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的成因及审理对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4-27 18:53:41 119 人看过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大,农村土地的不断征用,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日益增多。实践中纠纷较多的是安置费发放纠纷、青苗费补偿纠纷及国家实行撤村建居过程中集体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二OO四年至今新市区法院共审理各类因征地引发的纠纷116件,其中安置费纠纷97件,青苗补偿费纠纷11件、量化入股纠纷8件。新市区法院在审理此类纠纷时,充分掌握国家政策,依据政策和法律及乡规民俗,运用多元化机制调解,调判结合,通过审判保护失地农民的利益,避免群体上访案件的发生,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

从审判实践看,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有:基层组织实施的重大决策没有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运作,没有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方式进行民主决议,或召开的村民大会程序不合法,是纠纷产生的社会性根源。此外,由于决议本身的不平等导致对出嫁女、招婿、丧偶、离异及继子女、大中专在校生、义务兵、年轻人及早期外来落户的人处理不当,侵犯了部分人的权益,也是纠纷产生的原因之一。

政策规定以土地为唯一生活来源的作为发放安置费的标准,但由于各地基层组织对此认识不统一,界限不清,而导致纠纷的发生。

土地流转缺乏严格的程序要件,基层组织在土地流转时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形成书面承包合同,导致征地时发生纠纷。

二、审理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坚持的原则和司法经验

1、坚持以土地为唯一生活来源的人及其派生人员确定村民的成员资格权的原则。在安置费纠纷的审理中,村民的成员资格权是审理此类案件的着眼点,以土地为唯一生活来源来划分成员标准,应包括形式标准和实质标准,形式标准即户口登记标准,实质标准为是否有承包土地为标准。

我院在审理此类案件中涉及到嫁入女、入伍人员、外出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农村子女上大学人员是否是集体成员问题,坚持综合实质标准及形式标准进行分析,正确确定村民成员资格权。对于外嫁女,户口仍在原集体,应视为集体成员,但从实质判断标准看,户口虽未迁出,但以丈夫的地为生存条件和社会保障的其不应视为集体成员。农村子女上大学就业之前,户口虽不在原集体,但以土地标准看,其有承包地的份额,应按集体成员对待。农村子女当兵转干之前,户口虽不在原集体的,但以土地标准看,其有承包地的份额,应按村民对待。回乡退伍人员,国家为其提供退休工资是非集体成员。我院二OO四年以来审理安置费纠纷案件97件中判决结案的52件,根据成员资格的审查标准,判决支持原告请求的有26件,判决驳回原告请求的有26件。上诉案件21件,占判决案件的38%。上诉案件维持的有18件,占上诉案件的90%。

2、坚持村民的自治权与村民的财产权不能相矛盾的原则。

审理此类案件时既要充分尊重村民的自治权,也不能剥夺公民的财产权。村民的自治权并不能对抗公民的生存权和财产权。因此,村委会、村民小组在决策时必须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所规定的程序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其无权擅自作主。村民会议作出的决策亦必须符合该法第十九条所规定的民主原则和第二十条规定的合法原则。

3、坚持有协议的从协议,无协议的依据政策与法律及习惯相结合的原则。

审理此类案件,有协议的从协议,无协议的要依据党和政府的相关政策,结合当地乡土社会习惯,依照民事行政法律规范,地方性规范,综合考虑作为化解纠纷的着眼点。我院认真学习当地相关政策,了解当地民情和风俗习惯,做好和当地政府及基层组织的沟通工作,依据民事行政规范予以审理,达到较好的审判效果。

4、坚持运用多元化机制化解纠纷的原则。

运用多元化解决机制化解农村征用土地纠纷是最好的手段。我院采取诉前疏导即立案时严把立案关,符合立案标准的予以立案,不符合的做好耐心释法工作。部分案件在诉讼前因不符合立案条件而未予立案。诉讼中邀请村民代表及基层组织的相关人员参与诉讼,了解村民的想法及纠纷的成因,同时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协助做好诉讼调解工作。诉讼后发现基层组织违法法律的做法时,及时下发司法建议,要求其严格规范村民大会的程序,合法、民主、平等地进行分配,从而减少大量纠纷。

