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责任方面的罪轻辩护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得判处死刑。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主观恶性方面的罪轻辩护
1、防卫过当、假想防卫或避险过当;
2、出于义愤惩治严重违法者的犯罪;
3、犯罪预备、犯罪未遂或犯罪中止;
4、初犯,平时学习、工作表现良好(比较有效);
5、因民事纠纷等偶发事件刺激下的激情犯罪或突发性犯罪;
6、被他人教唆犯罪。
如果存在上述情形的,都是可以要求做罪轻辩护的。
三、过失犯罪方面的罪轻辩护
1、有些犯罪,既有故意犯罪,也有过失犯罪的,可以进行过失犯罪的罪轻辩护;
2、有些犯罪只能是过失犯罪的,必须要求有严重的后果,可以对犯罪的后果进行辩护,从而达到罪轻的辩护。
四、单位犯罪方面的罪轻辩护
有些犯罪,既可能是个人犯罪,也可能是单位犯罪的,根据我国单位犯罪的处罚规定和一般司法操作惯例,对单位使用财产刑,对自然人则从轻处罚,特别是没有死刑,因此可以提出单位犯罪方面的罪轻辩护。
五、罪名方面的罪轻辩护
被控告人虽然实施了所指控的犯罪行为,但律师辩护认为该行为所触犯的罪名并不是公诉方所指控的刑罚较重的罪名,而是一个刑罚较轻的罪名,而以较轻刑罚的罪名进行的辩护。
六、因果关系方面的罪轻辩护
某些犯罪,其结果的发生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而产生的结果,辩护律师就其犯罪行为与犯罪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罪轻辩护。
七、犯罪作用与地位辩护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八、受害人过错方面的罪轻辩护
在某些故意伤害、杀人或其他暴力犯罪案件中,受害人存在一定程度的过错,甚至受害人的这种过错是导致案件发生的直接原因,辩护律师以此为据,进行受害人过错的罪轻辩护。
九、认罪悔罪态度方面的罪轻辩护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一般性犯罪的处罚,法院会酌情考虑被告人在事后的主观态度和采取的救济方式,如被告人坦白悔罪、缴纳罚金、自愿对受害人作出相应的赔偿,以及在经济犯罪中的主动退赃,诸如此类情形,都可导致法院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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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哪些情形可以做无罪辩护,哪些情形不能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22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做无罪辩护:一、被告不具有主观要件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错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罪。以过失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过失而不构成该过失罪。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则不构成任何犯罪。二、被告不是犯罪主体犯罪还须同时满足刑法规定的主体要件。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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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同时可以做最轻辩护可以这样做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1-04-18法律允许辩护人同时作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对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可以引导控辩双方先辩论定罪问题,后辩论量刑问题,虽然辩护人作无罪辩护,但是法庭在主持控辩双方针对定罪问题辩论后,仍然需要主持双方针对量刑的问题进行辩论;辩护律师在发表无罪辩护的同时,也可以针对案件的量刑发表辩护意见。《刑诉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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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可以允许辩护人既做无罪辩护又做罪轻辩护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1-04-15理论上是可以的,辩护人可以既作无罪辩护又作罪轻辩护,《刑事诉讼法》第193条第1款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于有罪或无罪、此罪或彼罪、罪重或罪轻的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刑诉法解释》第227条第2款规定:对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法庭调查应当在查明定罪事实的基础上,查明有关量刑事实。第231条第2款规定:对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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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适合无罪辩护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08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 可以做无罪辩护的情形: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被告不是犯罪主体,被告犯罪行为证据不足,办案机关程序违法,刑法不认为是犯罪,已过时效不予追究。 《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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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可以做罪轻辩护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7如果没有无罪辩护理据,可以职务侵占罪作罪轻辩护。 1、尚未接触到案件实质性证据材料,律师是无法确定作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或者量刑辩护的,更没有办法作出判决等最终处理结果上的预测--好的办案结果是办出来的、不是凭空预测出来的。 2、对于证据材料中证明的具体行为细节,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会从指控的角度进行法律属性方面的解读,而辩护律师会从辩护的角度进行法律属性方面的解读,法院最终会采纳哪一种解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