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正当竞争的特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6:34:42 329 人看过

与实体社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相比较而言,目前在网络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普遍性

当前在互联网上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极为普遍。有关各网站间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诉讼每年呈上升势头。有些网站已忍无可忍只能诉至法院请求法律能给予最终的保护。在社会上同样较有影响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东方网"假冒纠纷案、"股神"假冒案、今夜诉新-浪案等。网络上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实体社会不正当竞争行为普遍存在的缩影。国内是如此,国际上也如此。在互联网上的不正当竞争是没有国界的。

(二)跨国性

互联网并非是局域网,它将全世界24小时联系在一起。不仅网上犯罪有时是具有国际性色彩,就是不正当竞争也是国际性的。网络上没有驻守国界的边防,有的只是在一定范围里的语言限制,即使是语言上的限制也可以通过图象以及通用的国际性语言英语消除交流上的障碍。在互联网发展早期就有不少境外公司利用国内企业缺乏"电子商务意识"抢注了大量知名企业的域名,以此来高价强卖给国内的有关企业。由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常常是跨越国界的,使得有些被侵权网站难以及时有效的保护自己的权利,因为这涉及到各国的管辖权、国内法、申请执行等种种问题。

(三)不确定性

所谓不确定性是指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上往往存在着争议。这是由于国内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针对实体社会,在制定时不可能将未来出现的网络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在内,因而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上,往往只能类推适用现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或者扩大解释将其适用于网络空间,以解燃眉之急。这样必然导致网络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难以得到有效制约,在具体的某些竞争行为上,传统的法律无法对其进行定性。

(四)隐蔽性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都是在虚拟的环境中进行的,与传统现实世界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相比,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五)影响更为深远,危害更为严重

网络是一个开放的平台,它的普及为信息的迅速传播提供了技术条件。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厂商之间的竞争也在世界范围内展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影响也日趋深远,而网络为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了比现实社会更好、涉及面更广的平台。

