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医院提出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09:21:10
412 人看过
卫生部[2002]193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13条规定: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①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②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③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④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如何申请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
467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中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223人看过
-
复印病历资料时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475人看过
-
封存、复印病历资料首先到医务科提出
186人看过
-
患者复印病历资料时医院应当盖章
257人看过
-
患者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309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病历
词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依据,也是医学教育、科研和法律的重要依据。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 更多>
#病历
最新文章
#病历
相关咨询
-
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具体步骤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10到医院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应当遵循以下步骤: (1)患者向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有关人员提出复印或复制的的要求; (2)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有关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受理患者提出的要求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3)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负责人主持进行复印或复制病历; (4)复印或复制完成后,由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核对;
-
患方可以复印或者复制其病历资料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3“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方首先要做的事不是与院方争吵,而是马上要求复印封存病历,唯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如果不及时复印封存病历资料,一来不能排除院方篡改病历的可能,二来即便院方未篡改病历,患方也可能
-
医院复印病历资料收费标准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05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
-
患者能否复印或者复制其病历资料?医疗机构能否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制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4不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l0条和第56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医疗机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
-
当患者提出要求复印或复制病历时,应按哪些程序进行复印或复制程序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4当患者提出要求复印或复制病历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患者向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有关人员提出复印或复制的的要求;(2)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有关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受理患者提出的要求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3)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负责人主持进行复印或复制病历;(4)复印或复制完成后,由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核对;(