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鉴定人管理条例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4 08:42:38 61 人看过

司法鉴定对于民事纠纷的处理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大部分民事纠纷处理都会涉及到司法鉴定的内容,但其实当前对于司法鉴定的管理条例是很多人都不了解的,特别是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中对于司法鉴定人的条例,那具体来说在山东省司法鉴定人管理条例是什么呢?

山东省司法鉴定人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个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一)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三)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行业对执业资格有特别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

第二十二条个人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一)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

(三)曾被吊销《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

(五)未参加岗位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个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通过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和审核登记程序以及《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使用和延续,适用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

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业务范围和其他登记事项,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和备案。

司法鉴定人有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撤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注销其《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一)申请终止司法鉴定执业的;

(二)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三)司法鉴定人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四)所在司法鉴定机构终止后六个月内未依法申请变更执业机构的;

(五)司法鉴定人不能保持执业条件的;

(六)《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被依法吊销或者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的;

(七)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在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接受所在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并且只能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执业。

第二十六条司法鉴定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查阅、调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案件资料,询问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

(二)要求委托人提供和补充所需要的鉴定材料;

(三)拒绝接受不合法的鉴定要求;

(四)进行鉴定所必需的检验、检查,参与委托人依法组织的勘查和模拟实验;

(五)表达和保留不同的鉴定意见;

(六)拒绝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七)获得合法报酬;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七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接受所在司法鉴定机构的指派,依照法定或者约定时限完成鉴定工作、出具鉴定意见,并对鉴定意见负责;

(二)依法回避;

(三)妥善保管鉴定材料和有关资料;

(四)保守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五)依法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有关的询问;

(六)依照规定办理司法鉴定援助案件;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司法鉴定的管理条例其实是当前许多人都不了解的,但是在司法鉴定之前司法鉴定人管理条例是我们一定要去了解的,如果对此内容不了解的话,很容易遇到司法鉴定的难题,不过山东省司法鉴定人的管理条例在其他地区可能并不适用,具体的内容我们需要对当地的管理政策进行了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3日 2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司法鉴定人相关文章
  • 山东省户口条例是什么?
    一、山东省户口条例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
    2023-04-13
    287人看过
  • 山东省林业种子苗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务公开工作,保障村民依法行使对村务进行民主监督的权利,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促进民主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村务公开工作。第三条村务公开应当坚持全面、真实、及时、规范的原则,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第四条村民委员会应当依照法定名称、步骤、时间、形式实施村务公开。村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务公开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务公开工作中财务公开的指导监督工作。财政、司法、监察、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土资源、林业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村务公开工作。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
    2023-06-01
    195人看过
  • 山东省林业种子苗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务公开工作,保障村民依法行使对村务进行民主监督的权利,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促进民主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村务公开工作。第三条村务公开应当坚持全面、真实、及时、规范的原则,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第四条村民委员会应当依照法定名称、步骤、时间、形式实施村务公开。村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务公开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务公开工作中财务公开的指导监督工作。财政、司法、监察、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土资源、林业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村务公开工作。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
    2023-06-01
    81人看过
  • 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办法管理条例是什么
    如果没有条件参加民事诉讼或者说没有经济能力承担司法鉴定的话,我们是可以直接申请法律援助的,通过法律援助我们能够减免司法鉴定以及聘请律师所需要的费用,让经济条件差以及自身身体条件差的公民也能够享受法律的保护,那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办法条例是什么呢?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规范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法律援助条例》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会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工会法律援助是政府法律援助的必要补充。第三条工会建立法律援助异地协作制度,省际、城际间工会组织及其法律援助机构可以互相委托,协助办理相关法律援助事项。第四条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指导、协调全国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工会法律工作部门指导、协调本地区工会
    2023-06-04
    312人看过
  • 福建省司法鉴定条例内容是什么?
    一、福建省司法鉴定条例内容是什么?《福建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管理,规范司法鉴定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司法鉴定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包括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鉴定以及根据诉讼需要的其他类鉴定事项。本条例所称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是指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经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登记,从事前款规定司法鉴定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实行统一登记制度。未经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条检察机关、公安机关
    2023-04-20
    336人看过
  • 山东省户口条例规定内容是什么?
    一、山东省户口条例规定内容是什么?《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户口登记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户口登记管理,适用本规范。第三条本规范所称户口登记管理是指公安机关对公民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和更正等进行确认和管理的行政行为。第四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和具有户口管理职能的公安派出所(含边防派出所,下同)具体负责本辖区的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第五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经常居住的公民,应当依照本规范履行户口登记。每个公民只能登记一个户口。第六条公民户口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本人应当及时、主动到公安机关申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当由监护人或者户主代为申报。第七条公民办理户口登记,应当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相关证明材料和书面申请。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当
    2023-04-13
    371人看过
换一批
#司法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司法鉴定人是指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在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涉及的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科学鉴别和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更多>

    #司法鉴定人
    相关咨询
    • 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61条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29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 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第42条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20
      司法鉴定人经人民法院通知出庭作证的,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同意不出庭作证的,应当书面回答质询。人民法院通知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三日前将通知书送达司法鉴定人,并为司法鉴定人提供必要的费用和工作条件,保障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权利、人身安全等合法权益。
    • 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第61条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29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 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第32条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2
      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两名以上具有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委托人、委托鉴定事项或者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二)曾参加过同一鉴定事项的鉴定或者为其提供过咨询意见的;(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
    • 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第53条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2
      违反本条例,司法鉴定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二)同时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三)涂改、出借、出租、转让《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四)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或者当事人财物的;(五)停业整改期间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