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善管义务指的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3 15:42:48 198 人看过

善管义务是作为受任人的董事对公司所负的一项基本义务。它的基本含义是,董事有义务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义务,并遵照既定宗旨,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依我国台湾学者的理解,它着重指董事执行公司业务时,对公司所应尽的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善管义务,在英美法系国家又常被称为注意与勤勉义务(DtyofCareandDiligence),意指在行使和履行职责时,董事对公司有义务实行一位处于同样环境下的具备通常知识的、审慎的人所能预计和实行的注意与勤勉义务,以及具备同样知识或经验的人被合理期待所应达到的熟练程度。简言之,即要求董事应象普遍谨慎人在相似的情况下给予合理的注意一样,机智慎重、勤勉尽责地管理公司事务。

一、司法解释

董事之所以对公司负有善管义务,是由董事与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决定的。如何认定董事与公司关系的性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学者存在着分歧。英美法系国家的公司法学者普遍认为公司董事与公司之间具有代理或信托关系,即董事是代理公司进行活动的代理人,或者是公司资本和财产的受托人。但无论是代表关系还是信托关系,都是基于人身信任基础而产生的。作为代理人或受托人的董事,都事实上向被代理人(公司)或委托人(股东)暗示性地保证他(或她)拥有相应的知识或技能,并在处理公司事务时会从被代理人或委托人的最大利益出发,公司或股东有权期待受托人或代理人(董事)履行合理的注意义务并运用相应的技巧。因此,董事应承担忠实善意的主观义务和自身利益不得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客观义务。

在大陆法系国家,董事与公司的关系多被认为是一种委任关系。日本商法典第254条第三项明确规定:“公司和董事之间的关系,依照关于委任的规定”;我国台湾《公司法》也在第192条第三款规定:“公司与董事之间的关系,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依民法关于委任之规定。”所谓委任,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委任他方处理事务他方允为处理之契约。就公司与董事的委任关系而言,委任人是公司,受任人是董事。只不过,这一契约的缔结系以股东会之决议为基础,而以处理公司之团体上之事务为其标的。基于这种委任关系,董事取得公司事务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权,同时,董事作为受任人与委托人一样都要对委任这种信赖关系的建立与续有负有义务,董事应对公司经营尽其客观的注意义务,即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应对公司诚心诚意,忠实于委任人。

