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财产清偿管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7 02:11:37 257 人看过

一、如何进行财产清偿管理

在财务管理中,财产清偿管理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资产安全和财务稳健。

1.进行财产清偿管理,首先需要明确清偿的目标和原则,确保清偿过程公正、透明且符合法律法规。

2.应成立专门的清查组织,该组织应由会计、业务、仓库保管等多部门人员构成,共同负责财产清查与清偿工作。

3.清查组织需制定详细的清偿计划,明确清偿顺序、方式及时间节点,确保清偿工作有序进行。

二、财产清偿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财产清偿的准备工作是确保清偿顺利进行的基础。

1.会计部门应提前整理好账簿资料,确保账实相符,为清偿提供准确的依据。

2.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部门需登记好明细账,整理好物资,贴上标签,以便盘点核对。

3.还需准备好各种工具和登记用表册,如“未达账项登记表”等,以便记录清查过程中的各项信息。

这些准备工作旨在确保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清偿的准确性和效率。

三、实施财产清偿的具体步骤

实施财产清偿的具体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清查人员需根据清查对象的特点,采用合适的清查方法进行盘点。在盘点过程中,财产物资的保管人员和出纳员等关键人员必须在场,以确保盘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盘点人员应做好盘点记录,并在盘点结束时编制“盘存表”,由相关人员签名盖章确认。

