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担保是什么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3 21:32:57 103 人看过

简单说虚假抵押物担保构成骗贷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一、虚假担保的类型

1、形式虚假的担保

是指形式虚假的担保,包括担保人提供的身份资料、证明担保能力的资料、证明担保意愿的资料等等。

比如:

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担保人的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是虚假的,非本人的;

提供的企业担保人的证照(三证合一、环评、许可证等)是虚假的或他人的;

提供的担保人的财务报表、银行流水、合同、发票等资料是虚假的,伪造变造的;

提供非本人签署的担保承诺(这种情况比较少见,被担保人大都会要求面签)、虚假的股东会决议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借款人或担保人如何拍着胸脯表决心,怎么说借款人有实力、担保人担保意愿良好,都不会产生合法、有效的担保关系。也就是说,脱保了,那个担保承诺或担保合同就是一张废纸,没有一点儿用。

2、实质虚假的担保

是指在形式上,提供了合法的担保,但实质上缺乏担保能力或担保意愿。担保的本质是,增加借款人风险代偿能力,一旦借款人出现风险,还有担保人兜底。通常贷前对担保人主要做担保能力和担保意愿的调查。在通常实质虚假担保案例中,通常借款人和担保人为一个团伙,或者借款人通过各种手段对担保人进行了包装,而担保人对此毫不知情,也根本没有还款能力和意愿。

二、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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