关键词:国际贸易;现代物流;传媒经济中图分类号:F740文献标识码:A.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加强,现代物流作为一种先进的组织方式和管理理念,被广泛地认为是企业降低物耗、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外的第三利润源泉。一我国物流业发展现状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被誉为“第三利润源”的现代物流业在世界范围内已蓬勃发展,然而我国物流业由于传统体制的影响,基础设施不完备,管理技术及水平、服务质量等方面比较落后,加上物流教育起步较晚以及企业对物流认识不足等因素的限制,发展水平相对滞
    2023-04-24
    367人看过
  • 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
    国际贸易结算
    (一)概念和意义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本质上是本币用于国际结算,即本币在国际贸易中执行计价和结算的货币职能,是指在居民与非居民进行国际贸易时,进出口合同以本国货币计价;居民向非居民可以用本币支付,并且允许非居民持有本国货币存款账户以便进行国际结算。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的意义是毋庸置疑的。首先,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后,意味着进行贸易的企业可以直接用人民币进行结算,贸易交易成本大幅降低。此外,跨国公司也将会是受益者。对于那些母公司在境内,但在海外(尤其是东南亚地区)有投资的中资企业;或是母公司在境外,但在境内有一定投资规模的企业来说,今后他们自己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也可以直接使用人民币贸易结算,再不用再遭受汇率风险。更为重要的是,率先在上海等城市进行试点,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就是建立一套银行和外汇管理的联动体系,使得企业能够选择降低风险的币种进行结算。(二)人民币边贸结算实践的经验和教训1、
    2023-06-06
    205人看过
  • 论国际税收筹划减少国际贸易税款支出
    税收支出是企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的增加,如何减少国际贸易税款支出成了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一、国际税收筹划的客观基础企业要进行国际税收筹划,首先要对各国的税制进行深入了解。国际税收筹划的客观基础是国际税收的差别,即各国由于政治体制不同、经济发展不平衡,税制之间存在着的较大差异。这种差异为跨国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的空间和机会。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收差别是由税收管辖权、税率、课税对象、计税基础、税收优惠政策等几个方面组成的:1、税收管辖权上的差别各国税制上的税收管辖权主要有三种类型:居民管辖、公民管辖和所得来源管辖。各个国家或地区一般是根据自身的政治、经济情况和法律传统,选择及行使税收管辖权,其中多数国家是同时行使居民管辖权和所得来源管辖权的。由于各主权国家行使不同的税收管辖权,从而为国际税收筹划创造了机会。2、税率上的差别税率差别是指不同的国家,对于相同数量的应
    2023-06-07
    175人看过
  • 国际贸易的理论和实践是什么
    对外贸易额,又称外贸货值,是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对外贸易规模的指标,以货币表示。它由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出口和进口组成。目前,有些国家用本国货币表示,有些国家用外币表示。在计算中,出口值一般按FOB价格计算,进口值一般按CIF价格计算一国商品在一定时期内的进出口差额称为外贸差额。当出口量超过进口量时,即为贸易顺差,又称贸易顺差;当进口超过出口时,即为贸易逆差,也称为贸易顺差;当出口等于进口时,它被称为贸易平衡。国际贸易额国际贸易额,也称为国际贸易额,是以货币表示的反映一定时期内世界贸易规模和一定时期内世界各国(地区)出口贸易额总和的指标用于国际贸易额统计,世界各国(地区)的出口额必须折算成同一货币并加上。同时,特别要注意的是,不是简单地把世界各国(地区)的外贸总额加起来,而只是把世界各国(地区)的出口总额加起来。因为一个国家的出口就是另一个国家的进口,如果把世界各国(地区)的进出口额加起
    2023-05-07
    367人看过
  • 浙江省首届企业国际贸易论坛
    2014年8月28日,为落实省政府三名工程政策,鼓励更多企业、更多品牌走向世界,省贸促会联合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在杭州之江饭店举办首届企业国际贸易论坛。本次论坛的有省贸促会会员单位150多位参加,省公司徐某华副总经理应邀参加。论坛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浙江省分会副会长张某山致欢迎辞并介绍浙江省国际贸易情况和省贸促会近期的活动安排,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总干事特别顾问隋某就中国企业如何更好地利用联合国双边舞台走向世界作出了重要讲话,相关部门专家就外贸企业如何用好出口信用保险、金融相关支持政策,如何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等主题进行解析。论坛紧扣提高经济竞争力、保护环境、创造共同繁荣主题,促进浙江企业走向世界,共同推进我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场内踊跃互动,与会单位代表受益匪浅。
