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共同犯罪时的常见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5 08:01:57 133 人看过

1、同时犯的问题

所谓同时犯,又称同时正犯,指对一个客体,单独正犯数人具有并列关系而构成的犯罪。由于在这种情况下,各正犯之间没有犯意联络,只是偶然地同时犯罪,因而仍属于单独正犯。或者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但行为之间有联络,但构成不同的罪名,也不是共同犯罪。

2、片面共犯的问题

所谓片面共犯是指参与同一犯罪的人中,一方认识到故意在同他人共同犯罪,而另一方则没有认识到他人和自己共同犯罪的情形,即单方面、片面地存在共同犯罪的故意。

一、构成共同犯罪的条件有哪些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犯罪客观方面:必须

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之间都是指向同一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的犯罪行为整体。

犯罪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首先,有共同犯罪的认识因素:

(1)各个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实施某种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与自己一道在共同实施该种犯罪;

(2)各个共同犯罪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和他人的共同犯罪行为结合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主体条件: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是两人以上。这里要注意对人的理解,这里的人是指符合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主体条件的人,不仅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

主观条件是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要求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二、共同犯罪的基本类型

1、任意共犯与必要共犯

任意共犯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可以由一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多人也可实施;必要共犯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由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犯罪,主要是包括聚众性犯罪,如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劫狱罪等,集团性犯罪,如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2、事前共犯与事中共犯

事前共犯是指事前有通谋的共犯,即共犯人在着手实行犯罪前形成共同犯罪故意。事中共犯即指事前无通谋的共犯,共同犯罪人的共犯故意,是在着手实行之后,在犯罪过程中形成的。

3、简单共犯与复杂共犯

简单共犯也称共同正犯、共同实行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直接实行某一具体犯罪,所有人都是实行犯,不存分工问题。复杂共犯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分工的共同犯罪,不仅存在直接着手实施共犯行为的实行犯,还有组织犯、教唆犯、帮助犯等。

4、一般共犯与特殊共犯

一般共犯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共犯人为实施某种犯罪临时结合,一旦犯罪完成即告解散。特殊共犯指有组织的共同犯罪,即犯罪集团,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共犯的分类形式是根据不同标准进行分类的,某一共同犯罪,可能属于多种的共犯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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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31日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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