5、坚持调解与审判相结合,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注重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纠纷。

此类案件群体性纠纷较多(包括家族起诉),大部分是个案先起诉,看判决结果后再群体进行诉讼,故此类案件的审理必须慎之又慎。我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认真学习政府政策,做好请示及汇报工作,依据案件情况,为避免矛盾的激化,将案件适时进行冷处理。由于此类案件法律规范不明确,涉及面较大,审理时着重调解工作,坚持调判结合,坚持原则性及灵活性相结合。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我院审理的116件案件中,其中调解及撤诉处理的有52件,调解率达到44.8%。例如青苗补偿费问题,青苗补偿费应归地里青苗者所有,年迈的父母因无力耕种,有劳动力的子女予以耕种,子女投入地里的青苗并为此付出劳力,按理应得到全部青苗补偿款,但依据乡规民俗,子女替父母耕种,是否体现一种孝道呢,此种情况下我们尽量做调解工作,基本是按比例予以调解,得到好的社会效果。再如秦国兰一家安置费纠纷一案,因秦国兰的丈夫是阿訇,按理其一家以传教为生,不以土地为生活来源,不应按村民对待,不是安置对象,但因村委会及村民会议诉讼后同意发放安置费,我们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予以调解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20: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农村建房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成因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民的居住环境和住房条件都有了明显改善,但农村建房过程中因安全问题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却大幅增长。探究此类案件的发生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安全意识不强。当事人对安全问题重视不够,不设置安全网、不给工人配安全帽、非建筑人员随意进出建设工地而无人加以制止等现象时有发生。2、技术水平较差。农民建房因受成本的制约,一般找一些个体泥瓦工匠或者没有资质的施工队进行施工,不可能请专业的建筑公司,由此导致无资质、无图纸、无专业技术、无完整安全设备的施工队在农村比比皆是。3、施工设备简陋。农村建房中所使用的建筑工具多为建筑行业已经淘汰的设备,有的施工队甚至缺乏安全帽等最为基本的安全设施。4、监督管理缺乏。政府职能部门对农民建房的管理,主要在于对房屋建造的合法性审批,而对房屋设计的安全性、施工队的资质、施工过程中的操作等缺乏监管。针对此类事故,笔者认为应当采
    2023-06-12
    431人看过
  • 农村建房合同纠纷的原因分析及解决对策
    一、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施工双方诚信缺失。在农村建房合同纠纷中施工双方大多法律意识不强,没有签订书面的建房施工合同,对于双方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极易发生纠纷。而就算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一般也是签订分期付款合同,完工后,少数房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拖欠剩余的工程款,有些房主则是暂时无力给付,施工队讨不到工钱,以致于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另外在一些包工包料的建房工程中,施工队为了自身利益,在建房过程中偷工减料,造成房屋质量问题,甚至出现危房,给房主带来损失,双方协商不成只能通过诉讼手段来解决纠纷。2.、施工监督和管理存在缺陷。法律法规对城市建房有详细规定,但对农村建房没有配套的实施细则,对施工队的资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没有明确的规定,造成在农村建房的施工队都是无证、无照、无资质的“三无”私人建筑队,而农民的经济收入不高,受建房成本的制约,也是请附近的“三无”私人建筑队,房屋质量不高是常见
    2023-03-26
    40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多发原因及对策
    土地作为农民赖以生产和生活的物质基础,在惠农政策新形势下地位更加重要,由此也带来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日益增多,主要表现在村民之间、村民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由于涉及到切身经济利益,导致该类纠纷往往矛盾相当激烈,难予协调,更容易引发群访、闹访事件,影响着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一、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和特点1、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明显增长。以如皋市为例,法院受理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件,2012年、2013年分别为19件、43件。由于各级人民调解机构的协调有相当数量的纠纷未进入诉讼程序,固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案件的数量呈现激增趋势。2、进入诉讼程序案件具有代表性。虽然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还是特别多,但往往一个案件的处理涉及一批村民的利益,如涉及我市林梓镇林梓居委会土地承包经营权案件,案件处理涉及100多户村民利益。3、纠纷持续时间长,进入诉讼后处理难度较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牵涉乡
    2023-06-09
    85人看过
  • 农村土地纠纷的类型及对策探讨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09-05-24【摘要】近几年,由于国家免除农业税且逐年增加对农业的支持和补贴,使农地的预期收益增加,也使得农村土地纠纷呈多发态势。本文对土地纠纷的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历史考察后指出,目前农村土地纠纷的原因在于新旧矛盾的积累、经济转轨时期土地法律、法规的频繁调整以及现行土地制度与传统习俗的背离。解决土地纠纷的方法是依靠市场逐步调整和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制度。【关键词】土地纠纷土地承包法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近几年,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和补贴力度逐年加大,这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民增收和粮食生产的稳定。由于惠农政策落实的依据是农地,因此围绕农地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从表面来看,这些问题和矛盾是由国家利农政策的实施引起的,可从历史的角度考察,农村土地纠纷有深层次的原因。一、农村土地纠纷的几种类型1、无地少地农民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纠纷这一类型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
    2023-06-28
    80人看过
