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农民的户籍问题解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08:54:50 285 人看过

失地农民没有办理农转非的还是属于农业户口,城镇户口是指在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集镇注册登记的户口。城镇户口又叫城镇户籍,是指过去计划经济年代、我国实行二元体制时,拥有城镇户口、享有粮油肉等配给、招工等权利的居民,即城镇定量户口的居民,也简称市民。

若在工矿企业工作,则被称为城镇职工。以上市民或城镇职工所拥有的户籍称为城镇居民户口。

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

第十二条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是各级政府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要因地制宜,拓宽渠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安置,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

第十三条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通过兴办企业和发展第三产业,统一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用地单位需要用工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吸收被征地农民。通过上述方式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安置单位。

第十四条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的,应提出申请,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不需要统一安置、由个人自谋职业的协议,安置补助费可以全额发放给被安置人。

第十五条耕地资源和土地后备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可优先考虑进行农业安置,通过调整利用农村集体机动地、承包农户自愿交回的承包地、承包地流转和土地开发整理增加的耕地,使被征地农民有必要的耕作土地,继续从事农业生产。以调地方式安置人员的,应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将城市规划区内采取货币安置、重新择业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城市就业体系,逐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乡(镇、办事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劳动技能培训,引导其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

第十七条对有长期稳定收益的建设项目用地,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可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用地单位协商,以征地补偿安置费或以经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通过合同约定,以优先股的方式获取收益。

第十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积极引导被征地农民,将所得的征地补偿费用于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九条市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村为单位,土地全部被征收;或以组为单位,土地大部分被征收,人均耕地在0.1亩以下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民政、国土资源部门和区政府(管委会)、乡(镇、办事处)政府核实,报市政府批准,将农民身份转变为城市居民身份,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经民政部门审查,符合低保条件的,依照法律规定发给最低生活保障费。

第二十条市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后人均耕地在0.1亩以下的,市城市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应预留50亩左右的土地,给村集体兴办企业,安排生产生活。留用土地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手续,依据城市规划安排使用,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

第二十一条市区内确实无法为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提供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在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意见的前提下,可由各级政府统一组织,实行异地移民安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19: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户籍相关文章
  • 农村户籍新政策全解析
    新政策:1、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农民可在自家宅基地建房。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以及各种各样的补贴,还有近郊区的土地升值,导致农村户口的含金量越来越高,使农村户籍的吸引力上升。2、享受到集体收益分配权分配土地等集体经济利益。如有些地方现在村里凡有户口的,不论大小,每人每年能分红,但如果户口迁出,就不能参加分红了。3、征地补偿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4、买房农民可以到城市买房,但城市居民到农村买房不受法律保护。城户户籍和农村户籍的区别现行政策下,很多地方取消了所谓农村即农业户口,统称居民户口。但在实际中区别还是很大的:1、从土地上来说,农村居民有自己的责任田,城镇户口没有自己的责任田。2、劳动与就业方面的差别,城市户口相比农村户口有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城市有一个劳动再就业的政策,政府对于农村的投入和就业方面同城市在就业方面的投入相比会少很多。3、从入学上来说,
    2023-07-03
    251人看过
  • 征地拆迁后农民就业问题如何解决
    1、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是民生之本。农村劳动力就业是一项事关全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事关城乡统筹和“三农”问题的系统工程,针对失土农民文化程度不高、除了务农无一技之长的实际,给予培训补贴。对被征地人员、农村劳动力参加创业培训,培训经费给予全额补助;对被征地人员参加职业指导、公益性岗位培训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其培训费和技能鉴定费给予全额补助;对被征地人员、农村劳动力,在定点培训学校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政府培训补助。通过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实现再就业。2、就业援助以开发就业岗位、实施就业援助为重点,以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开展创建充分就业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形成就业工作真正规范、就业环境明显改善、就业质量和工作效率显著提高的局面。争取体就业率达到96%以上。3、宣传教育最终,希望共同努力,让有劳动能力无就
    2023-04-17
    309人看过
  •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相关问题解答
    所谓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被依法征地后的农民老有所养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为因依法征地而失去土地的农民年老后,提供长期可靠的基本生活保障。1、哪些人员可以列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征地的,除下列人员外,均可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1)征地安置时,尚未年满16周岁人员;(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含离退休、退职人员);(3)征地安置时,已按月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4)已按国家和省规定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遗属;(5)其他不符合诸政发[2007]61号文件第四条相关规定的人员。2、怎么对被征地农民实施分类参保?被征地农民将根据其年龄或就业状况,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缴纳养老保险费。被征地时男16至59周岁、女16至54周岁人员,根据国家现行政策,参加城镇职工基本
    2023-05-05
    432人看过
  • 如何解决征地拆迁后农民就业问题
    如何解决征地拆迁后农民的就业问题。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是民生之本。农村劳动力就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到经济社会改革和全区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城乡统筹和“三农”问题。针对失地农民文化水平不高,除务农外没有其他技能的情况,给予培训补贴。对被征地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参加创业培训的,给予培训资金全额补助;对被征地人员参加职业指导、公益性岗位培训和各种技能培训的,培训费和技能鉴定费给予全额补贴;对在指定培训学校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被征地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对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政府培训补贴。通过培训,他们可以掌握自己的技能,实现再就业。就业援助以发展就业岗位、实施就业援助为重点,以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为目标,打造充分就业区活动。通过创先争优活动,使就业工作真正规范化,就业环境显著改善,就业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力争就业率达到96%以上。最后,希望共同努力,
    2023-05-02
    371人看过
  • 农民房屋征用补偿存在的法律问题分析
    一、轻法律重规章:基本上采用一些应急性的行政规章,限制农民土地承包使用权和处分农民私有财产我国宪法规定了保护私有财产和征用补偿的基本原则,但是国家立法机关至今尚未制定关于农村征用补偿的专门法律,以调整征用补偿法律关系。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涉及征用补偿问题,却没有对农民房屋等私产的补偿标准作出具体规定。在现行处理农民私产中除了极为少量的法律涉及此问题外,主要参照由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发布的行政规章及文件干预处分在征用过程中涉及的农民私产。二、轻私权重公权:在征用补偿过程中,政府行政行为缺乏法律边界,农民的公平受偿权利受到不当限制在法治社会,公权限制干预私权是必要的,但必须依法进行。征用补偿是典型的公权对私权的限制和干预。由于法律缺位,导致政府行为缺乏法律边界,行政权力在干预私权中过大且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各级政府在征用补偿法律关系中,集规则制定者、参与者、裁判员与处罚机关等多
    2023-04-30
    110人看过
  • 浅析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对策
    近年来,每到年底均有大量的外地农民工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仲裁部门讨要工资,今年更为突出,仅我区就有数十起,全市有数百起之多。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较多,若不能妥善解决,势必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因此,应从政治高度来认识、解决这个紧迫性的问题。笔者就劳动争议仲裁接待工作中了解到的一些情况进行一下浅层面的剖析,意在探讨一下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一、我区劳动仲裁接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年终岁月末,我区劳动仲裁共接待了10余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咨询,但经调查核实,除一起属于劳动争议外,其余均为劳务纠纷。其特点是:从用人单位角度看,拖欠工资的问题大多数出现在建筑行业,其他行业仅占很少一部分;从企业的性质看,私营企业和国营集体企业各自参半。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特点呈现出时间长、纠纷集中、涉及人数多、处理难度大等特点,而且争议发生的时间比较集中,一般在年终发生。二、拖欠工
    2023-04-11
    68人看过
换一批
#户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户籍
    词条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中国户籍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农业户籍,也就是农村户口;另一种是非农户籍,也称城镇户口。... 更多>

