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办理失业险有哪些程序2024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18 14:36:36 441 人看过

一、成都市办理失业险流程

(1)企业为失业人员办理完成社保减少手续60日内前往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失业人员备案登记手续;

(2)企业提交资料为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办理完成后取得《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

(3)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就业训练中心和职业介绍中心办理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4)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到所属社区做失业登记;

(5)每月月初(1-11月为1-10日,12月为1-6日,节假日不顺延)失业人员本人带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到《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上确定的“发放单位”(户口所在街道失业保险金签字点)签领失业保险金,月底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失业保险金及为其代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二、办理失业保险所需资料

(1)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的证明原件;

(3)劳动合同原件;

(4)失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失业人员社保卡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失业人员成都银行卡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按每人每月1050元执行。

2、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按每人每月966元执行。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6日 05: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2024成都入台证办理程序
      新疆在线咨询 2024-08-26
      1.自行办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G签)。 2.准备好办理入台证所需的资料。 3.向旅游顾问提交电子版资料。(或前往门店请旅游顾问协助扫描入台证办理所需资料) 4.完成入台证办理,可至门店自取打印好的入台证,或提供邮箱自行下载并彩色打印。
    • 四川成都驾驶证年审流程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14
      政策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使用规定》、《关于印发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办理条件:驾驶员应当在每个评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查;持有其他准驾驶车型驾驶证的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应当在事故评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查。注:每个评分周期(一般从你第一次领驾照的日期起12个月内)交通违章评分不足12分(只要不足12分,下一个评分周期自动归
    • 员工进行失业保险具体办理程序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2
      司法实践中员工失业保险办理的程序主要包括: 1、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第一个月的11-20日期间(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身份证》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验,以后每个月都必须在11-20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审验。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 2、在《失业证》上加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印
    • 成都办理社保转移有哪些程序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1-19
      成都办理社保转移需要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即可。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
    • 四川成都市拆迁赔偿明细2024
      辽宁在线咨询 2024-08-31
      四川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结合地区情况以及工伤事故发生时间具体确定。 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第十三条规定。 2003年12月31日前受到事故伤害或确诊患职业病的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已经按原有关规定处理了的不再重新处理;2004年1月1日以后应享受的工伤待遇按《条例》的规定执行。 2003年12月31日前受到事故伤害或确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