善管义务可以理解为公司的董事就好对公司的运营和商业发展计划制定具有非常好的方向,具有较强的公司运营能力,对公司的发展和前途承担应尽的责任。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董事与公司企业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责任关系,所以一般都是基于信任和委托的方式对公司业务进行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22: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履行职责相关文章
  • 民法典的保管人妥善保管义务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保管人妥善保管义务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管人需要遵守的义务包括:一是保管人有妥善保管保管物的义务;二是保管人有亲自保管保管物的义务;三是保管人有不得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保管物的义务;四是保管人有返还保管物及通知寄存人的义务。具体是指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造成保管物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措施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
    2023-04-12
    348人看过
  • 清算义务人是指什么,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是谁?
    清算义务人是指在公司解散时,依法负有组织成立清算组织,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的责任主体。如果不履行清算义务,清算义务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公司是一个社会组织体,在其构成部分中谁负有组织清算的义务一直在法律上未获明朗。我国新《公司法》虽然规定由公司股东、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确定的人员组织清算,但仍未明确规定承担清算义务的主体究竟是谁。理论上,也有学者主张由董事会承担清算义务,认为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关,对公司的事务较为了解,让董事会承担清算义务,一方面有利于实现公司事务的连续性;另一方面有利于清算事务的顺利进行,从而提高清算效率。国外公司立法中就有许多这样的规定。笔者认为,上述理由仅仅说明让董事作为清算人参与公司的清算工作是便利而得体的,但并不能满足通过确定清算义务人明确责任主体的立法目的。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其清算义务人应当是全体股东。正面来讲,清算是公司制度设计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2023-03-15
    317人看过
  • 勤勉义务在公司法中的含义是什么
    1、公司法上的勤勉义务是什么勤勉义务又称谨慎义务和忠实义务,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两种法定义务。忠实义务的焦点在于董事行为的目的和决策的出发点是否正确,是否是为了公司利益的最大化;勤勉义务的重点是董事行为本身和决策过程是否尽责到位公司法第147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董事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根据法律对公司董事勤勉程度的不同要求,公司董事勤勉尽责的标准可分为四种类型:
    2023-05-07
    320人看过
  • 民法的附随义务和基本义务指的是什么
    在民法中附随义务和基本义务两者的意思如下:1、附随义务,即在合同关系发展的各个阶段均可发生的,当事人依诚信原则所应负担的义务;2、基本义务,即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所产生的给付义务,包括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民法典上的保密附随义务是指什么合同附随义务,是合同义务的扩张,指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给付义务的同时,必须履行通知、减损、协助、保密等与合同有关的义务。合同附随义务属于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派生的,并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应当履行的义务,是附属于主债务的从属义务。这些义务当属法定义务,无论当事人在合同中是否约定,都不妨碍这些义务的遵循,当事人违反这些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害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保密附随义务即合同当事人负有相互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是合同附随义务的一种。作为合同关系相对人正当获取的商业秘密亦“是为发展正常业务必须进行的,或者是因为信任关系才产生的。由于这些特殊的前提,
    2023-08-11
    146人看过
  • 法定附随义务保密义务是指什么?
    一、法定附随义务保密义务是指什么?合同附随义务,是合同义务的扩张,指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给付义务的同时,必须履行通知、减损、协助、保密等与合同有关的义务。合同附随义务属于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派生的,并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应当履行的义务,是附属于主债务的从属义务。这些义务当属法定义务,无论当事人在合同中是否约定,都不妨碍这些义务的遵循,当事人违反这些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害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保密附随义务即合同当事人负有相互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是合同附随义务的一种。作为合同关系相对人正当获取的商业秘密亦“是为发展正常业务必须进行的,或者是因为信任关系才产生的。由于这些特殊的前提,相对人对商业秘密权利人就承担了明示或默示的保密义务。”可见该保密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附随义务。合同关系为一种发展性过程,附随义务于各个阶段均可发生。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及附随义务之一般理论,民法典上
    2023-08-02
    312人看过
  • 指定管辖的含义是什么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据此规定,在下列两种情况下适用指定管辖。(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力的事由,即地震、水灾等无法行使管辖权;法律上的原因,如受诉法院的审判人员,因当事人申请回避或者审判人员自行回避,无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应由上级人民法院在其辖区内,指定其他适宜的人民法院
    2023-04-21
    334人看过
  • 公司高级管理者的法定义务
    公司资产是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公司资产的运用和增减,关系到公司的稳定和成败,也直接关系到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设立和经营目的,就是要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受公司委任或者聘任的董事、经理,他们必须以实现公司的目的为自身的职责,因此公司董事、经理的重要职责就是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使公司资产免受侵害,并获得经营利润。在以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为己任的同时,公司董事、经理作为管理者、执行者,在管理和运用公司资产过程中还负有以下法定职责:1.不得挪用公司资金因为公司资金是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为公司谋取利益的,不允许将公司资金挪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之外而损害公司利益。2.不得将公司资金借给他人公司资金是保证公司从事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并且只应用于自身生产经营,不应当允许将公司资金抽出借给他人使用,这样不但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违背了股东投资的原意。3.不得将公司
    2023-06-05
    336人看过
  • 劳务公司是指什么行业的公司
    劳务公司是服务行业。成立劳务公司需要订立公司章程,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劳务派遣公司,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要进行报批,获得批准文件,股东缴纳出资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出具证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登记发证,登记机关对申请登记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将予以登记并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劳务派遣公司即告成立。成立劳务公司需要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
    2023-08-02
    157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管理人的善良管理义务规定
