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与执行被撤销之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别差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03:50:20 393 人看过

不难看出,在国际条约层面上,有关被撤销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存在诸多离异之处。那么,可想而知,国别的差异将会使得被撤销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更为复杂。

在法国,依据《新民事诉讼法典》第1502条,外国仲裁裁决被撤销,不是法国对其拒绝承认与执行的事由。在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时,法国并不考虑外国主管机关对仲裁裁决的撤销行为。当然,法国主管机关会依据裁决未遵守基本的程序公正要求而拒绝承认与执行有关判决,但是外国主管机关的撤销行为绝非法国不予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当然,法国这种专注于仲裁裁决进而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做法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它没有考虑外国法院在裁决的合法介入中所产生的利益。由于法国忽略了外国法院在国际商事仲裁裁决中的合法介入,因而其在是否承认与执行国际裁决中的考量因素十分有限。在司法实践中,法国法院已多次承认并执行了被仲裁裁决本国法院撤销了的仲裁裁决。HilmartonLtd.v.O.T.V是一个十分具有代表性的例子,它很好的诠释了法国法院在对待国际商事裁决承认与执行中的态度。同时,在SEEEV.Ygoslavia案,由两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于1956年在瑞士的洛-桑(Lasanne)作出裁决,该仲裁裁决被瑞士法院宣告为不是仲裁裁决,当胜诉方在法国寻求法院强制执行时,里昂上诉法院于1984年裁定准许执行。

相反,德国在有关已被撤销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上广泛采行《纽约公约》ArticleV(1)(e)的做法,即对于那些被裁决做出地国法院撤销的裁决,德国法院不予承认与执行。《德国民事诉讼法典》(ZPO)第1061节规定,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应与《纽约公约》的规定相一致。德国法院将根据裁决地国有关裁决的地位判断对裁决予以审查,并可以适时的改变有关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决定。如果在德国法院做出承认与执行外国裁决的决定后,该裁决却被有关国家撤销,那么德国法院将会做出撤销其已承认与执行的决定。因此,如果一项国际商事裁决被做出地国撤销,那么德国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仲裁裁决的决定将会撤销。有关德国的实践操作可以在最近的一起船舶修理案件中体现出来。在该案中,修船方在船主未支付修理费的情况下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在莫斯科提起了仲裁。仲裁委员会在1998年8月20日做出了有利于修船方的裁决,同时,原告便在德国的高等法院(OLG)寻求承认与执行。但是,莫斯科有关法院在1999年4月12号撤销了该裁决,声明仲裁庭的裁决超越了仲裁范围。OLG于1999年4月27号初步宣布裁决可予执行,因为在俄罗斯尚未正式撤销裁决。1999年6月25号,俄罗斯最高法院民事审判委员会确认裁决无效,紧接着该裁决也被OLG视为已撤销裁决而不予执行。接下来发生的是莫斯科市法庭于2000年4月21号又否定了先前的撤销行为。与此同时,德国联邦法院推翻OLG的决定,主张裁决可得执行,因为俄罗斯最终做出了裁决有效的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2: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际商事仲裁相关文章
  • 承认与执行国际商事仲裁应重视的几个方面
    2、我国的法院乃至于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应加强对“纽约公约”的理解适用和对“纽约公约”严肃性、权威性的尊重。这不仅关系到我国在国际上的法治水平和声誉,而且它将成为考评我国国际投资和贸易法律环境的重要因素。3、确保国际商事仲裁得以有效的承认与执行,在处理国际商事仲裁时应注意仲裁协议中规定的争议事项可否仲裁应符合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但同时不得违反执行地国的法律规定,以确保其不会违背执行地国的公共政策。如在当事人未作选择时,则应符合裁决作出地国的法律,但也不得违反承认与执行国法律规定。4、随着我国政府分别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主权;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主权以及台湾问题的进一步得以解决。加之当前大陆与这三地区的日益频繁的民商事交流,相互间就存在着越来越多的民商事仲裁纠纷。然而由于历史的、政治的、法律的及现实交流下的各种因素,存在着当今世界仅有的一个国家四个法域的错综复杂的法律体系。
    2023-04-27
    460人看过
  • 外国仲裁裁决与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该怎么做
    我们处在一个贸易全球化,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如今对外资本不断扩大,这样也令我们碰到了许多的经济纠纷。对于一些有争议的发生在国外的事件,我们可以在外国申请仲裁。那么关于外国仲裁裁决与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到底是什么情况呢?外国仲裁裁决与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国际商事仲裁,主要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因商事交易而产生的具有国际因素或涉外因素的仲裁。“外国仲裁裁决”,指的就是外国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外国仲裁裁决与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中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和条件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大多数仲裁裁决是能够得到自动履行的,但是也存在着败诉方不愿履行裁决的情形,此时胜诉方除了对败诉方施加商业上或其他方面的压力以促使其履行裁决外,还可通过求助于法院采取各种强制手段迫使败诉方履行裁决义务。(一)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在承认和执行裁决的程序问题里,我们主要是讨论各国有关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