  • 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是否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是指村民委员会或由村民小组在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时,在村民中实行不平等分配,不分或少分给一部分村民土地征用补偿费用而引发的纠纷。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是否属于民事诉讼范围,尚存在争议。有人认为,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分配,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事务的处理,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分配纠纷,属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中出现的纠纷,只能有有关行政部门协调解决。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明确规定:“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4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故当村民与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因征地补偿费问题发生争议时,市、县、乡(镇)政府应当解决,责无旁贷。所以,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也有人认为,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条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
    2023-07-05
    227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纠纷类型有哪些,补偿费用分配给谁?
    一、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类型有哪些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类型有:1.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二、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给谁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分配分为两种情况:1.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作为抽象主体,象征性拥有所属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依照法理,在村集体失去其所有土地时,理所当然拥有该土地征用后的所有征地补偿费。2
    2022-06-21
    432人看过
  • 征地补偿纠纷应对策略
    征地补偿纠纷
    (一)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二)征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三)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在征地过程中,我们要依法办事,要把个人利益与社会兼顾起来,一方面要支持政府征地工作,对征地补偿不能漫天要价,要严格按照补偿标准进行。发生农村征地补偿纠纷,老百姓该怎么做?征地补偿纠纷的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1、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跳出某个区域,如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则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如果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担心某地方存在地方保护,则应该选择这样的救济途径。2、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
    2023-07-07
    318人看过
  • 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特点的分析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国农村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在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之后,广大农民的权益保护意识也显著加强,因此,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不断涌现,并且呈现出群体性、复杂性、多样性、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等诸多特点的情况下,他们纷纷拿起了法律武器来解决问题。但是,一些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给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带来许多值得关注和研究的东西,应当引起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探寻审判规律和解决对策,以化解矛盾,定纷止争,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的更快发展,有必要分析其特点和成因。一、基本情况下面,我们结合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情况作一分析。近年来,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共计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56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5.3%.其中,单个诉讼的案件21件,共同诉讼案件35件,人员最多的有二十
    2023-04-24
    101人看过
  • 农村征地补偿不到位,纠纷的主要原因?
    征地补偿不到位,以下为标准数额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可进行对照,保证利益最大化。农村征地补偿时遵守的原则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2、平等原则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每个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之所以会出现剥夺少数成员或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收益权,主要受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农
    2023-08-09
    297人看过
  • 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方式是否符合国家政策?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征地补偿款一般是由全体村民或者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诉讼时效因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产生纠纷的,诉讼的时效一般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
    2023-07-07
    459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如何分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是否必须分配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如何分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如下:1.土地补偿费的分配:(1)将土地补偿款在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分配,即所谓的平分钱、平分地。(2)将土地补偿款分配给失地农户,即占谁地,分谁钱。无论是哪种分配方式,如果被征收人认为土地补偿分配的不合理,或是遇到村委会私自截留安置补助费或是土地补偿费,那么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如果反映无果,则可以依法、理性的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具体分配可以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是否必须分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不是必须分配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
