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位抵押担保合同中抵押权实现的顺序: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一、签了抵押,房产出卖合同有效吗
如果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买卖合同有效。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其次,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再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人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二、民法典规定的清偿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清偿顺序如下: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
三、存在多个债权人时的清偿顺序
多个债权人应该按以下顺序清偿:
1、设定担保物权的债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优先普通债权;
2、多个担保物权中,按照留置权、已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登记的抵押权先后受偿;
3、没有设定担保物权的普通债权,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按照债权登记的先后顺序,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债权。
-
抵押与查封的优先顺序
92人看过
-
房地产重复抵押的优先顺序
470人看过
-
抵押和查封:优先顺序的权衡
308人看过
-
租赁权与抵押权的优先顺序
219人看过
-
抵押按揭合同什么样
85人看过
-
抵押权优先受偿顺序的规定是如何的
410人看过
抵押合同是债务人不移转对标的物的占有作为债权担保与债权人达成的协议,合同内容有:抵押与抵押权人的身份信息;抵押物的数量、价值、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范围;合同订立的时间与... 更多>
-
什么是抵押权的优先受偿顺序?抵押权的优先受偿顺序是如何规定的?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08-23所谓优先受偿顺序,是指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抵押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清偿谁的债权。 《民法典》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
有关财产分配抵押权优先应该按照怎样的顺序呢?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5所谓“优先受偿”是指抵押权人对抵押物卖得的价款,除了要先支付工资、抚恤金和征纳税款外,抵押权人可先行收回自己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优先于抵押物的所有人的所有权,也优先于其他无抵押的一般债权。狭义优先受偿权不包括我国民法典、民法典、民法典规定的留置权中的优先受偿权,更不包括承租人对承租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及民法典规定的质权、抵押权中的优先权,也不包括可能为我国法律规定的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等一切非担保物权
-
按优先顺序排列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2-09在同一财产上存在抵押权和质权时,若抵押权已经登记,则抵押权人具有优先于质权人的受偿权。此外,动产不仅可设定质押,也可设定抵押。然而,动产质押和动产抵押的成立要件和效力存在差异。 动产抵押无需交付即可设立,而办理登记仅为对抗第三人的要件。相反,动产质押则需交付完成才能设定,是否登记对质押的效力不产生影响。因此,债权人在选择动产作为担保物时,应综合考虑抵押和质押的优势和劣势。 在动产抵押未登记的情
-
房屋处分抵押权优先顺序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5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金额,依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 2、扣除抵押房地产应缴纳的税款; 3、偿还抵押权人债权本息及支付的违约金; 4、赔偿由债务人违反合同而对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害; 5、剩余金额交还抵押人。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金额不足以支付债务和违约金、赔偿金时,抵押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追索不足部分。
-
抵押权优先受偿顺序的规定是如何的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18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