    2023-06-02
    87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异议原因分析
    回顾仲裁法和各国相关法律,大多数国家对仲裁裁决的执行实施一定程度的控制。就控制程度而言,大多数国家对国际仲裁的处理方式不同于国内仲裁,对国际仲裁的控制通常较为宽松。然而,各国的仲裁法允许当事人向仲裁庭提出异议,将其视为控制本领域仲裁的一种表现形式,并确立了一定的控制标准。对仲裁裁决的异议是指败诉方积极反对国际仲裁裁决的有效性,并要求法院或有关主管机关对仲裁裁决进行复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败诉方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就有关法律问题请求变更裁决或撤销裁决,或就有关法律问题申请撤销裁决,或申请撤销裁决或发回仲裁庭重新审理。同样,当事人可以基于争议事项的不可仲裁性或仲裁程序违反公平审判原则以及其他法律上可接受的异议,以申请撤销裁决的形式提出异议。目前,各国的仲裁法都赋予当事人对裁决提出异议的权利,但法律规定的异议理由各不相同。综上所述,对裁决提出异议的原因可分为以下几点:(1)仲裁裁决本身的问题。1
    2023-05-07
    308人看过
  • 论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销程序的双重限制
    关键词:国际商事仲裁撤销程序限制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无效宣告是仲裁裁决作出后,法院对仲裁实施司法监督和司法控制的一项重要措施。1985年《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规定了这一制度,美国、德国、法国和日本等许多国家也建立了这一程序。在1995年9月1日生效的《仲裁法》中,中国还确立了对仲裁裁决撤销程序的司法监督。国际商事仲裁界对撤销裁决程序的存废有不同的看法。笔者认为,应当保留撤销程序,并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注意其双重制约,在不损害仲裁解决纠纷目的的前提下实施必要的司法监督。撤销程序的合理性在主张撤销程序的学者中,邓伯格博士最具代表性。他列举了以下理由:1.国际商事仲裁不应受到国内仲裁法的干涉,仲裁地法院也不应干涉;2.取消程序的不必要延误;3.由于采用了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然后规定了撤销程序,这将导致对仲裁的双重监督和控制。而且,这两个条件基本相同,因此无需再增加一个程序。然而,更多
    2023-05-07
    207人看过
  • 撤销仲裁裁决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对裁决不服可以撤销仲裁裁决吗
    一、撤销仲裁裁决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撤销仲裁裁决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1.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2.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3.管辖法院不同;4.法定理由不同;5.法律程序不同。大家,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不是一个等位概念,具有完全不一样的适用情形。二、对裁决不服可以撤销仲裁裁决吗对裁决不服的不可以撤销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才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的;对于没有仲裁协议而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更不能对案件作出裁决。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三、撤销仲裁裁决的审理程序撤销仲裁裁决的审理程序
    2023-06-06
    224人看过
  • 中国与国际仲裁制度的差异在哪里
    简述中国的仲裁制度仲裁通常为行业性的民间活动,是一种私行为,即私人裁判行为,而非国家裁判行为,它与和解、调解、诉讼并列为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方式。但仲裁依法受国家监督,国家通过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程序的制定以及仲裁裁决的执行和遇有当事人不自愿执行的情况时可按照审判地法律所规定的范围进行干预。因此,仲裁活动具有司法性,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仲裁制度是指民(商)事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选定的第三者根据一定程序规则和公正原则作出裁决,并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1994年8月3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统一了全国的仲裁制度,采用国际上通行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习惯作法,使我国的仲裁制度与国际仲裁制度接轨。国际商品贸易协会仲裁制度研究在国际商事关系中,仲裁是当事人首选的解决争议的有效方法。英、美等国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行业仲裁制度,特别是大
    2023-06-12
    438人看过
  • 国在国际商事仲裁中承认临时仲裁的必要性
    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国际商事活动的当事人将国际商事活动中所发生的争议和纠纷,自愿交由相关仲裁机构或独立仲裁员而非法院所进行评断和裁决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在当今国际商事诉讼成本和周期不断增加的趋势下,国际商事仲裁正成为越来越普遍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从仲裁程序的结构类别来说,国际商事仲裁可以被分为两类: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然后,在国际商事仲裁中越来越多的学者指出现今的机构仲裁本身由于倾向于诉讼化和行政化,使其变得越来越昂贵并费时。仲裁机构庞杂的行政费用和固定仲裁员的人力成本则是机构仲裁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临时仲裁被定义为是指仲裁当事人和仲裁庭根据双方事先合意拟定的仲裁协议或者在缺少此类协议时,仲裁庭以在仲裁正式开始前的前期会议所确定的仲裁程序进行的仲裁活动。临时仲裁协议和裁决具有广泛的法律效力被当今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法院所承认和执行。临时仲裁在一定程度上不仅赋予了仲裁当事人充分自由以及弹性选
