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和医疗事故双份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3 18:42:12 480 人看过

车祸又碰到医疗事故如何赔偿需要综合全案进行分析。需要考虑车祸行为与医院的侵权行为各自对结果的造成了多大的影响。双方按照各自责任承担不同比例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而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交通事故和医疗事故能否重复赔偿

如果是因交通事故的治疗的过程当中发生医疗事故的话,是可以同时主张交通事故的赔偿和医疗事故的赔偿的。但是需要证明后面的医疗事故的发生与交通事故是有因果关系的。依据各自造成的损失来进行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08: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双份赔偿:建筑工人遭遇交通事故和工伤
    建筑工人王某在工地上被大货车挤成七级伤残,在获得了工伤保险待遇后,又将大货车车主告上了法院。近日,长清区法院判决,王某获得了除工伤保险之外的13万余元赔偿。2007年8月,某建筑公司员工王某在建筑工地收料时,被送料的大货车挤伤,造成七级伤残,被认定为工伤事故,王某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但王某认为自己的伤害是由大货车造成,大货车车主亦应承担赔偿责任,遂将大货车车主诉至长清区法院。在法庭上,双方代理律师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王某的律师认为工伤保险仅能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不包括职工无法上岗造成的收入减少、因伤遭受的精神损害等其他损失的赔偿。如果因为职工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而免除致害人的赔偿责任,显然不符合有侵权即应赔偿的法律规定。而被告律师认为王某已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如果法院再支持其请求,王某将会获得双份赔偿,因此,不同意王某的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最高法院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
    2023-07-02
    35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举证指引】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举证指引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举证指引原告张某和被告伍某均为大方县东关乡岩下村农民。2004年6月17日,双方各自驾驶农用车装运煤炭,在土路上发生碰撞,各自都有受伤。2004年8月27日,张某向大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伍某赔偿其医疗费、住院误工费等1940元。2004年10月2日,伍某提起反诉,称2004年6月17日与张某发生车祸受伤,要求张某赔偿医药费2260.18元。在诉讼中,张某提供了在某个体诊所住院医治的病案、处方、发票,但经质证被认定病案记录不全,处方与发票体现的医疗费用不符,未被采信;伍某则提供了在大方县人民医院门诊治疗的病历卡、疾病证书、医疗发票及何涛收到伍某医药费2200元的收条一张,经质证被认定与本案无关联性,也不被采信。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与伍某的农用车碰撞,双方都有过错,因此对对方的损失在各自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但张某在诉讼中提供的病案记录不全,处方与发票体现的医疗费用相互矛
    2023-06-08
    229人看过
  • 工伤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医疗费可以索要双份赔偿吗
    一、工伤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医疗费可以索要双份赔偿吗?工伤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医疗费不可以索要双份赔偿,第三人已经支付了医疗费,社保机构是不需要在支付医疗费的。如果由社保机构先行支付医疗费,是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的。《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的通知1、被侵权人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不因受害人获得社会保险而减轻或者免除。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和四十二条的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工伤保险基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或者其他保险待遇。2、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并构成工伤,侵权人已经赔偿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
    2023-04-28
    375人看过
  • 维权百事通 医疗事故赔偿
    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为:第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第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第三,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第四,住宿费、交通费。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第五,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第六,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
    2023-03-04
    296人看过
  • 当交通事故和工伤重合,医疗费谁赔偿
    一、当交通事故和工伤重合,医疗费谁赔偿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伤害引发的医疗费用,应优先由职工自行承担;待后续经过工伤鉴定后,若被认定为工伤并确定了相应的伤残级别时,依法享有向用人单位追讨已经支付医疗费用的权益。然而,关于交通事故方面,确定的责任划分是法定索赔的先决条件,只有在获得责任判定结果之后,方可向肇事方主张相关的治疗及其他赔偿费用。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工伤和交通事故赔偿事宜来说,尽管法律赋予了相应人员享受双重赔偿的权利,但实际操作中仅有一项事件可以得到相关的诊疗费用补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
    2024-04-13
    304人看过
  • 交通事故造成个人医疗过错能双倍赔偿吗
    这是两种法律关系。交通事故赔偿是由于交通事故对受害者造成的身心损失而获得的赔偿。医疗事故赔偿是由于医院的过错或过错对患者在医院就医过程中造成的身心损失而获得的赔偿。两者没有重叠或竞争,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交通事故工伤是双倍赔偿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是对商业保险的一种提升,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私权救济性质的民事损害赔偿存在根本的差别。在商业保险中人身伤害允许双重赔偿,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交通事故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
    2023-08-06
    132人看过
  • 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事故赔偿计算公式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2023-06-04
    351人看过
  • 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标准和赔偿标准的概念
    首先,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其次,进行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时,对具体损失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一般可以认为是: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具体而言,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并且,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如果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协商不一致起诉的,那么,接下来的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并且,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最后,确定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时,一般是以实际遭受的损失为准,如果赔偿
