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受骗上当的群众,依法打击极少数违法犯罪的邪教头目和骨干。
一、刑法组织会道门破坏法律实施罪有哪些
对于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组织会道门破坏法律实施罪,可以通过以下标准来进行认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组织机构或者发展成员的;勾结境外机构、组织、人员进行邪教活动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宣扬邪教内容出版物以及印制邪教组织标识,数量或者数额巨大的等。
二、邪教的危害有哪些
(一)聚众围攻、冲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扰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的;(二)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聚众围攻、冲击、强占、哄闹公共场所及家教活动场所,扰乱社会秩序的;(三)抗拒有关部门取缔或者已经被有关部门取缔,又恢复或者是另行建立邪教组织,或者继续进行邪教组织的;(四)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情节严重的;(五)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宣扬邪教内容出版物,以及印制邪教组织标识的;(六)其他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行为的。
三、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犯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迷信欺骗他人,造成重伤、死亡的,按照规定处罚;
5、有奸淫妇女、诈骗财产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是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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