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后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1:52:32 473 人看过

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继续收监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

一、假释和监外执行的区别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剥夺自由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它们的区别是:(1)适用对象不同。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监外执行则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怀孕或哺乳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2)适用条件不同。假释适用于执行了一定刑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已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监外执行适用于因法定特殊情况不宜在监内执行的犯罪分子。(3)收监条件不同。假释只有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生法定情形,才能撤销;监外执行则在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消失,且刑期未满的情况收监执行。(4)期间计算不同。假释犯若被撤销假释,其假释期间不能计入原判执行的刑期之内;监外执行的期间,无论是否收监执行,均计入原判执行的刑期之内。

二、监外执行期间又犯罪如何处理

如果在监外执行期间又犯罪的话,将会被收监进行羁押,未执行刑期及新犯罪判决刑期合并计算执行,并且会根据其新所犯罪的罪名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罚。并且犯罪嫌疑人再也不会获得监外执行和减刑的机会,只能够按照法院判决执行。

三、几年以下可以监外执行

对于监外执行,并没有在刑期上作出规定,与刑期没有直接关系。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中,明确指出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监外执行不会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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