    #户籍
    相关咨询
    • 农村户籍分户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8
      农村居民结婚、离婚或年满30岁未婚的,另灶起伙,生活自主的可以申请分户。 申请分户需要交验以下材料: 1、当事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离婚书; 3、村、社证明(证明其经济独立且另灶起伙); 4、原房产分割的协议; 5、《居民户口簿》。 特别注意:本人单独自建房屋的,只要已成年,不论是否已结婚,经本人申请,提供房产相关证明、《居民户口簿》,即可办理分户手续;如果是结婚后分割
    • 农民被征地问题集体土地问题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9
      我国实行的是国家、集体两级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土地所有权性质的改变只存在一种情形,即集体土地经依法征收后转为国有。集体土地一旦转为国有后,不能再恢复为集体土地,即不存在把国有土地归还集体或农民的问题。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依照该规定,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暂时不能开发使用和暂时不需
    • 非农户籍转回农村户口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4
      一、非农业户口转农业户口有下列情况可以办理: 1、2003年10月以后双户籍制,可迁回原籍。 2、结婚,一方为农业户口,另一方为非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可迁到农业户口的一方。 3、当兵退役可迁回原籍。 4、大专大学院校毕业三年内可迁回原籍。 5、经领导批准特殊情况。 二、迁回原籍的办理程序:1、经当地村委会、村小组同意,同时由村民代表十人以上同意,并开具接受证明,由村小组、村委会在接受证明上盖章,并
    • 被征地农民就业的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7-05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制订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政策,免费为被征地农民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对吸纳劳动年龄段内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的企事业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鼓励企事业单位吸纳被征地农民就业;劳动年龄段内的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法在工商登记、税费减免、银行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政策支持;被征地农民经就业培训后仍未能就业,生活确有困
    • 关于征地农民的安置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4-08
      负责征地安置的人民政府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实施征地的,应按照征地面积除以征地前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占有土地的数量确定被征地农民在城镇安置的数量,纳入城镇就业范围,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多途径实现就业,特别要重点解决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并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城镇规划区外单独选址项目征地的,征地后人均耕地资源较多的,可以在尊重被征地农民意愿基础上进行农业安置并纳入当地农村社会保障范围;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