    2023-02-10
    392人看过
  • 北京交通事故和工亡能双赔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
    一、北京交通事故和工亡能双赔吗北京交通事故和工亡能双赔。依据最高院《人损解释》、《工伤保险条例》,法律并没有禁止受害人采取“双赔制”,而且两种法律关系所赔偿的结果相距甚大,因此受害人可以继续按《工伤保险条例》主张权利。《人损解释》第3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三、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冲突吗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并不冲突。工伤赔偿是基于工伤保险关系,而交通事故
    2023-06-27
    349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工伤是双倍赔偿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
    2023-02-27
    342人看过
  • 做两份工作交通事故误工费双份赔偿吗
    一、做两份工作交通事故误工费双份赔偿吗2份工作都在进行,只要不违反任何规定,而且双方单位都是认知并同意的,那么这2份工作都是被认可的。如果沈先生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工作的持续性以及工资的稳定性,就可以主张双份赔偿。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技巧1、合理选择受诉法院。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不仅仅可以由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因此,当事人可以从方便诉讼、节约诉讼成本的角度选择离自己近的法院管辖,但最重要的是根据不同法院在计算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时所依据的赔偿标准高低来选择不同的法院管辖。2、做好诉前财产保全。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向法院起诉之前,最好先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大多是保全车辆),不能轻信对方的“承诺”,也不能消极等待,要有足够的风险意识。因为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大大降低诉讼风险,使受害者的治疗费用、受损财产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3、合理选择被告。在诉讼中,被告
    2023-06-02
    438人看过
  • 对比医疗与交通事故、工伤赔偿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人身损害、医疗事故、工伤事件,如何界定三者的性质、按程序确定赔偿数额是我们广大律师必须面对的法律问题。随着我国立法的不断成熟、完善,三者的差别越来越明显,笔者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三者的范畴、赔偿原则、赔偿程序、赔偿项目、具体计算标准和相互竞合的赔偿进行了系统的归纳和比较,以供大家参考。一、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总则部分1、赔偿当事人赔偿权利人: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和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抚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赔偿义务人:指因自己或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赔偿责任分担原则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故意、过失的,可减轻或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二人直接
    2022-10-20
    45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数额如何确定,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赔偿标准
    参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
    2023-02-20
    270人看过
  • (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举证指引
    一、医疗费赔偿举证指引-交通事故赔偿举证指引在诉讼中,张某提供了在某个体诊所住院医治的病案、处方、发票,但经质证被认定病案记录不全,处方与发票体现的医疗费用不符,未被采信;伍某则提供了在大方县人民医院门诊治疗的病历卡、疾病证书、医疗发票及何涛收到伍某医药费2200元的收条一张,经质证被认定与本案无关联性,也不被采信。原告张某和被告伍某均为大方县东关乡岩下村农民。2004年6月17日,双方各自驾驶农用车装运煤炭,在土路上发生碰撞,各自都有受伤。2004年8月27日,张某向大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伍某赔偿其医疗费、住院误工费等1940元。2004年10月2日,伍某提起反诉,称2004年6月17日与张某发生车祸受伤,要求张某赔偿医药费2260.18元。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与伍某的农用车碰撞,双方都有过错,因此对对方的损失在各自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但张某在诉讼中提供的病案记录不全,处方与发票体现的
    2023-06-08
    328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和交通事故能一起赔偿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23
      如因交通事故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可同时主张交通事故赔偿和医疗事故赔偿。但需要证明医疗事故的发生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根据各自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有过错的,按
    • 医疗过错与交通事故能否双赔?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18
      这是两个法律关系,交通事故获得的赔偿是因交通事故对受害方造成的身体精神上的损失所获得的赔偿,医疗事故赔偿是在患者在医院就医诊治的过程中因院方的过错或过失对患者造成的身体或精神上的损失所获得的赔偿,两者不存在重合或竞合问题,因此是能够获得双赔的。
    • 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哪些, 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哪些, 有哪些注意事项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哪些,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哪些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 (1)挂号费:挂号费的次数、科别与审核认定的治疗伤害所就诊的次数、科别一致的挂号费应当赔偿。 (2)检查费、治疗费等:根据伤疾的需要经治疗医院同意进行的检查、治疗等费用应予赔偿。未经治疗医院同意,受害人自行治疗与伤疾无关的费用或自行重复检查所花费的费用不计
    • 医疗事故引起医院管理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02
      对于院方如何赔偿,我国的《处理办法》规定: 1、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根据事故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2、医疗事故补偿费,由医疗单位支付给病员或其家属。病员及其家属所在单位不得因院方给予了医疗事故补偿费而削减病员或其家属依法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和生活补贴。 3、病员由于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由医疗单位支付。
    • 交通事故医疗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31
      精神损失费即受害人依法律之规定,就无形损害请求金钱救济的制度。应注意的是,对精神损害金钱救济是必要的,但只有在金钱赔偿对于受害人受到侵害的精神和心理状况恢复正常的确有必要时,才应当考虑金钱赔偿,在任何具有精神损害的损害后果的案件中,侵权人首先应当承担的是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只有在上述民事责任不能起到救济作用的情况下,才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精神损失费赔偿计算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