(六)复杂性

网络不正当竞争的泛滥,让众多商家从中看到了“无限商机”,因此也诞生出了不少专业从事“网络不正当竞争”的企业。如在企业网站推广过程中,现在很多模式都类似于现实世界中的建筑行业和广告行业,由企业承包给网络推广商,网络推广商再分包出去,有些甚至多重分包。在推广过程中,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并非是被推广的企业,也不是承包商,而是处在最底层的分包商。而这些分包商就是专业从事“网络不正当竞争”的企业既专业又隐蔽,使得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远较现实社会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复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0: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网络不正当竞争相关文章
  •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须重新定义
    本次议案是立足于规范网络经济的战略需求。从某种程度上讲,哪一个国家率先赢得了网络,赢得了网络经济,就将率先赢得未来。吕某某对媒体说。2010年,互联网仿佛成了一个没有规则的江湖,互联网不正当竞争层出不穷。为此,吕某某专门组织了一个课题组,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调查研究。参与此次议案起草的北京邮电大学文法学院教授刘某某认为,虽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稿中对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出了规定,但是此规定界定的范围比较窄,难以解决根本问题。修订稿中规定,将利用信息技术实施的攻击、干扰和控制行为,以及利用软件外挂程序,假冒用户实施的恶意评价等行为列入了不正当竞争手段的范围。刘某某表示,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手法花样翻新,不是修订稿中的几种行为可以囊括进去的。刘某某把目前互联网上的不正当竞争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将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搬到了互联网上,新瓶装旧酒,更换了战场,更换了方式,如蒙牛与伊利之间的陷
    2023-04-24
    120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网络市场竞争行为的规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网络市场竞争行为的规定。通读《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三十三条规定,没有关于网络的只字片语。由于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时间较早,且此后20多年一直未曾修改,有些规定显得呆板而陈旧,所以,用它来规范网络市场行为显得力不从心。但是,从法条的核心内容来看,其对网络市场行为具有普遍适用性。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由于网络市场自身的特殊性,是一个虚拟却开放的空间,对于网络市场中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散布虚假信息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同样具有适用性。其他相关的网络市场行为规范。关于规范网络市场竞争行为的相关立法,除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之外,大多是一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例如,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
    2023-04-24
    85人看过
  • 网络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何影响行业竞争格局?
    网络中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有:1、利用网络对商品的质量、性能、产地、生产者等进行虚假宣传;2、上交易中的欺骗性有奖销售,巨奖销售;3、利用因特网侵犯竞争对手的商誉;4、网页抄袭;5、侵犯商业秘密;6、利用网络技术措施实施不正当竞争;7、域名纠纷。通过网络销售假冒知名商品的独特名称、包装、装饰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假冒他人企业名称商品和假冒商品。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1)以网络为传播媒介的行为:虚假广告、泄露商业秘密和侵犯名誉通过网络发布虚假广告、侵害他人商业秘密,通过网络捏造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商品信誉等。(2)侵犯域名权的行为:抢注和混淆域名虽然与商标一样,具有标识性作用,同属知识产权法保护范围,但保护程度有不同。商标法不仅禁止相同的商标,而且相近的、构成实质性类似的商标都将被禁止。域名淡化”是指故意注册与他人商标权相同或者相近的域名,借此讽刺、诋毁或损害商标权人的
    2023-07-03
    81人看过
  • 网络经济中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网络经济中还存在网上不正当销售,其主要表现为不当有奖销售。此外,还有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空间,行为人无须接近目标,可通过网络获得目标的商业秘密,而且加之网络的安全性缺乏有效的保障,使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在网络经济运行中频繁发生。网络经济中这些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存在,一方面违反了经济公平、诚信原则,扰乱了国家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另一方面侵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正当经营者或竞争对手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而且网络经济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最终会导致消费者受损。
    2023-06-08
    298人看过
  • 员工流动引发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的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稳步增长。2006年,该院受理此类案件11件,2008年增长至28件,2010年回落到20件。此后收案均保持增长态势,2011年25件,2012年36件,2013年46件,2014年72件,2015年增长至82件,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7%。2016年上半年已受理65件,较去年同期增长30%。其中,侵犯商业秘密类不正当竞争案件均系因员工流动而引发。二是案件主体复杂化。因员工流动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多为复杂主体案件,以跳槽员工与新入职企业为共同被告案件为主,导致审理过程中需要区分员工与企业是否存在共同抑或分别实施的行为,二者是否存在共同的主观过错等问题。三是案件审理周期较长。据统计,此类案件的平均审理期限为142天,远超出其他知识产权案件57天的平均审理期限。实际形成判决的案件中,由于涉及鉴定、调取证据、保全、勘验、等待其他案件结果而中止等因素,审理周期会更长,一半以上的案件实际审理
    2023-02-24
    60人看过
  • 罕见不正当竞争网络侵权案终审ぇ
    新华网沈阳12月1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通报,该省一起因不正当竞争而引发的罕见网络侵权案已审理终结,充当黑客的沈阳一家数码影像公司在盗用竞争对手QQ号后,通过连续攻击,造成对方数万份客户文件被删除。受害方因此终审获赔20万元。今年71岁的何长春是沈阳市和平区大隆图片社业主,一直从事扩印、照相及相关服务。2004年,大隆图片社的员工在互联网上申请了QQ号,通过QQ号接收客户传送的图片,与客户进行业务联系。2005年4月20日,大隆图片社与沈阳易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FTP磁盘租赁协议,由该公司向其提供FTP磁盘租赁业务。客户则通过FTP将需要加工、制作的图片传送给大隆图片社。2005年8月,大隆图片社发现客户发送的网传图片丢失、损坏,QQ密码被盗,QQ被冒用。易盟公司在监管中也发现大隆图片社租赁的FTP磁盘被非法入侵,恶意删除、上传数据。9月23日,大隆图片社向警方报案。
    2023-04-24
    191人看过
  • 正当与不正当竞争区别
    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主要是手段是否合法或者是否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具体差别如下:1、主体不同:垄断的主体一般具有经济地位的优势,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不一定具有经济优势。2、后果不同:垄断的后果是在相关领域造成无竞争或者竞争程度很低;而不正当竞争的后果是行为人获得暴利或者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3、手段不同:垄断在表面上可能通过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来实施;而不正当竞争则是采用非正当的手段来打击竞争对手并谋取利益(如欺骗、贿赂、诋毁等)。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含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二、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包括哪些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于混淆行为:
    2023-03-28
    401人看过
  • 简述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之特殊及其完善
    一、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所谓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取不正当手段争取交易机会,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利用互联网为工具,其中许多不正当竞争手段在网络空间有了新的表现形式。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几大类:1垄断经营。在域名注册市场,少数独占机构利用控制服务器与数据中心的地位,阻碍其他竞争者进入的不正当竞争现象一度非常严重。2.侵犯商标权及商业混同行为。网络环境下侵犯商标权及商业混同行为主要表现在将他人的注册商标尤其是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利用他人商标的知名度进行不正当竞争。3.域名纠纷。网络域名争议是近年来最新,最突出、法律规制最为复杂的网络纠纷类型之一,这是伴随着国际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而出现的,其中与不正当竞争行为联系最密切的领域当属域名抢注。4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电子邮件的普及、国际信息网的运用与电子商务的开展使得商业秘密时时处于岌岌可危的状态之中,而且通过