    2023-06-05
    411人看过
  • 论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撤销程序、效力及救济
    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程序、效力和救济是撤销裁决中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为一种不折不扣的司法行为,它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的司法程序。应当有明确的撤销申请人和撤销相对人,服从有权撤销裁决的法院管辖,申请撤销裁决,并按照法定期限规定撤销裁决。撤销裁决一方面对仲裁裁决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面对仲裁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撤销裁决必须根据不同情况为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救济。一般来说,在撤销裁决之前,法院应考虑是否重新仲裁。撤销裁决后,应当允许当事人对撤销裁决的决定提出上诉,但也应当作出必要的限制。本文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探讨了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撤销程序、效力和救济问题。1、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撤销程序(1)撤销程序的当事人1.撤销程序申请人是指有权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程序的当事人。由于当事人与裁决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他们最关心的是裁决结果,因此只有当事人知道其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犯。因此,法律规定,申请撤
    2023-05-07
    234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撤销后,还可以继续执行的原因
    这种情况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并不鲜见,所以值得研究并注意防范。当有管辖权的法院当真找上门来要求强制执行时,你从另一方法院申请得到的“撤销裁决”之裁定是完全帮不上忙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最简单的答案是作出撤销决定的法院和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法院是两个不同国家的法院。他们之间互不隶属,各自适用本国的法律,各国法律不同,所以出现了截然对立的两种作法。撤销裁决,从客观上分析,可以认为存在着可依法撤销的情形,撤销是法院依法办事;从主观方面分析,也不排除法院是为了维护败诉方的利益。例如,败诉方正是作出撤销裁决的法院国之国民,保护袒护本国公民不能认为是一种过错。假如中国公民在中国仲裁机构作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中败诉,而对方是一个与中国不太友好的国家公民时,中国公民向中国法院请求撤销裁决,很可能会获得同情和支持。法院要找到一条可以撤销的理由肯定不是一件困难之事。例如:“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就是个很好的借口
    2023-04-22
    405人看过
  • 承认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国际公约的具体意思是什么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际间合作在发生着,并且还是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那么如果在商业往来中或者是其他往来中发生了纠纷,该怎么处理。其实国际上有多的国际仲裁法,那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国际公约的具体意思是什么呢?在国际联盟主持下制定于1923年的《仲裁条款议定书》、1927年的《关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和在联合国主持下1958年于纽约签订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又称《纽约公约》)是国际上有关国际商事仲裁的重要公约。其中1958年《纽约公约》实际上已取代了前两个公约,成为目前国际上关于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最主要的公约。我国于1986年加入了该公约,该公约已于1987年4月22日对我国生效。1958年《纽约公约》主要有如下规定:1.缔约国相互承认仲裁裁决具有约束力,并应依照承认与执行地的程序规则予以执行,执行时不应在实质上比承认与执行本国的仲裁裁决规定更繁琐的条件或更
    2023-04-19
    214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销制度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有人认为,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由于仲裁地选择的随意化,由仲裁地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已无存在必要,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原因主要是,仲裁裁决撤销程序和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程序,两者的功能不一样,前者是对双方当事人的主动救济,而后者只有在胜诉方启动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程序时,败诉方才可申请法院不予承认和执行。不少学者与仲裁实务界人士都认为,由于仲裁地的选择往往具有偶然性,与当事人的实际关系不大,仲裁地法院对仲裁裁决本身并没有多少实际利益,而且仲裁裁决的撤销制度方便当事人拖延仲裁执行的时间,损害了仲裁的优越性,更违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因而,撤销裁决本身没有任何法律后果,裁决的撤销制度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仲裁地法院也没有必要非得对仲裁程序进行干预,只有在仲裁裁决的执行阶段,法院的司法监督才是必要的,因为仲裁程序的最终目标是仲裁裁决得到履行或为法院所承认与执行,当事人的利益体现在仲裁裁决的执行上,只有在执行阶