    2023-06-06
    305人看过
  • 国际贸易货币结算比例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国际贸易涉及到跨国之间的经济交易。由于国家之间关于贸易交易的规定不同,因此就有很大可能会因为法律适用的不同而产生纠纷。一、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应吗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分为2种情况。例如:1、股东之间签合作协议书有效,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不违反公序良俗,意思表示真实的,就有效;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不用通过股东代表大会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要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二、施工合同通过什么方式订立施工合同签订的方式有两种:一、协商方式即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签订施工合同。二、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招标投标是国际经济交往和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近年来在我国国内经济交往中尤其是在各种工程建筑项目中逐渐采用,这主要是因为它具有科学性、效益性、公平性和安全性等
    2023-06-26
    138人看过
  • 如何防范国际贸易电子合同诈骗?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国际贸易越来越依赖电子商务的应用,电子合同的当事人通过电子邮件和数据交换,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种商业交易模式,可以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促进国际贸易的飞速发展。但是,国际贸易的诈骗分子通过各种骗术,利用电子合同进行诈骗,致使国际贸易诈骗案件不断增加。一、国际贸易中电子合同诈骗的骗术介绍(一)电子合同主体方面的骗术;如,虚构主体、无签约资格、变更合同主体等形式。(二)电子合同中的条款诈骗;如,法律适用条款或仲裁骗术、质量条款陷阱、贸易术语陷阱、检验条款诈骗、支付方式诈骗等方式。(三)涂改、伪造、变造电子合同;(四)伪造电子签名或冒充电子签名;(五)利用电子认证进行行骗。二、广大企业如何防范电子合同诈骗(一)认真学习国际贸易合同和国际贸易法律的相关知识;(二)完善企业的规章制度,努力向世界一流企业学习;(三)提高电子商务的业务水平,利用科技手段防止被骗;(四)重视合同签
    2023-06-05
    203人看过
  • 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贸易条约相同点
    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贸易条约是两个不同的概论,其不同点主要的有以下几条:一、前者属各国在国际贸易中普遍采取的做法,且这种做法具有时间上的连续性和次数上的反复性,已被各国接受和承认。后者则是两个或多个国家和地区之间以条约的形式达成某种贸易协议,其效力只在缔约国之间有效;二、前者不是书面的规则,后者则属书面的规则;三、在国际法上,条约的效力高于惯例的效力;四、对于前者,各个国家都有遵守的义务,对于条约,非缔约国没有遵守的义务;五、一般是惯例产生的时间要早于条约的时间,条约往往是对惯例的重要肯定。相同点有以下几条:一、都具有国际法上的效力,可以作为国际法院判决的根据;二、惯例如果被条约采用,则转化为条约的内容;三、都属于国际贸易方面的规则。
    2023-06-06
    326人看过
  • 国际贸易诈骗的常见种类有哪些?
    一、信用证贸易类(1)一些公司往往利用中方对信用证贸易的信任钻空子。手段有:威胁本国开证行拒付,迫于该客户的压力,开证行往往吹毛求疵,找出中方单据的不符点拒付。借此迫使中方同意降价或改成T/T付款。(2)进口商利用中国出口商对其的法律环境不熟、利用当地人际关系和当地执法部门的漏洞,向本国地方法院起诉中方信用证诈骗,以金额相对较小的保证保险债券为担保申请财产保全(止付令),要求开证银行止付。二、T/T类(1)最常见的是放长线钓大鱼,先给几笔小单给中国公司,并正常付款,骗得中方信任,其后突然给一笔大单,以资金短缺、交货期紧为由,要求货到付款,货到后就杳无音信。(2)进口货物到港后进口商以质量有问题、规格不符等为由,拒绝向中方付款,并以此来压价,有的甚至要求先销售、后付款。(3)利用本国海关关于进口退货或转卖需征得进口商同意的规定,既不办理通关手续也不付款,更不同意中方退货或转卖,使货物长期滞港
    2023-06-06
    229人看过
  • 国际货物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的区别
    1.根据日内瓦WTO统计和信息系统局按服务的部门(行业)划分,把全世界的服务贸易分为12大类:(1)商业服务;(2)通信服务;(3)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4)分销服务;(5)教育服务;(6)环境服务;(7)金融服务;(8)健康与社会服务;(9)旅游及与旅行相关的服务;(10)娱乐、文化与体育服务;(11)运输服务;(12)其他服务,下分143个服务项目。教育服务(Edcationalservices)属于12类服务贸易中的第5类,按各国公认的中心产品目录(CentralProdctClassification,简称CPC),在项目上又分为初等教育服务、中等教育服务、高等教育服务、成人教育服务及其他教育服务五类。2.货物贸易即容易理解是纯加工、生产之产品进出口。3.货物与服务贸易是有相似之处,但服务贸易偏重於非生产型。