    一、民法典关于管理人的善良管理义务规定1、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即保管人应当对保管物尽相当的注意,而不致于使保管物因自己的保管不善而毁损灭失。一般情况下,保管合同为无偿时,保管人对保管物应当尽与保管自己物品同样的注意;保管合同为有偿时,保管人对保管物应当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2、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保管物的性质、合同的目的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保管场所和方法。3、保管人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不改变保管场所或方法将使寄存人的利益受损,在这种情况下,保管人为了维护寄存人的利益可以改变保管场所或方法。4、保管人占有保管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二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
    2023-04-12
    179人看过
  •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流程如何完善?
    一家公司的法律事务所就是公司的武装部门,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流程如何完善对每个公司而言都是极为重要的,公司的法律人员则需要规避风险,抓住机遇为公司创造财富,公司法务事务管理流程的完善关系着一个公司的命脉和发展,那么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流程如何完善呢?一、建立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总体目标1、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水平。2、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一整套公司规章制度及保障其有效执行的监督体系。3、建立、健全规范员工经营管理活动和有效控制经营管理权力的责任追究制度。4、形成事前防范、事中跟踪、事后完善的现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方式,最终实现公司决策、经营、管理工作的合法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5、建立公司法律风险认识、评估、管理制度,并将其融入公司经营管理及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各项制度中。公司法律风险的有效管理须就以下事项制定管理制度并严格执
    2024-02-02
    260人看过
  • 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是什么
    一、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不知无法律上的原因,不以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因过失而不知者,亦属善意。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现存利益的确定时期为受益人受利益返还请求之时,于此时非现有的利益,免负返还义务。受益人的返还义务以原物为主,当原物依性质或其他情事,如消费、消耗、出卖、被盗、遗失等不能返还时,于现存利益范围内受益人应偿还价额。现存利益不以受益人取得利益的原形为限,原形虽发生变化,但只要其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其代偿利益仍然存在,即有现存利益。凡受益人的财产总额因取得利益而增加,且该财产总额增加尚存在,则可判定有现存利益存在。以下几种情形都属于现存利益:(1)原物以及利用原物(物或权利)衍生的其他利益,如法定孳息。但通说认为,受益者受领的孳息或使用利益,在某些情形下,无全部返还义务,如经受益者特殊经营能力而获取巨大收益时,只
    2023-04-29
    271人看过
  • 公司法债权债务人的意义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债权债务人的意义是在公司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变更情况时,公司债务一个民事独立主体与其债权债务人的纠纷有法可依。债权人指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债务人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意义有什么(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公司法人制度的必要、有益的补充。(二)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法人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
    2023-08-07
    271人看过
  • 物业管理公司要履行的义务有什么
    (一)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二)接受业委会和住宅小区居民的监督;(三)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委会审议,并经业委会认可;(四)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一、物业有权解散业委会吗政府无权解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包括街道、社区、个人或组织都无权。业主委员会除依法履行职责外,同时履行下列职责:(一)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二)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三)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十九条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开展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第六十三条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2023-06-28
    445人看过
  • 财产保管公司管理不善,引来了侵占指控
    保管公司财产是否算侵占要看是否满足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1、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4、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侵占公司财产属刑事案件吗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属于职务侵占,涉嫌刑事犯罪。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数额,应当以累计金额计算。2、从法条上可见,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
    2023-08-07
    5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履行职责
    相关咨询
    • 承租人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06
      承租人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是指: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财务管理公司债券是指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2
      1、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这些金融机构法人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等。 2、相对于企业债券而言,金融债券的监管较为严格。以财务公司为例,银监会作为财务公司的监管机构,对财务公司发行资格进行审批。银监会对所有财务公司按照资产规模、资产报酬率、不良贷款比例、风险管理能力等定性和定量指标进行评定,并按分数高低依次审批
    • 民法典中关于保管人妥善保管义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4-12-22
      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寄存的物品。 当事人可以事先协议保管场所或者办法。除紧急情况或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方法。
    • 留置权人的妥善保管义务;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13
      留置权人对留置物只有占有权。留置期间,留置权人不得擅自使用和利用留置物,也不能将留置物设置抵押、质押,更不能非法出让留置物,未经债务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留置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由留置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 公司财务主管是什么意思, 公司的主管一般是指什么, 主要职责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1
      财务主管一般指一个单位负责财务工作的主管。一般为中层以上管理职位,如财务机构负责人或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与会计主管是对称,在中国中小企业财务与会计不再细分一样,习惯中有时代称。未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一般指主办会计,单位设有分管财务的领导又具有财会从业任职资格的有时为分管财务领导。财务主管职责:1.负责公司的全面财务会计工作;2.负责制定并完成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办法;3.解释、解答与公司的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