    2023-04-12
    62人看过
  • 知名网络公司屡因不正当竞争打官司
    今年上半年,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受理量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1168件,同比增长87.3%,结案量同比增长57.2%。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张某某表示,今年审理的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数量继续激增,成为导致知识产权案件整体数量提升的主力军,其余类型案件增长则较为平稳。而在案件类型上,著作权纠纷仍占知识产权案件的近七成,特别是涉及网络的著作权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也呈现出数量越来越多、矛盾日趋激化的趋势。商标侵权赔偿力度将加大据张某某介绍,商标确权授权类行政类案件今年以来持续猛增。去年上半年,此类一审案件总量只有700余件,而今年上半年,这一数字已经达到5283件,增长7倍多。这主要是因为,近年来,企业商标意识不断增强,国内商标申请量大幅增加。除此之外,新《商标法》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也给商标权案件审判带来新变化。张某某说,新《商
    2023-04-24
    73人看过
  • 反不正竞争法规定几种不正当竞争
    一、反不正竞争法规定几种不正当竞争反不正竞争法规定七种不正当竞争,主要包括混淆行为、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不正当有奖销售、诋毁商誉等行为。二、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要件1、权益受损在不正当竞争中,其他市场主体因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如利益受损、企业名誉受到影响等。2、损失与不正当竞争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市场竞争优胜劣汰,所以在市场竞争中,即使是正当的市场竞争,某些市场主体同样会因为自身的原因、经济环境等不能适应市场发展,在市场竞争中遭受损失,这属于正常现象。只有当经营者的利益受损是因为市场上其他经营者的不正当行为导致,即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间还应当存在因果关系,才能追究不正当经营者的法律责任。3、主观过错根据我国民法的一般原理,侵权责任的承担应当以过错为要件。因此,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应当具有主观的过错。但是,受害的经营者
    2023-04-12
    230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解析高新技术不正当竞争纠纷
    解析高新技术不正当竞争纠纷随着第四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来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法官们走进我国知识密集度最高的地区??中关村科技园区,举行了一场“知识产权法官与高新技术企业家面对面”的座谈会,向包括联想集团、用友软件公司、中软公司在内的近三十家高新技术企业家和十余名“技术经纪人”讲解了高新技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及防范对策。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宿迟带领三名主审知识产权案件的资深法官回答了在场观众的提问。宿迟副院长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归纳为三种类型,一是贬损行为,即在经营活动中采用虚假的宣传或说法,损害竞争者的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的行为,此行为的目的在于“损人利己”;二是混淆行为,即在经营活动中采取一些旨在使消费者对该经营者与其对竞争对手的营业所、商品或工商业活动产生混淆的行为,此行为的目的在于“搭便车”;三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2023-06-08
    479人看过
  • 工商在网络不正当竞争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工商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监管者,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最主要执法者,理所当然也是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监管者。近几年,各地工商部门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了查处力度,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问题依然较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工商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的无序性一方面,与现实世界对企业的监管不同,在现实世界中,工商部门拥有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地址、联系电话等,而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企业的网站信息并不在工商部门备案,特别是企业在网络世界中的“地址”——网站域名根本就不在工商部门备案,这很容易造成工商部门“无址可查”。笔者曾在网络巡查时更多的采用的是“普遍撒网”式巡查,用百-度和Google等搜索引擎对辖区内的每家企业进行搜索和巡查,工作量非常大,而且时效性不强,效果也不好另一方面,工商部门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层次不强,查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力量是基层工商所和基层工商局。网
    2023-06-14
    483人看过
  •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的类型及特征分析
    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已成为商家激烈竞争的领域,新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借助大数据思维模式,专业人士对法院从2002年至2013年审理的126件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进行系统研究,尝试通过分析案件数据来总结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类型及特征,旨在为新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研究提供借鉴。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的类型上述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涉及两类,一类是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互联网环境下的延伸,另一类是互联网环境下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互联网环境下的延伸,主要是指发生在互联网领域、已被《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明确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突出表现为涉及互联网的商业诋毁行为和虚假宣传行为。而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是指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由于该类行为无法归入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中,不能直接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中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
    2023-04-24
    149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本部分的重点
    关于竞争法部分,目前我国商务部正在加紧进行反垄断法的立法,而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密不可分。因为标准意义上的竞争法即是由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两个部分所组成的,而我国并没有出台反垄断法,关于反垄断的法律规定散见于其他法律如《价格法》等,其中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里就存在部分反垄断的法律规范。这也可以解释一些通用的竞争法的教材中,把十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分为限制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两个部分。其中的限制竞争行为实际上即应是对垄断行为的调整。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本部分的重点,具体如下:①市场混淆行为。有四种表现形式。其中《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二)项是关于第二种表现形式的描述: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此种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处应注意关键词知名商品,并应掌握关于知名商品的
    2023-04-24
    287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正当竞争是指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有: 1、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规定,进行商业贿赂; 2、对在网上提供的产品进行不符合产品本身质量的虚假宣传; 3、对他人的产品污蔑、诋毁; 4、抄袭... 更多>