    2023-06-12
    446人看过
  • 国际贸易中的常见骗术
    C.I.F诈骗是英语CostInsranceAndFreight的缩写,同FOB一样,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价格术语。在我国,有人称此术语为到岸价格。笔者认为,这种观点亟待改进!这种称呼,容易使人误解为货物灭失的风险是在卸港才由卖方转移给买方的。国际商会(ICC)在其第460号出版物,即《INCOTERMS1990》中曾规定;卖方必须负责租船、订舱,在货物装船后取得CleanB/L;订立货物保险合同,支付保费,取得保险凭证;自负费用和风险,办理货物的出口清关手续。从表面上看,C.I.F的买方除了付款赎单外,就是在目的港坐等提货。〉□邢阜治鲆幌拢□荒逊(11)制渲械陌旅睢!禝NCOTERMS1990》中,卖方只须按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而通常条件是一个事实问题。对卖方而言,通常条件即是低廉的运费。因此,他可以不顾船东的信誉、船舶的状况,只要货物能装上船就万事大吉。卖方只须按保险条款中最低责任的
    2023-06-08
    113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也称通商,是指跨越国境的货品和服务交易,一般由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所组成,因此也可称之为进出口贸易。国际贸易也叫世界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情况复杂多变,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由于种种原因,使合同没... 更多>

    #国际贸易
    相关咨询
    • 国际贸易诈骗的种类有哪些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29
      1、信用证贸易(1)一些公司经常利用中国对信用证贸易的信任。方法有:威胁本国开证行拒付,由于客户的压力,开证行往往吹毛求疵,找出中方单据不符点拒付。迫使中方同意降价或改变T/T付款。(2)进口商利用中国出口商对其法律环境不熟悉、利用当地人际关系和当地执法部门的漏洞,向当地法院起诉中国信用证诈骗,以相对较小的保证保险债券为担保申请财产保全(止付令),要求开证银行止付。二、加工贸易外方经常签订双重合同
    • 国际贸易融资按照贸易结算方式分为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16
      1.一般性贸易融资。它是指资金来自商业银行。通常情况下,这种融资多与国际结算紧密结合。贷款期限有短期、中期、长期三种率采用市场上固定或浮动利率。 2.政策性贸易融资。它足指由各国官方或半官方出口信贷机构利用政府预算资金向另一国银行、进口商、政府提供的贷款,或半官方出口信贷机构提供的信贷担保,由商业银行利用其自有资金向另一国银行、进口商、政府提供的贷款。该贷款通常被限定用于购买贷款国的资本货物,以促
    • 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贸易中国际贸易中关于国际贸易的仲裁规则一样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7
      国际仲裁是国际商事纠纷的一种解决方法,如果要问通常会用到哪些法律,根据纠纷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不过国际商事纠纷中贸易纠纷比较常见,所以有关贸易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会用的多一点。 另外,因仲裁的地点不同也会使适用的法律有所不同,比如,国际贸易纠纷当事人常选择在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仲裁,因此会适用英国的相关法律。 目前国际社会关于国际商事仲裁方面的国际公约主要有:《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和《联
    • 诈骗罪巨额无力偿还案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09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诈骗公私财产数额大的,构成诈骗罪,而一些诈骗案件涉及的财产非常巨大,给受害者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诈骗罪数额巨大,犯罪嫌疑人无法偿还的,不影响犯罪嫌疑人的判刑,判刑取决于犯罪情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产价值3000元至1万元,3万元至10万元,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 国际贸易仲裁与国际贸易诉讼有什么不同?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6
      国际贸易诉讼和国际贸易仲裁,所处理的是国际之间发生贸易纠纷。国际贸易诉讼特点是:诉讼所涉及的一方当事人是外国人、争议发生在外国或者诉讼所涉及的财产座落在外国或者属外国人所有。在国际贸易中,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后,若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而合同中又没有订立仲裁条款,则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通过司法诉讼来解决他们之间的争议。这就是涉外民事诉讼。在涉外民事诉讼中,一国法院必须首先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