    2023-06-26
    202人看过
  • 农村征地补偿款怎么分配农民能分到哪些补偿
    一、农村征地补偿款怎么分配农民能分到哪些补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地补偿款分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依法定程序决定,而村民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征地补偿款、安置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等。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
    2023-05-25
    361人看过
  • 农村承包地被征收怎样分配征地补偿款
    一、农村承包地被征收怎样分配征地补偿款?1、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2、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二、农村承包地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有哪些?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大多数村民真正的集体意志;2、平等原则,充分保障每个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根据村民对集体所尽义务享有分配利益数量。三、征收农村承包地的条件有哪些?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2、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同时,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3、必须依法取得批准。4、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5、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四、征收农村承包地的流程有哪些?1、发布拟征地公告。2、确认调查结
    2023-06-16
    194人看过
  • 村委会对征地补偿款分配程序
    第一,分配决议会议的筹备。会议由村民小组负责筹备,主要内容是统计征地数目、位置、征地款项、本组成员的数量、姓名、联系方式等。第二,村民小组通知本组村民讨论分配方案并提交。村民小组将相关内容整理好后,通知村民,讨论分配方案草案,讨论自通知发出之日起不少于15天。第三,村民小组起草分配方案。将村民的意见汇总整理后,村民小组起草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方案草案。第四,通知小组村民。会议召开前10天,村民小组通知本组村民开会,全体村民都应当参加。第五,开会讨论通过分配方案,形成分配决议。决议应当由全体小组村民人数的三分之二多数票数通过。在此提醒大家:不能参加分配会议的,可以在开会前通知村民小组,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村民代为投票通过,一人接受委托人数不超过二人。如果分配方案没有通过,村民小组会议可以召开三次。第三次仍达不到本组村民人数三分之二多数票数的,可以以二分之一票数通过。第六,保留争议人员的份额。不
    2023-02-14
    27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怎么解决农村征用土地补偿款的分配纠纷?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5-27
      当前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的突出表现、处理原则、解决办法: 当前,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的突出表现在于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擅自决定分配事务,对出嫁女、招婿、丧偶、离异及继子女、大中专在校生、义务兵等处理不当。笔者认为,处理此类案件时既要充分尊重村民的自治权,也不能剥夺公民的财产权,要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村民的自治权并不能对抗公民的生存权和财产权,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重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土地补偿款既具
    • 农村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法院是否会受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2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承包合同纠纷;(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
    • 分配不合理的土地征地补偿款纠纷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7
      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包括对土地补偿费分配争议及其收益的分配争议、安置补助费的分配争议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分配发生的争议,从审理情况看,实践中对于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争议少,只有3件;主要集中在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不满引起的纠纷。有些地方土地部门在办理有关征地手续时,土地征收补偿费项目没有进行细化,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统一为征地款。
    • 农村征收补偿费如何分配,分配农村土地补偿款的分配比例是多少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6
      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按下列方法分配:1、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由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实际所有人取得;2、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拟定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决定如何分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
    • 村民应如何分配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款,农民应该如何分配征地补偿款?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05
      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当前土地补偿费的支付有三种情形:以村民小组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小组组织分配;以村民委员会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分配;如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将分配方案提交征地单位的,征地单位也可根据该方案直接将土地补偿费支付给村民。而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一般是根据法律规定,只能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村民。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