    •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特点具体包括什么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3
      一是侵权行为技术性强,取证困难。由于互联网行业本身的特性,侵权人在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时一般是通过技术手段来干扰他人软件的运行,因此技术对抗在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屡见不鲜,主要涉及基于浏览器的干扰、软件之间的干扰和拒绝遵守网络协议。同时,由于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强技术性特点,也导致了相关案件取证上的困难,特别是随着“云计算”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服务商可以分时间、分地域地给客户端发送指令,对他人软件
    • 什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特征和行为特点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8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如下特征: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所谓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非经营者不是竞争行为主体,所以也不能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但是在有些情况下,非经营者的某些行为也会妨害经营者的正当经营活动,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也是反不正当竞
    • 不正当竞争网络仿冒属于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9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 (1)假冒或仿冒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商业诽谤行为; (7)公用事业和独占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 (8)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9)压价销售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 (10)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的交易行为; (11)招标投标中相互勾结排挤
    • 规制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是反不正当竞争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8
      红灿说,这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的一大亮点。在执法过程中,对于互联网领域的竞争一般采取审慎包容的态度,既要鼓励创业、创新,也要维护好市场竞争秩序,这两个方面缺一不可。此外,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判断,需要较高
    • 网络弹窗反不正当竞争是怎么的? 谢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