3.根据账簿资料和盘存表资料填制“实存账存对比表”,对比账实是否相符,并据此调整账簿记录。

4.对差异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并作出相应处理。

这一系列步骤构成了财产清偿的完整流程,确保了清偿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9: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破产管理人资格是什么,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一、破产管理人资格是什么立法没有统一的积极或消极资格条件的要求。对破产管理人资格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是保证破产管理人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品行状况,保障破产清算程序有效进行的必要措施。根据我国现行立法规定,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商同同级人民政府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工商行政管理、计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人事等部门和有关专业人员中用公函指定,一经指定,有关单位和人员不得借故推托或擅离职守。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另行指定。清算组可以聘任一定数量的会计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二、破产管理人与清算组的区别1、机构成立时间不同清算组成立于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破产管理人成立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时。2、机构功能不同清算组仅仅关注破产清算功能
    2023-06-14
    301人看过
  • 破产重整如何进行管理
    法律综合知识
    成功进行破产重整并非易事,这是一处理起来相当繁杂且具有系统性的工作流程。首先,必须委任具有资质的管理人员主持并负责管理整个重整流程,确保各项环节得以有效协调与监督。该管理人员将有责任对债务人的全部财产状况以及债权债务关系等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地核实并实时掌握。在此期间,即使债务人具备一定的自主管理能力,也须在管理人员严格监察之下尽职履责,并且无论是在运营资产还是处理商业事务方面,都必须时刻向当地法院及其债权人会议呈报其执行情况以供审查。此外,还需要精心制定出实际可行性高的重整计划,这项计划应该囊括了债务清偿方案、经营策略等多个重要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
    2024-08-15
    382人看过
  •  公司清算时如何进行财产分配?
    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以及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将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以及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将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
    2023-09-20
    274人看过
  • 企业分配的财产如何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分配财产的顺序如下:首先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按照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清偿。合伙制的企业财产清算怎么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2023-08-11
    289人看过
  • 集体企业破产后财产如何进行清理和分配
    集体企业破产财产按照以下步骤清算: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集体企业破产清算的基本程序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
    2023-07-08
    377人看过
  • 普通破产债权如何进行清偿
    一、普通破产债权如何进行清偿普通债权是按照顺序来清偿的。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债权按以下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债权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这里所指的破产财产作为清偿总额的,是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剩余的所有破产财产总额。二、破产清算未申报的债权怎么办破产逾期申报债权的处理方法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还可以申报。但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
    2023-11-10
    412人看过
  • 离婚后财产问题如何进行管辖
    离婚后财产纠纷规定的管辖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抚养费纠纷由哪里法院管辖抚养费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的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这种管辖的原则被称为“原告就被告”,不仅是抚养费纠纷的案件,这也是大多数普通民事纠纷案件的通行管辖原则。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哪些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二、合同纠纷在哪里提起诉讼合同纠纷起诉的地方:1、对公民提
    2023-06-22
    215人看过
  • 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分割方式如下:一、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则剩余的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二、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则剩余的财产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分割。一、公司非破产清算一般多久可以结束关于公司非破产清算多久可以结束,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需要的时间应以实际情况为准。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二、公司注销工伤怎么办还是可以进行索赔,可以申请工伤赔偿。根据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
    2023-06-28
    84人看过
  • 私募基金管理人估值清算如何进行
    一、私募基金估值的原则是什么?基金管理公司应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按如下原则进行估值:1、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应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必须采用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2、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无市价,且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3、当投资品种不再存在活跃市场,且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4
    2023-05-04
    133人看过
  • 如何进行管理遗产信托的办理
    1、编制遗产清册、对保存遗产代作必要的处置2、公告继承人。3、公告债权人和受遗赠人。4、偿还债务并交付遗赠物。5、移交遗产。信托机构办理管理遗产信托,既然债务已清偿,遗赠物已交付,接着就应该移交遗产。移交遗产时,信托机构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如果继承人存在,或继承人在公示催告所定时期内承认继承,经证明各种条件确实,在清偿债务和交付遗赠后即开始移交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移交;无遗嘱的,与有关亲属商讨后移交。如果继承人不存在,或在公示催告后,仍无继承人来联系承认继承,则对清偿债务和交付遗赠后的遗产有两种处理办法:一是遗嘱中有明确指定的,如发现无人合法继承时,把剩余遗产交由某社会公益事业,则信托机构可以在不违背特留份的情况下,按遗嘱指定的处置。二是遗嘱没有指定,在清偿债务和交付遗赠后,剩余的遗产没有合法继承人;并经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和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咨询商讨也没有结果,此时可依法将剩余遗产上交国
    2023-04-16
    358人看过
  • 在清算期间,公司财产如何进行分配?
    清算财产的分配顺序:1、支付企业清算期间为开展清算工作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即清算费用;2、支付应付款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其他各项无担保债务;5、在投资者之间分配剩余财产。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是什么1、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的清偿顺序:(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
    2023-07-14
    318人看过
  •  如何进行印章管理?
    行政主管保管财务章和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建立印章登记簿,需审批同意印章带出公司,禁止在空白文件上盖公章,对加盖公章的材料注意落款单位与印章一致,先签名后盖章,对外出具的函件、法律文书需审批同意。印章管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行政主管负责保管财务章和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其次,建立印章登记簿,对经济类合同的印章使用进行登记;第三,印章带出公司时需经审批同意;第四,禁止在空白文件上盖公章;第五,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与印章一致;第六,需要签名和盖章的文件,应先签名后盖章;第七,对外出具的函件、法律文书使用公章需经审批同意。如何做好印章的管理?印章是企业的重要财产,其管理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首先,印章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不当可能引发法律责任。其次,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必须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不能随意转让或出借。此外,企业还应当定期对印章进行检查和维护,以保证其正常使用。最后
    2023-11-09
    363人看过
  • 民营企业破产清偿是如何进行的
    民营企业破产清偿顺序如下:1、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3、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4、普通破产债权。《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024-04-28
    117人看过
  • 财产提存如何进行
    首先申请当事人办理提存公证,应向债务履行地公证处申请,然后向提存机构申请提存。提存,是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而消灭合同责任的制度。比如,债务人乙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准备向债权人甲交付货物,但却无法找到债权人,乙将该货物交给提存部门,货物被提存后,债务即消灭。在我国,公证机关是提存部门。也就是说质押财产的提存是将该财产交给提存部门。从提存之日起,提存就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即行终止,债权人则对提存物保管人享有提取提存物的请求权。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债权人不领取提存物的,其请求权消灭,提存物应归国库所有。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
    2023-04-21
    10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进行遗产管理及遗产债务清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
    • 破产管理人怎样进行债务人财产清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14
      企业破产的,破产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如下方式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1、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2、债权人会议中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和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由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 如何进行破产清算担保债权清偿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5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但是由
    • 破产财产的分配是怎样的,如何对破产财产进行清偿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8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如何确定进行管辖财产损害赔偿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6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一方到没有管辖权的起诉后,另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