    2023-06-12
    317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仲裁规则规定的区别之处
    一、什么是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仲裁,又称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仲裁、涉外仲裁等,是指不同国家的公民、法人将他们在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中所发生的争议,以书面的形式,自愿交由第三者进行评断和裁决。二、国际商事仲裁的机构有哪些1、国际商会仲裁院设立于1928年,总部在巴黎。为国际商会常设仲裁机构。该仲裁院为目前世界上提供国际经贸仲裁服务较多、具有重大影响的国际经济仲裁机构。2、解决投资争议的国际中心(ICSID)该机构专门为解决国家契约———国家与外国私人投资者签订的“特许协议”或“经济开发协议”所产生的争议问题而设。该中心为专门性国际组织,具有国际法人地位。ICSID与世界银行关系密切。ICSID仲裁为完全自治的管辖体制,不受制于内国法律和内国法院。在该体制中,缔约国对本国国民和另一缔约国根据公约已同意交付仲裁的协议不得给予外交保护或提出国际要求。内国法院仅限于为ICSID裁决提供便利和给予司法协助
    2023-05-31
    79人看过
  • 仲裁裁决执行与撤销仲裁裁决冲突指的什么
    一、仲裁裁决执行与撤销仲裁裁决冲突是什么仲裁裁决执行是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已送达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在规定的期限内应自动履行。撤销仲裁裁决是指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据特定的事由,依法裁定否决仲裁裁决效力的司法监督活动。按照中国法律,国内的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涉外仲裁机关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或者外国法院申请执行。人民银行、专业银行、信用合作社收到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以当事人帐户中扣留或划拨需支付的款项。二、撤销仲裁的有关程序1.审理撤销仲裁裁决程序的启动——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2.依法组庭组成合议庭,对仲裁裁决是否具有法定撤销情形进行审理3.
    2023-06-22
    315人看过
  • 国际仲裁裁决书去哪里执行
    一、国际仲裁裁决书去哪里执行仲裁裁决书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执行管辖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二、国际仲裁裁决书的效力是什么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无约束力,是否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我
    2023-04-25
    256人看过
换一批
#国际商事仲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际商事仲裁又称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仲裁、涉外仲裁等,是指不同国家的公民、法人将他们在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中所发生的争议,以书面的形式,自愿交由第三者进行评断和裁决。... 更多>

    #国际商事仲裁
    相关咨询
    • 涉外仲裁裁决与外国仲裁裁决怎样才被承认执行?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4
      《纽约公约》以排除的方式规定了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如果被请求承认和执行的裁决具有公约规定的排除情形时,被请求执行国家有权拒绝承认和执行,即凡外国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予以承认和执行: 1、仲裁协议无效。 2、未给予适当通知或未能提出申辩。
    •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是什么,有哪些法律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16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指的是法院或者是其他有权的机关承认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终局的约束力,并且对于不执行的一方在经过申请以后进行强制执行的一种制度。当然如果对裁决不服的话,也是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的。
    • 撤销仲裁裁决的撤销仲裁裁决能否被执行?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27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期间执行的,按照法院下达的裁决办理,撤销裁决的,可以执行回转。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 国际商事仲裁与icsid的区别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二者虽然都是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方式,但还是有很多不同的:一是二者的性质不同,ICSID调整的是东道国与另一国国民的商事纠纷,属国际公法性质,但国际商事仲裁主要是私人间的商务纠纷,属国际私法的性质;二是机构隶属关系不同,ICSID是隶属于世界银行,而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一般是独立的;三是受案范围不同,ICSID主要受理国际投资的争议,而国际商事仲裁的受案比较广泛;四是二者与法院关系不同,ICSID的适用必
    • 商事仲裁与国际仲裁的异同点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2
      相同点:1、都是商事仲裁。都是解决商事纠纷的一种渠道。2、都有强制执力。不同点:1、申请法院执行时提交的手续不同。国内商事仲裁: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国际商事仲裁: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2、在国内执行程序不同。对国内商事仲裁,我国法院可以执行,不予执行,撤销,建议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